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江县公安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查获一起私家车非法装载学生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7日8时许,桃江县公安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在鸬鹚渡镇牌楼湾村路段开展校车安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台车牌号为湘H5G955的小型轿车涉嫌超员,民警立即上前检查。民警打开车门后发现,这台5座的小轿车内居然挤进了9名幼儿园学生。
据车主刘某交代,当天上午开车送自己3名孙子孙女去附近幼儿园上学,因为下着雨,附近的邻居为了图方便,托付刘某将自己的小孩一起送至幼儿园。原本自己也想拒绝,但是出于情面,刘某就抱着侥幸心理装载着小孩上了路。
但经民警查证,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实际载客人数为10人,其中幼儿9人,超员100%,严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同时,车主刘某并非偶然受邻居所托帮忙接送学生,而是从今年3月份开学便开始向所接送的学生收取费用,将自己的私家车当做“校车”,长期接送幼儿园学生。随后,刘某因涉嫌未取得校车标识标牌从事校车服务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由桃江县公安局移送至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期,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践行“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宗旨,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要求,切实守护好学生们的交通安全出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车违法整治行动。截至4月21日,该大队共组织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行动20余次,检查校车630余台次,共查处涉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26起,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40余处。
(二审:杨 红 监审: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