不动产权属继承公告
编号: (2020)058号
胡玉华
申请对坐落于灰山港镇金山路18号,房产权证书号:桃房权证灰山港镇字第715001713.715001712.715001711号。桃国用(2009)第1084号。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胡建新,(被继承人:胡建新)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胡玉华继承。胡学海 胡永 胡乐放弃继承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胡玉华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登记机构提出异议。逾期无或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核准登记,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37---8826507。
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