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松木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松木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松木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2024年松木塘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益阳市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提升”行动、建设“五和五美”乡村统一部署,《2024年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桃农领办发〔2024〕4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做好2024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进“四项重点”巩固拓展提升行动
(一)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全面推行“首厕过关制”,严把产品入口关、建设施工关、竣工验收关“三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推行“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多户联建、纳入市政管网收集等厕所粪污处理模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以农户为责任主体的户厕新改建长效管护机制。主体材料采取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通过“四自两会三公开(即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理事会;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方式确定有资质施工方的模式,高质量完成县级下达镇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任务(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相关村(社区)组织实施)。
(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与厕所粪污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行人工湿地、安装厨房油污处理设施等生态处理技术,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行集中收集处理。完成新增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并达到生活污水治理率要求。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完善村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健全村(社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体系,守护好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镇河长办牵头)。
(三)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按照“县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谁受益谁付费”“一村一策”,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服务机制,同时建立付费、减免、使用、监管等制度。实行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县转运和无害化处理”(镇人居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按职责分工牵头)。抓好全镇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强农村卫生宣传教育(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六个一”(一桶、一袋、一凼、一包、一箱、一中心)模式,探索推广“积分超市”等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协同推进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按职责分工牵头)。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对接,规范运行镇、村废旧物资分拣中心,明确对镇级、村级分拣中心实施年度考核,镇级分拣中心低价值废旧物资回收数量核实、补贴发放必须由镇分管领导或办主任签字审核。明确低价值废旧物资回收补贴范围和标准,对杂塑料(不含矿泉水瓶、油瓶等白塑料)、抛秧盘、旧衣服和鞋子、废橡胶、农膜、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物资六类低价值废旧物资进行补贴,具体标准参照县级标准执行(镇人居办牵头)。
(四)加快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围绕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四化”目标,全方位提升村容村貌。全面实施村庄规划质量提升行动,抓好与上位规划结合、与乡村振兴结合、与村民需求结合“三个结合”,做到“实用”;抓好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引领乡村建设、引领乡村风貌管控“三个引领”,做到“管用”;抓好多规合一、多种形式、多方满意“三多”,做到“好用”。完成好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健全有路必养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按职责分工牵头)。大力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对适合复垦为耕地或林地等农用地的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空心房”整治,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任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开展牛大线、枫腊线、袁弘线沿线村(社区)“四旁”绿化,引导村民在庭院周边栽种花木,打造小花园、小果园;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行动,实行挂牌保护,对衰弱濒危古树古木实施抢救复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推进村庄亮化工程,按照“便民、节能、环保”的原则,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村庄主干道和公共场所亮化实现全覆盖(各村(社区)牵头)。
二、推进“三美联建”示范引领提升行动
(一)持续打造美丽庭院。根据农户自身基础条件和实际需要,按照“农户主体、镇村引导”原则,支持农户完善“一个规整小菜园、一个畜禽养殖圈、一个农具杂物存放屋、一条房屋四周排水沟、一个厕所粪污处理化粪池、一个厨余垃圾沤肥凼”等“六个一”庭院设施,鼓励“百花齐放”,不搞“一个模式”,打造龙塘村美丽庭院整治示范村(镇人居办牵头)。
(二)持续打造美丽屋场。按照串点成线、连片扩面的思路,坚持因地制宜、精致精美、乡土乡情、共建共管的原则,实施“一个主题+一个小广场、一条步行道、一面文化墙、一个休闲亭、一套健身器材、一个公共厕所”的“1+6”或1+6+N”建设内容美丽屋场建设,追求“实用实效”,不搞“人造盆景”。大力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积极组织群众筹资筹工筹料,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屋场(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
(三)持续打造美丽乡村。根据各村(社区)资源禀赋基础和当地文化习俗,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倡导完善“有产业发展路子、有美丽生态景观、有创新创业人才、有为民服务平台、有志愿服务队伍、有服务群众机制”等“六有”要素,突出扩大群众参与,推行以村为主体“自己定标准、自己搞设计、自己筹资金、自己建项目、自己抓监督、自己管维护”等“六自”模式,注重“乡味乡韵”,不搞“千村一面”。2024年全镇力争创建三节塘村县级美丽乡村1个、龙塘村市级美丽乡村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
三、推进“五边区域”常态整治提升行动
(一)突出整治重点。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聚焦路边、屋边、水边、田边、山边“五边”区域,常态整治生活垃圾乱扔、乱烧、垃圾投放点爆满等问题,竹木、柴草、废品等杂物以及化肥、农具、建筑材料等乱堆乱放问题,集镇(墟场)车辆乱停、占道经营、摊点乱摆、农贸市场脏乱等问题,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牵头)。
(二)明确整治目标。全域构建干净、整齐、清爽的农村人居环境。基本消除生活垃圾乱扔、乱烧问题;垃圾收集清运及时,无垃圾收集点爆满问题;加强日常保洁,无卫生死角。将杂物及化肥、农具、建筑材料等清理至屋内、房屋两侧或者房屋后,做到有序堆放。常态保持集镇区域秩序井然、交通畅通、卫生状况好(镇人居办牵头)。
(三)注重整治方法。注重全民参与、目标同向、行动同步。针对“五边”区域垃圾乱扔、杂物乱放问题,号召党员带头、引导群众参与,全面“消盲区、灭死角”。针对集镇卫生、交通、市场秩序“脏乱差”问题,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回潮反弹问题,注重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整治机制,从严从实加强日常督导,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镇人居办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镇人居办负责协调、督导、考评,镇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牵头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各单位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的责任传导机制,建立完善“有专门机构、有办公场所、有行动方案、有资金预算、有考评办法”的“五有”工作推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坚持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加强网格管理。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联系村、村支“两委”干部联系村民小组、村党员组长联系农户从上至下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镇领导每周督导一次村、村干部每天督导一次村民小组、村党员组长随时督导所辖公共区域及农户庭院的环境卫生。结合片长、组长、邻长“三长制”基层治理制度建设,畅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管理的“最后一米”,以邻近居住的5-15户为1邻,由群众推选出来的村民代表为邻长,建立“发现、反映、解决、反馈”公共区域与农户庭院环境卫生问题的闭环机制。
(三)加强长效保洁。加强公共区域保洁责任,所有集镇墟场、沟港河坝、公路桥梁、农户聚居区等公共区域,尤其是村组道路,配备一名专门保洁员,保洁员不但负责公共场所保洁,还要对可回收物及时回收处理。加强农户庭院保洁责任,农户责任区包括房前屋后及责任田土,全面落实农户包庭院整洁、包责任田土生产废弃物收集处理、包垃圾分类减量的家庭“三包”责任制,共同建设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身心美“四美”的美丽庭院,庭院无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等现象,室内家具器物摆放整齐。加强农贸市场保洁责任,市场内功能分区合理,无积存暴露垃圾,排水畅通,畜禽宰杀场所清洁。加强垃圾清扫清运责任,做到垃圾收集点外无成堆成片裸露垃圾、垃圾收集点不爆满。
(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善“财政投资、立项争资、群众出资、社会捐资”的多元投入机制,集聚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社会资本、群众投劳等投入保障要素,确保投入资金充足(财政所牵头)。调动群众投工投劳、乡贤等社会力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村级组织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鼓励推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有偿付费机制。
(五)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大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鼓励各村(社区)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制度建设,有效遏制农村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牵头)。
(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上“刊”、电视上“播”、网络上“载”、微信上“传”、广播上“喊”等方式,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各村(社区)要在本辖区主要公路沿线、人口密集区设置宣传牌,通过各类媒体、屋场会、网格会、快板、“村村响”广播、微信群、短视频、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落实联村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党小组长、邻长整治责任,深入开展入户“敲门”行动、组织志愿者服务、推进“湘妹子能量家园”建设、季度庭院卫生“看评议”、公示环境卫生红黑榜、“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党建办、镇妇联、镇团委、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
(七)加强督导激励。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认真落实“每月调度、双月考评、季度点评、年终考核和不定期督查暗访”机制,每季度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点评会,根据双月考评、半年度考评、年终考核结果排名实行奖惩、拨付相关经费、评先评优。对于双月考评排名后二名的村(社区),在季度点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对于连续两次双月考评排名后二名的村(社区),由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扣除绩效考核0.2分;连续三次双月考评排名后二名的村(社区),对主要负责人提请镇党委采取组织措施,扣除绩效考核0.4分;根据年度考核排名,对排名五名以后的村(社区),按照年终考核得分折算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值。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本辖区、本系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形成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合力。
附件:2024年松木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办法
2024年松木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2024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根据《2024年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桃农领办发〔2024〕4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主体责任单位:15个村(社区)。
其他责任单位:镇级垃圾分拣中心、压缩中转站,镇派出所、镇市监所、镇电管所、镇信用社、镇中心校等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中共桃江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明确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域化村庄规划管理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全民志愿服务行动“五大”行动,稳步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抓好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三美联建”,实现重要干道、河湖岸线、景点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以及完善机制体制、发动群众参与、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单位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日常工作占50分,考评暗访工作占50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2、3,并根据今后上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三、组织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评工作由松木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人居办”)牵头组织实施,镇纪委全程参与,邀请村(社区)代表参加。
四、考核方式
(一)双月考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含日常工作、抽查情况)、镇直相关部门履职和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排名情况。每次考评列出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并予以通报。
(二)随机督查。镇人居办不定期组织对各村(社区)、镇域有关部门年度任务进展、问题整改、履职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印发督查通报,督查情况作为双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通报问题的单位每次扣1至2分。
(三)年终考核。将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总分由不定期督查、双月考评、年终考核、年度加减分4项得分组成,依据考核总分进行排名,实行百分制计分,对各村(社区)进行年度考核排名。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根据市、县人居办对我镇季度和双月考评结果,对市季度考评和县双月考评被抽查的村(社区)予以奖罚。若我镇在双月考评中在全县乡镇排名前三位,所得奖励资金(第一名3万元、第二名2万元、第三名1万元)奖给被抽查的三个村(社区)(其中被评为五差者不进行奖励)作为人居环境工作经费,三个村(社区)所得金额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等因素确定。若被县评为五好村(社区),所得奖励资金(5000元)对应奖励到被评村(社区)。若我镇双月考评中在全县乡镇排名后三位,被罚资金时(倒数一、二、三名乡镇分别罚款3万元、2万元、1万元),同等对所抽查的三个村(社区)进行罚款,所罚金额根据三个村(社区)的综合考评结果等因素确定(三个村(社区)所罚资金总额为镇上被县人居办所罚金额),我镇因县双月考评排名后两名,需做表态发言时,对应被抽查村(社区)在镇季度点评会上做表态发言。市季度考评结果的奖罚同样落实到被抽查村(社区)。
(二)根据年度考核排名,按县人居办对我镇人居环境工作的年终考核综合排名情况,若荣获一等奖时,根据各村(社区)被市、县、镇人居办督查考核综合排名结果分为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并对排名前五名的村(社区)评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优秀单位,同时在各村(社区)评选优秀保洁员1名(全镇共15名)。若县人居办对我镇年终考核综合排名情况为二、三等奖时,对所有村(社区)不进行奖励,不评先进单位。对排名五名以后的村(社区),按照年终考核得分折算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值。对于连续两次双月考评排名后两名的村(社区),由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扣除绩效考核0.2分;连续三次双月考评排名后两名的村(社区),提请党委对人居专干采取组织措施,扣除绩效考核0.4分。对于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或被县人居办考评为五差的村(社区),取消本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评先评优资格。
(三)其他责任单位按日常巡查、双月、半年度、年度考核排名情况予以通报,年终递交党委、政府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指标重要依据,并及时上报人居办。
附件:1.2024年松木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评细则
2.对镇级分拣中心及压缩中转站运营的考核
3.对镇直各部门等单位的考核细则
附件1
2024年松木塘镇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评细则
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 方式 |
考评细则 |
考评情况 |
得分 |
一、群众主体作用发挥(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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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2.乡村干部入村宣传发动; 3.定期开展文明卫生评比活动。 4.全面推行付费制度,覆盖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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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 看现场 访农户 |
1.未出台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扣2分; 2.未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扣2分; 3.未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的扣2分; 4.每发现1户农户未安装“门前三包”责任牌扣1分、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扣1分; 5.每发现1名乡村干部无召开屋场会宣传发动日志的扣1分,每发现没有每两个月召开屋场会或弄虚作假扣1分; 6.每发现一个村未利用关键节点或党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扣1分; 7.每发现一个村每两个月未组织开展评比活动扣1分,未以组为单位张榜公布评比结果扣1分。 8.每个村(社区)群众付费覆盖率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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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环境卫生状况(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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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村85%以上农户达到整洁农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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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 |
9.每发现连续5户以上农户未配备垃圾桶扣1分; 10.每发现1户农户房前屋后有成堆垃圾、臭水沟扣2分; 11.每发现1户农户室外杂物、农用物资等乱摆乱放扣1分; 12.每发现1户农户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扣1分; 13.每发现1户农户厕所未改造成卫生厕所扣1分; 14.每发现1人次不配合、不支持村庄清洁行动扣1分; 15.每发现1户农户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私接乱拉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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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状况(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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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共区域干净整洁,道路和重要景区景点干净整洁、沟渠池塘水清河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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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 |
16.每发现1处建筑材料等乱堆乱放扣1分; 17.每发现1处村巷道、公共区域垃圾未清理扣1分; 18.每发现1处垃圾填埋扣3分,每发现一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扣2分,每发现一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扣1分; 19.每发现1处废品回收点(站)脏乱差扣2分; 20.每发现1处水域有漂浮物扣1分,每发现一起重要河道范围内的占河建房、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活动扣1分; 21.每发现1处河塘沟渠严重淤塞扣1分; 22.每发现1处垃圾桶垃圾未及时转运扣1分; 23.每发现一次乡镇转运站清运不及时的扣1分,勾臂箱清运不及时扣1分。 24.每发现辖区内1条国、省、县、乡干道或村干道未清杂除草扣2分; 25.发现辖区内1条国、省、县干道沿线新增一个违法建(构)筑物扣1分,发现一个违规广告牌、标牌扣1分,发现一起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加水洗车等现象扣0.5分; 26.每发现景区景点出入口、内部及周边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扣1分,发现一处垃圾或清理不及时、一处违法建设扣1分; 27.每发现景区景点周边重要农家乐一处乱搭乱建、破旧房屋、破旧招牌和有碍观瞻的柴草堆等扣1分; 28.每发现1处村部办公区及楼道下杂物乱堆乱放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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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集镇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靠、占道经营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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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 |
29. 每发现1处成堆成片垃圾扣2分; 30.每发现1处占道经营的扣1分; 31.每发现1处车辆乱停乱靠的扣0.5分; 32.每发现1处牛皮癣未清理的扣0.5分; 33.每发现1处废旧灯箱、破损广告牌未拆除的扣1分; 34.每发现1处横幅标语乱贴乱挂的扣1分; 35.每发现1处电力线、广电线、通信线私接乱拉的扣1分; 36.每发现1处线杆倾斜、废弃杆线未清理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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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和设施完善(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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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洁员配备到位; 9.勾臂箱、保洁车配备到位; 10.公共厕所卫生清洁; 11.公共绿地养护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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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 看现场 |
37.每发现少1名保洁员扣1分; 38.抽查发现1个村勾臂箱、保洁车配备不到位扣1分; 39.每发现1处加油站、车站、集贸市场等场所的公共厕所卫生状况差扣1分; 40.每发现1处公共绿地养护不到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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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2
对镇级分拣中心及压缩中转站运营的考核
(1)考核方式:日常巡查、按月总结、按季度落实奖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2)考核内容:①镇级分拣中心规范各功能分区布局,废旧物资按回收类别整齐有序码放,保持安全高度,不得占用公共道路进行废旧物资存放、打包、分拣、装车。②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违章搭建、私拉乱接电线,在易燃可燃物资、存在爆炸危险的废弃瓶罐等物资存放区域内设置醒目禁火标志,严格遵守相关作业设备的安全操作流程。③分拣中心周边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整洁,压缩设备下的渗漏积液及时清理。④按时、定价、合理对各村村级分拣中心垃圾开展回收工作。⑤村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确保做到垃圾转运箱点地面干净、垃圾转运箱体干净,垃圾转运无垃圾外溢现象,周边无堆放垃圾。⑥运输过程全程封闭式运输,确保无洒落、掉落、吹落。
(3)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直接与其资金发放挂钩,并按照合同签订情况执行。
附件3
对镇直各部门等单位的考核细则
(1)考核周期:镇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小组针对相关单位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双月、半年度、年度考评公示。
(2)考核范围:对辖区内镇派出所、镇市监所、镇电管所、镇信用社、镇中心校管理区域以及周边区域50米范围内卫生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标准:采用积分制(满分100分)排名的形式进行。
①考核区域内存在零散垃圾每处扣除2分。
②考核区域内存在成堆、成片垃圾每处扣除5分。
③在市县级考核中影响全镇排名的扣5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