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发〔2024〕14号
石牛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牛江镇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村级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镇卫生院、各村(社区)卫生室:
根据上级各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桃江县石牛江镇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牛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 月 日
石牛江镇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村级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社区)卫生室管理,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广大居民服务,根据我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资金管理等方案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以“措施要扎实、工作要落实、数据要真实、结果可核实”为落脚点,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让人民群众有真正的获得感和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全面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规范实施。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科学可行的,符合我镇实际的督察考核方案,加强督察考核组成员的培训,注重督察考核过程的质量标准,客观公正对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全镇考核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公示并上报县卫健局,主动接受监督。
(二)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督导考核的内容主要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完成情况,依据督察考核细则,将督察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严格挂钩。村(社区)卫生室对照督察考核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后,按照项目经费分配方案核算发放补助资金。
(三)适时调整,突出重点原则。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照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适时调整项目考核分数和资金分配权重,并在乡村医生例会上公布。
三、考核内容
按照我镇项目工作任务分工,需要各村(社区)卫生室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均纳入考核内容。各项目分数占比见附件1,督察考核细则见附件2。
四、考核方式
(一)按一、三季度考核各占比5%,半年度考核占比35%,年度考核占比55%纳入考核总成绩。对各行政村(社区)卫生室季度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在下季度考核中实行倒扣分。
(二)考核采取查看资料、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对象
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卫生室。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石牛江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史新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湘陵 卫生院院长
莫立枚 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卫生院公卫办人员,各村(社区)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石牛江镇卫生院,由莫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资料整理,县级考核前整改。
七、考核时间
一季度考核暂定在4月初进行、半年度考核拟定在6月下旬进行、三季度考核拟定在9月下旬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发补助的依据;年终进行全面考核一次,拟定时间安排在11月中旬完成,综合前三季度成绩作为年度发放补助和综合奖惩的依据。具体考核时间再另行通知。
八、结果应用
(一)及时通报结果。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和镇人民政府。
(二)补助经费挂钩。根据《石牛江镇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制和资金分配方案》,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各行政村卫生室。对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前三名的进行奖励,分别奖励1500元、1200元和1000元。
(三)落实问题整改。针对督察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行政村卫生室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切实发挥督察考核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