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大栗港镇机关内设办、站、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tjdlgz/2020-2001355 发布机构:大栗港镇 发文日期:2020-03-1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0年机关内设办、站、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为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目标管理考核,激发全镇干部队伍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办公室(7个)党政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财务管理办

(二)中心(4个)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大队(1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考核构成

考核实施百分制,由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镇以上督查通报结果运用、镇定重点工作考核、领导班子测评四部分组成。

三、考核评分

(一)考核方式

采取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镇以上督查通报结果运用、镇定重点工作考核、领导班子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工作在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镇绩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凡县对大栗港镇绩效考核扣分的,按扣分项目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扣除相应分值凡县对大栗港镇绩效考核分的,按分项目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相应分值。总分70分。

2镇以上督查通报结果运用。凡镇以上(含本镇)督查通报批评,对单项工作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扣除相应分值,镇通报一次扣0.5分,县级通报一次扣1分,市级通报一次扣2分,省级通报一次扣4分;针对个人的通报批评,对所在办、站、中心、大队扣除相应分值(扣分细则同上);镇以上(含本镇)通报表扬同分值加分。

3)镇定重点工作考核。由镇党政领导班子审定各办、站、中心、大队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计分总分20分。

4)领导班子测评。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办、站、中心、大队进行评分总分10分。

(二)考核程序

1.各办、站、中心、大队对照工作目标自查自评。

2.镇绩效考核办汇总各项考核分值,分别计算出各办、站、中心、大队考核成绩,报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3.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共设5个“一类”办、站、中心、大队镇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第一的直接确定为“一类”其余以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由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票决产生4个“一类”;镇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倒数三名内的办、站、中心、大队,由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确定1-2个“三类”县定三类或倒数三名内的单项工作,完成省、市、县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单项工作,对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直接定三类”;其余为“二类”。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结果通报

考核结果在镇党委表彰奖励会议上通报对考核一类办、站、中心、大队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和标准另行确定。

(二)设立绩效考核奖

“一类”的办、站、中心、大队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对“一类”办、站、中心、大队干职工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予以提高,对”办、站、中心、大队干职工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予以降低,具体名额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对“三类”办、站、中心、大队和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1.对“三类”办、站、中心、大队进行集体约谈,对因工作失误影响县级绩效考核排名的直接责任人单独约谈。

2.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的办、站、中心、大队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由组织考察甄别后予以免职。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大栗港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办、站、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何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金花  副镇长

 员:何    纪委副书记

肖珞瑒  党政办主任

胡介福  财政财务管理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浩担任办公室主任,肖珞瑒担任副主任。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镇绩效考核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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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栗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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