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2020年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实 施 方 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确保目标管理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激发村(社区)干部队伍活力,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指目标管理考核,是指镇党委、政府通过对各村(社区)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核实,量化评分,并以此作为对各村(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分类考核的原则;
四、平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组织和范围
第四条 镇党委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办、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督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考核对象与范围:全镇所有行政村和社区。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六条 目标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不能评为一类:
l、因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扶贫、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村级班子成员中本年度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
4、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5、凡被省、市、县委、政府通报批评或被主流媒体负面报道,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内容,计分办法、考核办法见附件考核细则。
二、奖项设置:
设“目标管理考核一类(优秀)”、“目标管理考核二类(良好)”、“目标管理考核三类(合格或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一类7个村(社区),二类9个村(社区),三类1个村(社区);
取考核排名靠前的9个村(社区),由镇党政班子会议票决产生7个一类单位;取考核排名倒数1名、2名的2个村(社区),由镇党政班子会议票决产生1个三类单位;其余为二类单位。
三、行政村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评为“目标管理考核一类(优秀)”的单位,由政府奖励3000元/村(社区);对荣获“目标管理考核二类(良好)”的单位,由政府奖励2000元/村(社区);
2、对综合考核为三类的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对该村(社区)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对该村(社区)支部书记予以免职。
第九条 考核程序
1. 各村(社区)对照工作目标自查自评;
2.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考核部门采用适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考核,初定各项考核分值;
3.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项考核分值,分别计算出各村(社区)考核成绩;
4. 镇党政班子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设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咨询电话( 0737-8836102),负责接受考核工作有关政策咨询,受理群众举报。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镇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2020年镇对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2020年工作任务适时考核表
附件1
2020年镇对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分值 |
参考考核内容 |
参考扣分办法 |
考核 办线 |
政令畅通 |
20分 |
参加会议情况 |
参加会议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 |
党政办 |
中心工作安排 |
镇党委、政府安排中心工作进行适时考核,按时完成计2分,完成一半以上计1分,完成一半以下计0分,由相关办站所进行考核后报镇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镇督查工作每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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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
12分 |
党建工作 |
由党建办组织人员每月下村督查,依照当季度党建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按实际情况将各村分为三类,分别记1分、0.9分、0.8分,年末进行统分。其中在省、市、县迎检出现大问题的村直接扣1分。 |
党建办 |
意识形态工作 |
3分 |
意识形态工作 |
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未能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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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工作 |
12分 |
脱贫攻坚工作 |
未完成脱贫目标任务或者在中央、省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一票否决;在市、县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分别按5、3进行扣分;脱贫工作推进不力、脱贫攻坚中未进行自查自纠的,一次扣1分,按季度进行考核;未按时完成镇扶贫工作站安排的工作任务,一次扣1分,按月进行考核,由镇扶贫工作站按月将考核结果报镇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
扶贫办 |
党风廉政建设 |
5分 |
纪检监察工作 |
扶贫领域出现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扣1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通报一次扣1分;隐瞒案件线索每件扣1分;村级财务管理被查出问题每次扣2分。 |
纪委 |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5分 |
人口与计生工作 |
按上级文件实施。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5分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出现赴县、市、省、京上访的每例分别扣1、2、3、5分;民调进入市、县倒数10名的,分别扣5、3分;辖区内出现重大群体性信访及维稳事件的每起扣3分,县政法委启动响应的,每起扣5分;未按时完成综治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5分。 |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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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5分 |
安全生产管理 |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及以上的,每例扣2分并实行一票否决;未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资料每次扣0.2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报镇政府的扣3分;不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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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
8分 |
农业农村 |
粮油生产、涉农整合项目、动物防疫、森林防虫等工作每项计2分,进行适时考核,完成任务计2分,完成一半以上计1分,完成一半以下计0分;防汛演练不落实、防汛物质准备不充分、防汛预案不及时落实,每次扣2分;河长制工作不按时巡河登记、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扣1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中因工作失误出现重大灾情的扣5分。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
5分 |
人居环境整治 |
由镇城乡管理执法办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按月排名,每月排名倒数第一,扣1分;倒数第二名,扣0.5分,全年排名倒数第一,扣3分;倒数第二扣2分,在市县程检查中被通报一次的扣0.5分,导致我镇在市县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扣1分。 |
经济发展办 |
环保工作 |
5分 |
环保工作 |
辖区范围内出现环保类重复信访件或上级督查中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出现一起非法用地扣0.5分。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
重点工程 |
2分 |
重点工程 |
施工环境不优,发生阻工2小时以上扣1分;工作任务未落实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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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 |
4分 |
村级财务工作 |
每季度按时按标准交账报账,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前未按时交账报账扣1分。 |
财政财务管理办 |
防范金融风险 |
4分 |
防范金融风险工作 |
辖区内出现重大金融风险预警未及时报告扣2分,发现一起负债建设扣1分,被省、市、县通报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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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工作 |
5分 |
新农合、新农保工作 |
人社相关工作资料报送不及时每一次扣0.5分;新农合、新农保完成任务数每低于任务指标数一个百分点扣1分。 |
社会事务办 |
加、减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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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发生重大舆情、重大不稳定事件、重大违纪案件,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扣1-10分。 在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双创、治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加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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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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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大栗港镇 工作适时考核表
考核工作: 考核时间:
村名 |
工作任务 |
完成情况 |
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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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
工作任务 |
完成情况 |
计分 |
大栗港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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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金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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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茂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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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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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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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栗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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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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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山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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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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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家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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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羊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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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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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道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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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木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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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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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形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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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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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 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