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非法船舶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净化辖区航道通航环境,严厉打击危害航行安全及通航、治安秩序的各类船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进一步落实全镇水上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和贯彻各项水上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增强船舶所有人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船舶综合整治行动,促使我镇水上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有效预防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辖区水域安全。
二、整治范围
重点船舶:无乡镇标示的乡镇自用船舶、高速船舶(冲锋舟、摩托艇)、改装船舶。
重点水域:我镇资江河段。
重点部位:九湖渡口至毛羊坪村(社区/牌形上村)段、中心渡口至株木潭渡口(五羊坪村/栗山河村)段、首溪渡口(兴坪村)段等水域。
三、整治步骤
非法船舶整治行动从2021年8月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8月9日)
1.镇政府召开由交通执法、公安、林牧渔业、水运、应急、市监等管理部门及相关乡镇专项整治会议,明确职责和分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研究制定船舶专项整治措施。
3.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限期整改阶段(8月10日~8月15日)
根据前一阶段摸底情况,向每位非法船舶船主发出告知书、限期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
(三)集中打击阶段(8月15日~8月31日)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联合行动,对限期内没有整改的非法船舶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把面上宣传与深入到乡村、船民中的教育有机结合,重点宣传非法船舶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目的、重要意义,在码头、涉水村等处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形成强大的声势,让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服从管理,自觉退出市场,消除隐患。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大栗港镇非法船舶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非法船舶摸排工作;
县水运部门、镇应急办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县交通执法部门、镇派出所、镇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严厉打击各类妨碍、破坏水上交通安全和治安秩序的违法活动,
镇人民政府、县交通水运、执法部门负责现场联合巡查,对非法船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予以整治;我镇为辖区内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做好宣传、劝导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本镇村民自有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合力。
(四)集中力量,清理整顿
在深入宣传、政策劝导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重点水域、航道内的非法船舶开展清理整顿,依法处理。
(五)精心完善台帐资料
我镇和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统计和专项原始记录的保存工作。
(六)研究制定船舶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我镇要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对非法船舶仍要采取强制取缔措施,以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确保长治久安。
附件:1.大栗港镇非法船舶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大栗港镇非法船舶摸底表
附件1:
大栗港镇非法船舶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总 指挥 长:王 锋 镇党委委员、书记
吴国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组 长:孔国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何 浩 镇副镇长
副 组 长:何 虎 镇党委副书记
邓光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肖 雪 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丁 葵 镇派出所所长
彭有为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李永忠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唐亚夫 县海事局安全股股长
代 柯 县水运事务中心主任
高晓晖 县水运事务中心副主任
胡立红 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长一中队队长
肖泽文 县水运事务中心安监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肖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大栗港镇非法船舶摸底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船舶性质(快艇/摩托艇等) |
村级联络员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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