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镇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保障各行业生产用电和人民群众生活用电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整治镇域范围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竹及障碍物,切实提高电力线路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用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目标
确保2022年秋冬及春节期间,不发生因电力线路通道清理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及停电事件,不发生因电力线路树、竹及障碍物、电力线路坠落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和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树、竹覆冰覆雪导致倒杆断线,坚决遏制因树、竹及障碍物清理不到位导致的故障停电。
三、治理标准
对以下范围内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竹按规范要求进行砍伐处理:
(一)1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通道。树木不得低于边导线外3米,竹子以覆冰后不倒向线路为准;树木穿越森林、重冰区等线路通道治理视情况扩大至边导线5米以上;特殊线段与景观树、经济树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裸导线不低于1.5米、绝缘线不低于1.0米;配变台区变压器边缘与树竹距离不得小于3米。
(二)0.4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通道。树竹不得低于边导线外1米;特殊线段与景观树、经济树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裸导线不低于1米、绝缘线不低于0.8米。
(三)易覆冰区域电力线路通道。应满足树竹覆冰覆雪不发生碰线的安全距离。
四、治理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10月28日—10月30日)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各村(社区)召开动员会议和群众座谈会议,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引导;深入开展电力线路安全排查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清理排查阶段(10月31日—11月20日)
开展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清理整治,各村(社区)、镇供电所组织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竹及障碍物。
(三)联合整治阶段(11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
对阻挠、不配合、拒绝线路通道树竹清理等行为,由县农村用电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确保及时清理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月1日-1月10日)
县农村用电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清理不彻底的限期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建冬任组长,副镇长张俊任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汪科峰、镇供电所所长曹志强、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李春胜、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江力、镇派出所所长胡跃明、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办公地点设马迹塘镇供电所,由供电所所长曹志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也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专项治理,确保顺利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治理措施。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及时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专项清理整治环境。对阻挠、不配合电力线路通道树竹清理的,由镇专项治理办公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配合清理到位;对于拒不配合清除的,由镇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及时清理到位。同时,供电所要做好专项治理的现场安全管控,严防砍伐过程发生人身触电、高处坠落、树竹倒线等事故。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用电秩序整治通告、告知书、流动宣传车、横幅标语、“村村响”广播、微信群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电力线路通道治理的法律法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存在超高树木、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和违章堆积物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维护电力线路安全,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浓厚氛围,确保电力线路通道整治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四)严格考核奖惩。镇人民政府将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纳入镇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对进度滞后、问题解决不及时、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直至问责;对工作积极主动、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区),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