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潭镇查处打击各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专项
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打击我县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根据桃江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查处打击各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桃森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我镇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包括畜禽养殖、开山整地、房地产开发、探矿、采石、挖沙、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重点排查畜禽养殖、矿山开采等生态环境破坏行为。通过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巩固和发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桃江得到更好落实。
二、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清理排查阶段(2021年3月15日至4月5日)
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全镇破坏林地等生态环境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并认真填写《非法侵占用林地清理排查登记表》,整理备案后,于2021年4月5日之前上交桃江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5月5日)
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动出击,对委托下放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超出委托范围的,依法上交林业执法大队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对每宗林地案件,做到快查、快办、快结。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5日)
由执综合行政法大队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认真总结排查行动的做法与经验,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在总结过程中,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整章建制,查漏补缺,完善跟踪监管措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理并充实武潭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明山任组长,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薛国友任副组长,相关办(站、中心、大队)负责人、所有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对本次行动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电视、微信和聚力武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刑法》《刑法修正案(二)》等法律法规关于保护管理林地资源的法律规范和立案标准。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 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一律查处,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
2. 对于妨碍排查以及生态环境执法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
行动期间,镇纪委将对本次行为进行督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的案件漏报、瞒报、虚报的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查处不到位以及工作台账不完善的,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