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鲊埠回族乡人民政府
部门预算
(2021年度)
桃江县鲊埠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度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鲊埠回族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办站所。
鲊埠回族乡2021年预算内在编在职人员54人,分流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23人,遗属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江县鲊埠回族乡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独立二级单位,因此本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范围仅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3.14万元,较去年增加了58.63万元,增长了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标准提高等。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0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0.82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6.98万元,上涨了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标准提高等;项目支出预算292.32万元,比去年增加了21.65万元,上涨了8%,原因为2021年项目支出村管费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0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42万元,占74%;城乡社会支出19.20万元,占2.4%;农林水支出186.52万元,占23.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10.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13.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8.1万元,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121.48万元,奖金18.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75.76万元,住房公积金3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9.72万元,其中,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0.65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13元,差旅费12.3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0.65万元,会议费0.65万元,培训费0.65万元,公务接待费17.75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8万元,奖励金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92.3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9.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用经费、招商引资、其他支出等方面;乡村扶贫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扶贫等方面;社区惠民及运转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工资、正常离任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的发放等方面;村管费支出157.97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村级办公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89.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59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降低2.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用餐。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65万元,拟召开会议10余次,会议内容主要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防洪抗旱、人居环境整治、新农合、新医保的收缴等;培训费预算0.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业务培训;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5万元,相比于2020年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0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82万元,项目支出292.3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