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 justify; font-family: Calibri; font-size: 10.5pt; text-indent: 32pt; line-height: 29.7pt;">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23年度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作出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益阳市2023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要求和县委部署安排,针对中央和省市县考核评估反馈我镇的问题,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方案》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深入排查、以上率下、全面整改;坚持严实导向,较真碰硬、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彻底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着力消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薄弱环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动我镇乡村振兴取得新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按照《方案》反馈的问题,对照省市县督查考核、巡视巡察、审计等共梳理出12个具体问题,并明确具体整改措施。
(一)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有所松劲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部署推进会议,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位领导干部,引导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思想和情绪。二是强化党政班子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靠实村委、驻村工作队、结对联系人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和工作推动。三是加强工作调度。紧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核心指标,定期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牵头领导:胡立辉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党政办、党建办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个别部门数据归集上传和对比不够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数据分析。增进与上级各部门沟通联系,促进数据共享。督促村级认真核处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每月风险数据,定期进行分析研判。二是保证数据精确度。根据上级反馈的问题数据,据实修正数据。同时加强日常排查比对,确保数据精准性。
牵头领导:胡立辉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7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强化对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规定、监测对象识别程序、识别范围、风险消除、收入计算等业务知识的巩固提升,做到精准识别及时预警。二是坚持常态化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加大对脱贫户和各类重点人群的排查力度,确保应纳尽纳。三是精准掌握监测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确保“一户一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家庭,加大开发式帮扶措施力度。四是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风险消除程序,开展“一季度一评估”,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逐户上门核实,做到“应消尽消”,切实提高风险消除率。
牵头领导:胡立辉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防止返贫监测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集中排查、常态化排查和其他中心工作,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桃江县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二是着重宣传效果。在村委会公告栏、人员密集区域等处张贴宣传海报,并通过转发网格群、开展培训会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群众知晓政策。
牵头领导:胡立辉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收入和就业数据存在偏差
整改措施:一是注重培训实效。围绕收入采集表中的“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收入计算指标,强化对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明确数据采集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的原则,在家的必须入户采集,整户外出的采用电话或者微信方式采集并备注说明。收入数据必须经脱贫户、采集人员“双签字”确认。对收入计算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实行“村级数据初审、镇级审定录入、县级综合分析”的数据审核程序,确保收入数据“账帐相符、账实相符、群众认可”。三是加强数据核实和校正。对务工信息,按照国家调整后的就业统计模块,迅速组织培训,以新的统计口径,对务工信息开展核实校准、修正完善,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牵头领导:胡立辉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六)饮水安全保障还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全覆盖排查,排查发现问题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建立对账销号台账,确保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按时完成整改。二是突出高标准水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三年行动要求,完成对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三是锚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三化”建设。争取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加快推动“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四是强化管理,抓好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确保充分发挥作用。五是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对长期干旱可能造成的季节性、水质性缺水和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牵头领导:王胜华
牵头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七)产业帮扶还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帮扶产业项目帮扶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突出排查2021-2023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排查帮扶协议履行情况。对入股资金经营主体登记造册,督促各经营主体按期兑付分红,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应享受利益不受损。二是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制定帮扶产业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分类施策,推动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三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督促利用衔接资金实施的产业经营性项目建立联农带农台账、制定联农带农措施。四是持续开展帮扶主体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帮扶主体的指导,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利益分配。加大对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增强造血功能,提高合作社和企业经营带动能力。
牵头领导:胡立辉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八)易地搬迁后扶工作还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以集中安置点为单位,逐个排查属地管理原则是否真实落实,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完善,住房安全是否存在隐患,教育、卫生、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是否正常,研究解决监测户识别纳入、低保办理、各类政策补贴领取等涉及“两头跑”事务办理的措施办法。二是加强“一站式”便民服务。优化工作流程,为农户提供更安心、省心、舒心的便民服务。三是加强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
牵头领导:胡立辉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武潭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九)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落实《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推动整改落实,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二是加强帮扶项目建设期管理。监督指导项目主体按照审定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效益。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项目监理、竣工验收、公告公示等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实施,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规范编制实施方案,强化劳务报酬管理。三是加强帮扶项目库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凡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帮扶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择优遴选。纳入项目库管理的帮扶项目,组织项目前期踏勘,对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概算、绩效目标以及联农带农机制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四是建立健全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机制。压实镇村两级对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机制;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帮扶项目资产的确权移交、运营维护、联农带农、转让处置等管理制度体系。五是加强资金监管,联合财政、纪委等部门对资金项目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牵头领导:胡立辉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帮助驻村干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熟悉帮扶政策,掌握工作方法,切实提高驻村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日常学习、打卡考勤、请销假、驻村干部民情日记、驻村工作队工作日志、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确保驻村工作队工作、吃住在村;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上门走访工作要求,深入群众,切实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提高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和知晓率。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不适应不胜任驻村工作的,及时约谈提醒,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启动召回程序,督促做到真蹲实驻、真帮实扶。四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防返贫监测帮扶质量,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结对帮扶人优先安排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严格落实结对帮扶“五个一”、结对联系“四个一”工作职责;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联村领导每季度到村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会议。
牵头领导:胡莹
牵头部门:党建办
责任部门:纪委、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一)健康帮扶工作还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村民委员会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善行政村卫生室就医条件。二是强化动态监测,加强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四类重点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三是完善慢病签约管理服务。严格按照签约服务协议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及时更新签约服务工作记录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表,做好重点人群的政策宣传,确保慢病签约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和监督考核,严格医保政策落实。督促大病保险业务承办公司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每月筛查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情况,对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按政策及时补偿到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牵头领导:胡凤姿
牵头部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卫生院、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十二)脱贫人口人均生产经营净收入年度增幅及占比较低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桃江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文件精神;加大产业帮扶项目投入,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落实保底收益分红、土地流转、技术指导等帮扶措施。二是持续监测脱贫人口、重点对象和监测对象收入,采取因户而宜综合施策的办法开展全方位帮扶,实现稳定脱贫。三是如实核算家庭收入,做到账实相符,群众认可,确保不漏算生产经营性收入。
牵头领导:胡立辉
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实施步骤
整改工作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出台武潭镇2023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召开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根源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20日至8月下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上旬至12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坚持系统谋划,面上问题统一部署、一体推进;点上问题一事一议、一案一策,切实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全面完成任务的过程。各村(社区)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问题整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党委书记杨明山、镇长汪群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推动、直接督办。党委副书记胡立辉为具体负责人,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各村(社区)对辖区内问题整改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制定本辖区的问题整改方案,负责辖区内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各部门负责抓好本部门的整改工作。牵头单位要履行好工作牵头责任,负责制定所负责问题的整改方案,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抓实整改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配合好牵头单位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根据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聚焦整改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跟踪问效,将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表层显性问题与深层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精准发力;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整改,建立形成长效机制。
(四)强化检查督导。镇纪委、经济发展办牵头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