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潭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桃江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等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规范〉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35号)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为按时按标准完成我镇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成为基础设施达标、制度流程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退役军人服务场所,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人干、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使退役军人服务站成为退役军人了解相关政策的窗口和创业发展的平台。
二、建设要求
在1-3个村(社区)建设示范站,在其余村(社区)建设基本服务站,于10月底前全部建成。
(一)具体建设要求:
1. 单独的办公室。
2. 办公设备齐全(办公桌、电脑、文件柜)。
3. 工作人员公示、服务内容公示、工作程序公示。
4. 示范站另加退役军人光荣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及习近平强军思想等内容,并上墙。
(二)办公场所建设标准:办公室悬挂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公示牌等内容。有条件的基本服务站也可设立“军人荣誉墙”,将涉军的相关元素嵌入已有活动场所。
(三)台帐资料建设标准:每个村(社区)须分类建立退役军人台账、困难退役军人台帐、退役军人党员台账、优抚对象台账、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台账、退役军人就业台账等台账资料。
三、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除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站的建设外,在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资料,切实发挥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管理员作用,确保服务保障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信息通报到位、沟通联系到位、规范管理到位,发挥凝聚人心、增进认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
四、基本配置
所有公示牌、标牌由政府统一制作,10月15日前发放至各村(社区)。
五、验收时间
(一)10月20日至10月25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同镇纪委组织人员验收,不合格、不达标的村(社区)在全镇通报批评,年底绩效考核扣2分。
(二)10月底或11月初迎接县督查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