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马迹塘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我镇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高位统领,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决策部署。明晰部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把法治建设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推进、同督察、同考核、同奖惩,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二是成立马迹塘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拓展多元化的非诉讼解纷渠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桃江、平安桃江建设进程添砖加瓦。三是配优配强执法队伍,设立队长1名、副队长2名,工作人员8人,其中持证上岗3人。配备执法人员服装、执法记录仪等行政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程,组织执法人员到自然资源、住建、林业、城管、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开展学习,定期组织召开学习会,对执法文书、流程和规范进行学习,不断增强队伍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二)规范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我镇各级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准则,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理进程。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法治建设公平正义
始终把行政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健全执法体系,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最有力的伸张。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督促部门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执法单位通过安装视频监控、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在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等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办理信访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全年镇级相关部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共计700余件,城乡末端感知系统处理诉求1102件,回复处理市长热线200余件。三是加强学法考法,提升执法能力。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干部集体学法2次以上,并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进行学法考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将干部学法和学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的学法档案,纳入年底考评和晋升考核。
(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紧扣党员、干部、群众、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学法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结合普法学法考试、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等,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二是纵深开展全面普法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日,和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法治文化进校园、屋场会等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森林防灭火、秸秆禁烧、疫情防控等普法宣传。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形成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所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全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0多份,获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氛围不够浓厚。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提升,常规宣传形式缺乏吸引力。法律法规内容严谨,专业门槛过高,但普法师资力量不足。二是部门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权责还需进一步理清,进一步加强跨条线联动、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整体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基层群众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二是强化法治建设职责的落实。提高基层干部对法治乡村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增强执法队伍以及村(社区)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法治融入村(社区)建设中,带动“法治示范村”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