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县市场监管局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3家经营店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车辆,执法人员当场对产品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对3家当事人立案调查。
在前期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雷霆王”、“金彭”、“嘉吉”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进行了抽检,发现其存在轴距、前照灯光强度、轮胎型号规格等项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局依法对上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超标车辆上路不仅存在很大交通风险,也是国家所明令禁止的。近几年,由此类车辆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数量不断上升,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危害。为了自身安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购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并保存好购买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二审:杨 红 监审: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