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机关内设办、站、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为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目标管理考核,激发全镇干部队伍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办公室(7个)。党政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财务管理办。
(二)中心(4个)。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大队(1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考核构成
考核实施百分制,由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镇以上督查通报结果运用、镇定重点工作考核、领导班子测评四部分组成。
三、考核评分
(一)考核方式
采取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镇以上督查通报结果运用、镇定重点工作考核、领导班子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工作在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镇绩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县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凡县对大栗港镇绩效考核扣分的,按扣分项目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扣除相应分值;凡县对大栗港镇绩效考核加分的,按加分项目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加相应分值。总分70分。
(2)镇以上督查通报结果运用。凡镇以上(含本镇)督查通报批评,对单项工作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扣除相应分值,镇通报一次扣0.5分,县级通报一次扣1分,市级通报一次扣2分,省级通报一次扣4分;针对个人的通报批评,对所在办、站、中心、大队扣除相应分值(扣分细则同上);镇以上(含本镇)通报表扬同分值加分。
(3)镇定重点工作考核。由镇党政领导班子审定各办、站、中心、大队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计分。总分20分。
(4)领导班子测评。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办、站、中心、大队进行评分。总分10分。
(二)考核程序
1.各办、站、中心、大队对照工作目标自查自评。
2.镇绩效考核办汇总各项考核分值,分别计算出各办、站、中心、大队考核成绩,报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3.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共设5个“一类”办、站、中心、大队。镇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第一的直接确定为“一类”,其余以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由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票决产生4个“一类”;镇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倒数三名内的办、站、中心、大队,由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确定1-2个“三类”,县定三类或倒数三名内的单项工作,完成省、市、县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单项工作,对所对应的办、站、中心、大队直接定为“三类”;其余为“二类”。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结果通报
考核结果在镇党委表彰奖励会议上通报,对考核“一类”办、站、中心、大队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和标准另行确定。
(二)设立绩效考核奖
“一类”的办、站、中心、大队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对“一类”办、站、中心、大队干职工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予以提高,对“三类”办、站、中心、大队干职工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予以降低,具体名额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对“三类”办、站、中心、大队和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1.对“三类”办、站、中心、大队进行集体约谈,对因工作失误影响县级绩效考核排名的直接责任人单独约谈。
2.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的办、站、中心、大队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由组织考察甄别后予以免职。
(四)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大栗港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办、站、中心、大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 虎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秦 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龚 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金花 副镇长
成 员:何 浩 纪委副书记
肖珞瑒 党政办主任
胡介福 财政财务管理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浩担任办公室主任,肖珞瑒担任副主任。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镇绩效考核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