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期间,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管辖区交通秩序,查处酒驾17起,切实压防交通事故,护航群众平安出行。
4月30日以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指示,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启动一级勤务,全体民、辅警取消休假,全员上路执勤,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疏导车辆通行。针对近期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和“五一”假期交通安保工作要求,该大队组织警力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交通违法大整治、交通秩序大巡防、交通安全大宣传等“四大行动”。特别是紧扣重点,组织警力日夜开展酒驾和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整治行动,以整治防事故,以整治促实效,逐渐遏制了辖区交通事故高发态势。
截至5月4日下午,该大队共计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出动警车200余台次,疏导车辆12万余台次,巡逻里程达2万公里。期间,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打击行动18次,现场查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500余起,行政拘留4人,其中查处酒驾17起、醉驾1起、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140余起、无证驾驶19起、机动车未年检23起、货车改装改型12起、货车超载8起、客车超员5起,扣留无牌无证摩托车和电动车60余台。
(二审:杨 红 监审: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