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发〔2024〕12号
石牛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牛江镇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卫生院、各村(社区)卫生室:
根据上级各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石牛江镇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牛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 月 日
石牛江镇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卫生健康、财政、中医药和疾控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四实”(措施要扎实、工作要落实、数据要真实、结果可核实)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把服务真实性摆在首要位置,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石牛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石牛江镇卫生院公卫办,由莫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 长:史新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湘陵 卫生院院长
莫立枚 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卫生协调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支书、镇卫生院公卫办人员、各村(社区)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三、工作任务
(一)基层疫情防控项目。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疫情防控能力,落实“五早”要求,筑牢城乡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为原国家十二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肿瘤、组织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工作项目。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上门签约服务,切实做好履约服务,确保我镇常住居民总签约率达到63%以上。五类人群(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特困对象、低保对象、一二级残疾人和计生特殊家庭)签约率100%,四类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做到应签尽签;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等其他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6%。
四、职责分工
(一)石牛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盘工作。
(二)石牛江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执行与落实。制定村级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开展日常管理、督导和乡村医生培训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项目经费。
(三)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行政村卫生室法人代表,监督村(社区)卫生室做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支两委应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督促村(社区)卫生室组织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并在本村(社区)网格群中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
(四)各村(社区)卫生室。原则上将40%的项目任务交由村(社区)卫生室承担,按照项目任务分工签订《政府购买村(社区)卫生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协助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接受镇卫生院的督导考核。
五、绩效管理
(一)落实督导考核。实行每季度考核,一、二、三、四季度成绩按5%、35%、5%、55%计入绩效考核总成绩。
(二)严格执行奖罚。坚持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严格奖优罚劣,以考核评价推动项目任务落实。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有创新亮点的村卫生室给予通报表彰和经费奖励,对工作开展滞后、工作质量差的村卫生室进行通报批评和经费处罚。
六、资金拨付
按照购买服务协议中村(社区)卫生室所承担的工作量,镇卫生院在收到县级拨付的项目资金1个月内,根据一、二、三季度考核成绩预拨70%以上的资金至村(社区)卫生室。年终根据绩点制和绩效考核结果,将剩余资金全部拨付至村(社区)卫生室,再由负责人发放至承担项目工作任务的乡村医生,严禁克扣、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