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预防我镇未成年人溺水伤亡事故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预防未成年人伤亡事故发生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全面防控,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理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有重点水域的村(社区)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中心学校: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全面部署预防溺水工作,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在校门口、教学楼张挂横幅、书写标语,营造浓厚的校园内宣传教育氛围,同时要利用板报、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二是发放防溺水相关知识宣传资料,对学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认真开展防溺水“六个一”活动和防溺水安全教育,特别是下午放学前安全警示教育必须落到实处,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到河、池塘、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四是学校各班主任、任课老师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五是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对学生预防私自结伴去游泳苗头的劝阻,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开展防溺水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每天播放村村响广播宣传防溺水知识,负责维护村村响广播设施。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沟塘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党政办: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党建办:负责督促各村(社区)召开党员、网格员会议宣传防溺水知识,发动党员、网格员参与防溺水巡防工作。
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组织开展重点水域的现场监督检查行动,将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办、协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调水利部门在河流、水域等设置醒目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在特别危险区段设立防护栏、隔离网等安全设施。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一是督导做好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管,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二是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防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在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部门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明奖惩,严肃问责。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于在防溺水工作过程中行动不积极、失职失责的村(社区)或个人,由镇纪委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底的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对于在防溺水工作过程中表现积极的村(社区)或个人,在年底的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并作为年底优秀个人的评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