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的提速,各项工程项目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同时也出现了施工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污染道路的现象。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2日,桃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光明路的路面有长约80米的道路污染范围,随即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逐一开展调查,采取倒推法查找造成污染的源头系位于该道路附近的某房产建设项目工地。掌握初步证据后,执法人员进行了蹲点守候,最终取得直接证据,成功地查处这起情节严重的渣土运输致使道路污染案件。
法律分析:
本案当事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未履行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规范运输等义务,相关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遗撒,造成道路污染,且未及时进行清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第三十四条第六款、《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处理结果:
本案当事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未履行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规范运输等义务,相关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遗撒,造成道路严重污染,且未及时进行清理,多次不听劝告拒不配合整改。2020年11月26日,县城管执法局向当事方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作出罚款1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当事方在开展整改后,于2021年3月10日,依法缴纳了罚款。
城管提醒:
城区各项目建设工地需及时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应尽义务,文明开展施工建设,保持运输车辆外观整洁,不得有泄漏物、遗撒物污染路面等现象。对不按规定执行、依旧上路的运输车辆,县城管执法局将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采取源头管控、路面巡查等措施,按照“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及时整改”的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