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tjdlgz/2022-1576317 发布机构:大栗港镇 发文日期:2022-05-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村(社区)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殡葬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推进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平安、温暖、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做好我2022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现明确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下,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等有关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单位要落实扫现场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采取预约、错峰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要强化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在祭扫场所入口处,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二、严禁修建大墓豪华墓

村(社区)要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严禁借清明祭扫之机改造、修建大墓豪华墓。对已建老旧坟墓要按照“控增量消存量”的总要求进行整治:能够迁移的必须迁移;不能迁移的,要进行整改,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立碑改卧碑,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活人墓”一律拆除。在祭扫期间,要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研究部署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综合整治,加大非法公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三、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一是鼓励网络祭扫。引导群众登录湖南省民政厅“云上清明”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追思、祭奠先祖。二是实行预约祭扫。县殡仪馆,花果山纪念公园要实行预约祭扫,当天预约人数上限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交通管控要求科学确定。三是提供代客祭扫。对于各种原因不能前往现场祭扫的,县殡仪馆、花果山纪念公园要提供免费集中代祭扫服务,也可根据群众的需求和申请,提供个性化有偿代祭扫服务,也可根据群众的需求和申请,提供个性化有偿代祭扫服务。四是推行鲜花祭祀。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群众用鲜花代替鞭炮、灯笼等祭祀先人,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文明程度。

四、提升祭扫服务管理水平

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开展殡葬服务设施风险点、危险源进行祭扫安全隐惠大排查,重点排查:殡葬活动场所、骨灰存放室、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对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逐一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组织保障能力

清明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祭祀节日之一,也是群众祭祖和扫墓的高峰。各村(社区)要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认真做好安全祭扫、疫情防控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大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宣传力度,严格禁止修建大墓、豪华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宣传、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要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馈祭扫情况,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疫情防控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2022年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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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栗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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