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部门协作的原则。
一、应急分类
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而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的危急状态。
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必须进行紧急抢险救灾,防止灾情的进一步扩大。
(一)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3.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4.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二)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 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
2. 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3. 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4. 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潭镇范围内发生小型以上地质灾害和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后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省、市、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组织机构、职责与工作纪律
(一)桃江县武潭镇人民政府成立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杨明山任政委、汪群镇长任指挥长,刘治国、刘友明任副指挥长。
分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二)分指挥部设立桃江县武潭镇人民政府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应急抢险队由抢险一组、抢险二组、技术指导组、安全警戒组和后勤联络组五部分组成。
(三)(人员名单见附件1)
应急抢险队主要职责:
1.积极参加应急抢险培训和应急抢险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编造理由不参加。
2.在应急抢险过程中听从指挥,不能擅自做决定去抢险,严格规范自己的抢险行为。
3.抢救被压埋人员与其他被困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要如实汇报抢险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抢险工作总结。
积极向上级汇报更好的应急抢险工作的建议
技术指导组主要职责:
1、对紧急事故的控制、处理。
2、设备抢修作业。
3、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确定避险与转移安置地点,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安全警戒组主要职责:
1、布置安全警戒、保持现场井然秩序。
2、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
3、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
后勤联络组主要职责:
督促、检查、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人员调配、救灾物资保障;负责与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抢险救灾信息发布与各项相关数据上报等。
(三)应急抢险队工作纪律:
1.一切行动听指挥,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
2.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后各队员需24小时随时待命,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向指挥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队;
3.各队员接到抢险命令后需在半小时内赶到机关集合,奔赴现场应急抢险。
四、应急准备
(一)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
(二)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1.邀请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家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救灾抢险理论知识培训,每年两次,分别安排在4月份和7月份,即汛前1次,汛中1次。
2.每年演习一次,时间安排在5月上旬。
3.体能训练,每年在4月底至8月底,每月上旬统一着装集中进行2天训练,邀请县消防队进行指导。
(三)各有关部门应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临灾应急
(一)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由技术指导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指挥部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三)一旦启动本预案,各组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1. 调查险情,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 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 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时的报警工作。
4. 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四)及时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五)一旦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根据技术指导组的建议,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后,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
六、灾情应急
(一)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后,技术指导组应立即派出相关人员或工作组,赶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协助指导当地村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指挥部提交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指挥部接到启动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宣布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三)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和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主要任务:
1. 后勤保障组负责在接到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后半小时内通知应急抢险队全体人员和联系车辆在镇政府门前集合待命;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负责向公安、卫生等部门通报灾害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援助;负责向上级机关汇报相关情况。
2. 抢险组按要求迅速赶赴现场,抢救被压埋和其他被困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组织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 技术指导组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措施,确定紧急避灾地点与转移疏散路线。
(四)一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指挥部应根据技术指导组的建议,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