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大栗港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办、中心大队、镇直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镇创建文明城镇和卫生城镇(以下简称“双创”)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桃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桃创发〔2021〕1号)、《关于印发2021年桃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桃创发〔2021〕1号)的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大栗港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
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锋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孔国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何 虎 党委副书记
周 凤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卫萍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邓光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秦 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龚 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蔡 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金花 副镇长
何 浩 副镇长
成 员:肖珞瑒 党政办主任
盛 萍 党建办主任
詹范文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卢喜安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介福 财政所所长
李 勇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彭有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江华 经济发展办主任
郭宗海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永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 狮 司法所所长
丁 奎 派出所所长
邓跃红 交警队队长
汪 慧 电管所所长
熊德良 县六中校长
王跃中 镇中心校校长
杨大运 市监所所长
刘 萍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 兵 信用社主任
尹向群 邮政局局长
何 平 电信局局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江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贺锡洲任创建专干,办公地点设镇经济发展办办公室。
今后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替补,不再行文。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