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