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陈楚、孙翠英)
编号:(2023056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8月1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8826507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楚、孙翠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构筑物所有权 |
桃江县桃花江镇太平路以江、振兴路南侧 |
430922004001GB00085 |
166.00㎡\882.34㎡ |
住宅用地 |
公告单位: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