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2020年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实 施 方 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确保目标管理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激发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指目标管理考核,是指镇党委、政府通过对机关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核实,量化评分,并以此作为对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三、平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镇党委、政府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全镇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督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考核对象与范围:全体机关在编上岗工作人员,书记、镇长除外,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考核。
第六条 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年终按全镇绩效考核奖金基数和干部工作所得分数计奖。
第七条 机关干部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得分作为全年评优评先的依据。
2.考核得分最后1名,由党委、政府组织诫勉谈话,问题突出的,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定为不称职、基本称职或作待岗、辞退等处理。
第八条 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设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咨询电话(0737-8836102),负责接受考核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咨询。
第九条 本办法由镇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大栗港镇2020年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
大栗港镇2020年机关干部目标管理
考 核 细 则
考核项目 |
分值 |
扣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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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
100分 |
年终所参与工作全县被评为一类的计100分,二类计90分,三类计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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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重点工作 |
10分 |
七项重点工作年终考核时被评为县先进的计10分。 |
值 班 |
10分 |
参与值班计10分,督查值班人员一次不到岗扣0.5分,未参与值班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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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含党建 工作) |
10分 |
参与驻村工作计10分,督查干部到村工作一次不在岗扣0.5分,负责联村工作被县点名批评一次扣0.5分,被市点名批评一次扣1分。未驻村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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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 |
5分 |
参与扶贫工作计5分,因工作不到位被督查通报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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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 |
5分 |
窗口工作人员计5分,因工作不到位被督查通报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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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扣分项 |
中心工作安排 |
重点工作包括重点工程、农清工程、城镇建设、粮食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两学一做、群众工作站、热线工作等,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中心工作,每督查一次不到岗扣0.5分,工作不到位每次扣0.5分,省市县检查出现不良后果扣2-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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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作风建设 |
镇纪委督查办通报点名一次扣1分,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被县、市、省点名批评的分别扣2分、3分、5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扣10分。镇纪委通报批评2次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1次扣4分,两次被诫勉谈话的干部考核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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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
七项重点工作年终考核时被评为县不合格单位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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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卫生 |
机关各办卫生责任区、办公室检查一次不到位扣相关人员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