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大栗港镇2021年协税护税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镇税收协控联管和协税护税工作,根据桃江县税收协控联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税收协控联管和协税护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桃税联管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领导及机关责任人调整如下:
第一责任人:王 锋 党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孔国奇 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 长:邓光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何 虎 党委副书记
周 凤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卫萍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胡介福 财政所主任
专 干:周向明 财政所干部
组 员:彭 文 财政所副主任
熊永红 财政所干部
张战军 财政所干部
刘 婕 财政所干部
李合兴 财政所干部
贺 青 财政所干部
曾雅荷 财政所干部
李伏英 财政所干部
协税护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介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镇财政所。
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