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牛江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石牛江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牛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石牛江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 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石牛江镇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2.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
1.3编制原则
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桃江县石牛江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石牛江镇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二、基本情况
2.1自然概况
2.1.1水系分布
石牛江镇镜内水利工程设施有:小(二)型水库6座,山塘417口,河坝451座,渠道328公里。境内溪流纵横交错,水系十分发育,境内主要河流有獭溪贯穿全镇长10.8公里,桃花江水库东、西干渠全镇全长为37.6公里,东、西干渠的支渠有南山支渠、高町支渠等支渠2条全长22.6公里,由于东、西干渠和獭溪主要流域在我镇,全镇担负着桃花江水库的主要泄洪。
2.1.2气象水文
我镇属于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20立方毫米,主要分布于4至10月份,占全年降水80%左右,主要灾情气候有干旱、暴雨山洪。
2.1.3地形、地貌和地质。
我镇境内地势平坦,属丘陵地带,为全县主要产粮区。境内大部分地质为砾砂岩,砂质泥岩,风化强烈,暴雨冲刷极易形成泥石流。
2.2经济社会情况
2.2.1行政区划
石牛江镇位于县城南面,獭溪东西两岸,距县城12公里,辖区面积65平方公里,辖1个社区和9个行政村,人口3.67万人。
2.2.2经济社会情况
石牛江镇辖区面积65平方公里,其中水田2293公顷,旱土197公顷,山林1627公顷,水面120公顷。
2.3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山洪灾害损失
我镇的自然灾害,以山洪灾害为主,由于山洪来势猛,涨水快,破坏力大,造成房、路、田、电力等基础设施毁坏严重,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给我镇造成了巨大损失。据资料统计,我镇近几年累计受灾耕地面积3万多亩,受灾人口1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多元。
2.3.2山洪灾害成因
1.高强度暴雨是发生山洪灾害的直接原因,每到汛期特别是主汛期(6-8月),我镇范围有一段强降雨过程,由于受地形、地质等因素影响极易发生山洪灾害。
2.现有水利工程的年久老化失修是造成抵御山洪灾害能力减弱的重要原因。我镇现有6座小型水库,400余口山平塘,这些水利工程分布广泛,数量较多,因建设标准不高,年久老化失修,病害较多,蓄水能力大大下降,反而成为安全隐患。
三、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3.2“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我镇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和社会发展情况,按灾害形成,全镇划分为泄洪区和泥石流山体易发区和垮坝淹没区三大区域,獭溪河流域为泄洪区,大伏岭、形山坑、桐油冲、牛洞口、甘溪冲、东塘六座小(二)型水库的大坝下游5个行政村,为水库垮坝冲毁淹没区。根据当地地质条件和地理信号以及两年遭受山洪灾害的情况,确定增塘、上七里等几个村为泥石流易发区(详情见附表)。
四、组织指挥体系
4.1组织机构
石牛江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或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均至少确定1名监测人员、1名报警人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人民政府、县防汛办备案。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由下列人员组成:
政 委:荣 凯
指 挥 长:姚兰图
副指挥长:吴尚辉 文永来 龚电明 周 安 史新宇
付 红 黄德龙 温德明 莫立明 姜玉明
成 员 :陈首智 陈大意 曹友信 段毅君 刘 毅
胡 江 高建宏 胡益兵 曾志红 胡喜毛
龚 勇 彭志宇 付 礼 李 姣 杨劲松
文世珍 刘国强 石曼云 吴大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8953030。办公室主任由彭志宇担任,办公室成员为胡喜毛, 李 姣 ,龚 勇,文世珍,石曼云,吴大庆,曾妙春,刘爱娥。
4.2分工与职责
4.2.1分工
石牛江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2.2工作职责
行政首长主要职责: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
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民政、水电、电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4.2.3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1)群众转移组
组长:莫立明
成员:综合执法大队、镇中学
(2)现场处置组
组长:吴尚辉
成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群众工作组
组长:文永来
成员:经济发展办
(4)秩序维护组
组长:黄德龙
成员: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交通八中队
(5)后勤保障组
组长:付红
成员:财政财务管理办、社会事务办、卫生院
(6)宣传报道组
组长:龚电明
成员:党建办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五、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监测系统的设立
自动监测系统:石牛江镇区域内设石牛江村自动雨量站。六座小二型水库设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水位。
简易监测系统:石牛江镇区域内设石牛江镇政府院内、小坡头、石牛江、上七里、田庄湾人工雨量站。
5.1.2监测内容
观测辖区内的降雨情况。
5.1.3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突出时效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通信
5.2.1 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
实用、可靠、先进。
(2)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5.3预警
5.3.1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临界雨量的确定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以及分布式水文模型计算成果,综合确定本地区各个小流域的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临界雨量。
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獭溪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化作为判断是否对本辖区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1)。
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
图2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3.3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5.3.4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三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当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有关村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一级(红色)预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一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 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六、 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
6.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6.1.3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1.4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七、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7.1.1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抢险救灾装备及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1.2救灾物资准备
积极配合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装备、资金、物资等抢险救灾准备。
7.2抢险、救灾
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工作协调、形成合力。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八、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各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8.3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镇主要领导及驻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6)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
(7)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