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栗港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tjdlgz/2024-2026203 发布机构:大栗港镇 发文日期:2024-12-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大栗港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1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大栗港镇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大栗港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镇级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意识形态引领及阵地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镇党委对村(社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督促不够,各村学习方式单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中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的相关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驻村领导和驻村组长每月下到各村(社区)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指导督促,通过理论宣讲、读书分享会、主题党日等活动丰富学习方式。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内容纳入了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和年度工作要点。三是各村(社区)制定了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学习效果。四是下一步,将继续抓好各村(社区)、各行业、各部门的学习责任,通过现场旁听、座谈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习情况,抓好督促指导。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如2019年4名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或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未见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已对李卫萍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已完成《大栗港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部文件)的修改完善,明确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内容。三是下一步按照《大栗港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部文件)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在实践的过程中对现有方案进行评估,及时优化调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3)关于“基层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全镇共有村村响广播836个,仅约200个能正常播放。红金村等部分村(社区)存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开展不足和“三审”制度落实不严等问题。镇图书室及部分村(社区)农家书屋利用率不高,未按规定悬挂管理制度,出版物未按要求分类、编目、上架。

整改落实情况:在广播方面,一是已对各村“村村响”喇叭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其中五羊坪、黄栗洑、大栗港社区、栗山河、卢家村、张家村、松木桥、筑金坝8个村主机无法正常运行,剩余9个村共有160个广播能正常播放。二是积极配合县融媒体进行广播提质改造工作,现已完成二批广播提质改造,共计63个点位,其中包括4个音柱、236个喇叭。三是进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及时上报已损坏广播至镇社会事务中心,经核实后,统一上报给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后续的维护管理。在“三审”制度落实不严方面,一是已督促筑金坝等村将“村村响”广播稿“三审”记录完善整改。二是现阶段广播正在进行提质改造工作,并拥有专门的应急广播平台,广播的播放与审核都在此平台上进行,村级广播播发音频为上级下发。三是对于村上自行制作并播放的音频,严格按照“三审”制度执行,上报至镇社会事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才可播放相应音频。

(4)关于“宗教场所管理有缺失”问题,如德茂园天主教堂未按要求悬挂国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宗教场所“五进五好”开展情况进行了再次部署,进一步规范宣传栏,对未悬挂国旗的场所已要求整改,现已整改完成,并已明确专人维护、管理国旗。二是已约谈相关宗教场所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其责任意识,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认真组织信教群众学习了《宪法》《国旗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国旗相关知识和礼仪,依法正确使用国旗、规范升旗仪式,全面实现宗教活动场所升国旗制度化、管理规范化。三是组织大栗港社区、德茂园村、红金村、卢家村、牌形上村统战(民宗)专干,以及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召开了1次统战(民宗)业务培训会,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

2.关于“落实习近平关‘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乡村振兴产业引导不够有力”问题,大栗港镇引导辖区内企业脱困无具体举措,如镇区内旅游度假区、茶叶种植合作社等因疫情相继出现经营困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相继在线上新湖南日报新媒体发表“朱溪茶叶生态美 竹海安宁文旅盛”、益阳广电发表“让茶叶成为村民增收致富的大产业”等文章进行宣传,线下于4月7日对镇区内茶叶种植合作社进行宣传。二是发挥政府采购服务功能,2024年4月由政府工会采购朱家村朱溪缘茶叶、桃江县山河葛根种植专业合作社葛粉等;2024年9月采购童子山村宏运绿色葡萄园葡萄等农产品,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三是扩大招商引资渠道,由镇领导班子带队先后4次赴福建、浙江、江西等地与外商对接洽谈,浙江外商与本镇红旺企业合作兴办竹产业工业园,福建外商拟在我镇入驻园区,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辖区内企业。

(2)关于“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不力”问题,如黄道仑村九斤塘组有村民将基本农田改鱼塘,兴坪村野鸭坝组有村民占用基本农田搭鸭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栗地星光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内容,并要求各村专干转发至各网格群,推广宣传,各村共张贴宣传标语80余条,召开屋场会30余次。二是建立了三级巡查队伍并出台《大栗港镇耕地保护包片巡田制度》,建立成员包片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整改,对已形成的违法问题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整改,责令其当事人恢复土地原状并落实种植,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出台《大栗港镇耕地保护举报奖惩机制》,对于举报属实的,进行奖励,且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结合当前耕地保护现状及我镇具体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及相关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修改完善《大栗港镇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不出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五是高质量完成了2023年609.13亩的耕地恢复任务。

(3)关于“对镉超标的基本农田管控不到位”问题,如五羊坪村 400 多亩基本农田镉超标,被划为管控类耕地,截止目前仍未制定有效解决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照“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瓜则瓜”的原则全面落实农作物种植,其中种植玉米249.1亩、大豆24亩、芝麻31.5亩、蔬菜26.2亩、中药材55亩、油茶35亩、牧草等其他农作物118.05亩,合计538.9亩。二是在五羊坪和黄道仑严控全面组织实施了一次深翻和施用生石灰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4)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常态化保洁有待提高”的问题,如在镇区周边、国道 G536 镇中学后面、黄栗洑村、张家村等地存在垃圾未及时清理、养殖户粪污露天堆放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并按照绩效考核方案对相应的村进行绩效扣分。二是通过开展人居环境巡查各村保洁员每天对责任区进行清扫,对没有按时或者清扫不彻底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三是宣传效果明显,各村村民垃圾分类、减量意识增强,低价值垃圾回收量增加。四是市、县人居环境考核排名进步明显,第三季度名列前茅。

(5)关于“耕地地力补贴发放监管有缺位”问题,如五羊坪村耕地地力补贴数据采集不实,存在将部分畜牧水产养殖土地列入耕地地力补贴发放范围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对超发补贴进行了核实,并按要求进行了追缴。二是全镇进行了一次全面核查,各村都严格按要求认真核查,未发现类似情况。三是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和农业专干进行了一次专题学习,2024年严格按文件要求实事求是进行核实上报。

3.关于“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规范建设统筹调度力度不够”的问题

(2)关于“项目用地不规范,未批先建”问题,如2021年度一招商引资项目在厂房建设过程中因非法占用林地资源被处以3次罚款,截至目前大栗港镇仍未完善该项目用地地类申报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了解所需流程和相关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已完成该项目的用地地类申报。二是在企业落地前,理清政策清单,并针对各项政策进行讲解,确定具体联络人,确保企业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我镇企业开展全方位摸底排查,特别是落地我镇的大型企业,对未完善用地手续的企业,指定专人积极配合指导企业完善用地手续。四是针对2021年度的招商引资项目,积极联系企业和上级部门,落地项目均已完成用地地类申报。

4)关于“项目建设论证不足”问题,2023年8月,五羊坪村在未与县文物管理所对接的前提下,使用10万元专项资金将熊亨瀚墓周边地坪硬化。后因与县文物管理所实施的熊亨瀚墓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相冲突,原硬化地面近一半被打坏重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要求镇级相关部门知晓村级文旅广体项目,尽量做到前期有调研,综合运用原资产资源,避免资金浪费。二是组织我镇所有非遗文物保护单位再次学习了非遗文物保护的相关文件政策和精神,并要求加强村级跟镇、县级文物管理所的对接。三是加强村级项目建设管理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核,要求村级有项目建设申请报告,文旅广体项目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和部门盖章;四是村级文旅广体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核按照相关财务程序进行,要求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签字盖章,有财政所签字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确认,让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核更加规范。

5)关于“道路限宽墩拆除后又违规资助重建”问题,2020年对筑金坝村牛首线限宽墩进行拆除,2021年又违规同意该路段限宽墩重建并拨付重建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5月20日制定了《大栗港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党政联合审议,明确了由镇纪委副书记杨江华任组长的监管专班;并联合镇经管站对各村(社区)开展了集中学习。

4.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1)关于“集体经济收入数据失真”问题,一是乱记收入。如2022年朱家村、筑金坝、兴坪等10个村将林业收入等计入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应记未记。如朱家村卫生费收入账外运行,大栗港社区“开通电子村部业务费用返还款”未及时入账。三是造假虚记。如童子山村、红金村通过“空转”卫生费、土地流转费虚增集体经济收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自去年巡察至今,镇财政所严格按益办发〔2021〕11号文件的要求对全镇17村(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做好收入核算、记账工作,严格落实季检查、年核实制度。三是7月30日,镇财政所组织全镇各村(社区)支书、报账员及监委会主任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四是截至8月30日,全镇有12村(社区)的农户卫生费共计52.53万元均已存入村公账户。

(2)关于“集体经济收入存在流失风险”问题,如德茂园村等7个村集体山林收益流失,栗山河村原株木潭村小学2009年出租以来未收取租金,大栗港社区三斗村组、月亮屋组承租6间门面后再转租的租金差价未纳入社区财务管理,卢家村自来水厂收益在账外核算由个人管理,先锋桥村干部私分1.06万元场地出租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底,应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镇财政所成立工作组立即对全镇17村(社区)共计147份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二是对栗山河村原株木潭村小学2009年出租给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办栗山河敬老院,现已补签租赁合同,租金后续到位;对大栗港社区三斗村组、月亮屋组承租6间门面后再转租的租金差价已纳入社区财务管理,收回款项27000元;对卢家村自来水厂2020-2022年共三年的收益于2023年12月28日共计12851.1元均已存入村公账户;对先锋桥村干部私分1.06万元场地出租费的问题,村报账员于2024年1月12日将违规资金1.06万元缴存村公账后,另于1月29日经镇财政所转入县纪委监委专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三是7月30日,镇财政所组织全镇各村(社区)支书、报账员及监委会主任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培训会上着重强调了对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季检查、年核算制度,举一反三杜绝流失问题。

(3)关于“经济合作社经营体制未理清”问题,如朱家村与朱溪缘茶叶种植合作社存在权属不清、合作社租用村委老办公楼未支付租金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20日,组织朱家村村委、朱溪缘茶叶种植合作社确认权属关系。二是针对合作社未支付租金的问题,现已查清原因,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收回老村委地租10000元并存入对公账户。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理清村级合作社与村的权属关系,完善相关制度。四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因当时工作需要,由村支书或村长个人成立的2家村经济合作社进行摸排,强化日常监管。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有漏洞”的问题

1)关于“交通安全督促不到位”问题,如2023年11月3日镇区过往20台摩托车只有6台按标准佩戴头盔。抽查12台农业机械有8台未进行年检、未购买保险。

整改落实情况:交通方面,一是开展路面现场执法,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镇平安全法治和应急管理办每周联合马迹塘交警中队、交通运输五中队、派出所至少开展一次路面执法检查,对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顽瘴痼疾,特别是针对摩托车不戴头盔,先后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查处摩托车不戴头盔200余起,无牌无证驾驶5起,未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18起;目前,我镇戴盔率明显上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严查严处的同时,研究制定针对性宣传方案,我镇各村(社区)组织召开屋场会共计50余场,宣传人员以聊家常、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向居民讲解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违规载人载物等行为所带来的危害,重点宣传了“一盔一带”、超限超载方面知识,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能力,养成安全习惯,形成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人民防线;以身边例子为基础,以案释法从多个方面进行宣传,尤其是对留守老人、“两易人群”、重点车辆驾驶员等重点人群进行宣传;制作户外广告5处,利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车宣传,在村民家门口醒目位置张贴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交通安全宣传单2万多份,从而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农机方面,一是已对全镇所有农业机械摸底,并要求未年检、未购买保险的农机及时年检并购买保险。二是对达到注销标准的农机进行核准注销。三是多次开展农机安全培训,有效提高了农机手驾驶素质和安全意识。四是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多次道路联合巡查,针对未年检、未购买保险的上路拖拉机进行罚款并进行安全教育。

(2)关于“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问题,如2023年11月一蚊香厂因电路电线老化发生火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对辖区各工贸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门店、加油站累计开展4次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共发现38处安全隐患,其中一般隐患25处,重大安全隐患13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现场整改29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9处安全隐患,建立了安全隐患清单,确保隐患整改率100%,同时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定期复查。三是召开安全生产月专项会议,分别与村委会、辖区各工贸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门店、加油站、渡口码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四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消防典型警示案例50余份、湖南省消防安全隐患标准100余份,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2次,培训人次达150人。

(3)关于“自建房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部分村(社区)存在无人居住、破损严重的自建房未张贴危险标识或围封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栗地星光和村村响广播循环播放村民建房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召开屋场会20余场,并要求各村专干转发至各网格群,推广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横幅34条,危险标识和围封108份。二是加强巡查,通过网格分组包片的形式进行日常巡查,对出现人住危房、进出危房的情况及时制止。三是坚持自建房安全巡查制度,保证每月不少于15次,对出现人住危房、进出危房的情况及时制止。

(4)关于“供水安全防范监管不严”问题,如红金村红岩嘴供水水厂、黄栗洑供水厂等存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到位,供水池未安装监控设备,管理人员健康证过期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所有水厂进行了排查,全部安装了监控设备,并组织所有管理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重新办理了健康证;同时组织进行了一次管理培训;今年规划投入130多万元对现有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和完善相关设施设备。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理解不透彻、执行走样”的问题

1)关于“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如不使用公车而用司机私车办公事,规避公务用车监管;2023年前未建立公车使用台账;同时使用3张有余额的公车加油卡;加油由司机1人执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召开了公务用车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司勤人员学习了桃车改办〔2023〕1号、桃车改〔2023〕2、3号文件,并设立公务用车负面清单。二是依托信息综合平台完善车辆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化平台派车制,由党政办安排专人统一调度管理,一律经管理人员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后派车;正在使用的公务车辆已安装北斗终端,集中停放,强化实时监控预警。三是强化公车油卡规范使用,由采购办负责油卡充值、管理、结算和报销,公务车辆加油一律使用IC卡,对未使用仍有余额的加油卡完成清零,各类公务车辆加油统一一卡使用;加油实行“1+1”即一名采购办工作人员加司勤人员共同前往加油站执行,并由采购办工作人员进行全程付费、里程登记。四是注销清零未使用的油卡。

(2)关于“对津补贴清理政策把握不准确、落实有偏差”问题,未严格对照要求清理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以无违规发放零清理上报,但实际在此期间内发放的环保奖金、统计联管考核奖励、粮食生产奖励均属于清理范围但未清理。2023年1月,党政班子召开会议研究停发部分岗位津补贴,但依然提出要保留县里已经停发的宣传上稿奖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各办站所负责人及财政所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项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对环保、统计联管考核奖励、粮食生产奖励进行收缴清理,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的津补贴发放进行再次清理。三是完善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监管程序。

2.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位、廉洁风险隐患大”的问题

1)关于“合同签订走过场”问题,如2021年至2023年,政府排水管道建设工程、拍卖土地平整余土外运工程等多项施工合同中工程结算、付款方式、工程量、单价等合同要件不全;政府前坪公租房绿化、镇区排水口挡土墙等项目合同与实际不符;多次在合同签订时就约定竣工结算价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项调查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核查,找出差异产生的具体原因。针对合同内容和实际项目执行不符的情况,要明确责任人,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责和问责,确保项目管理中的严谨性和公平性。二是严格遵循现有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特别是在合同条款的履行上更应保持严肃性;项目的每个环节都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执行,确保建设质量、工期安排、预算控制等各方面都符合预期和约定;对于任何违反规章制度或不尊重合同条款的行为,必须采取及时纠正措施,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恶化。三是对项目进行回头看,整改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项目的最终成果符合各方的预期和要求,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遗留的任何问题对后续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3)关于“未据实报销工程款或报账资料弄虚作假”问题,如童子山村军山港组山塘维修列支清淤运费0.6万元实际未进行淤泥拖运。大栗港社区老税务所至大石桥公路硬化项目资料使用其他项目资料的照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5月20日制定了《大栗港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联合镇经管站对各村(社区)开展了集中学习。二是认真调查未据实报销的工程款及报账资料,确保问题原因明确。三是对已有项目进行全面复查,及时整改问题,追回童子山村山塘维修清淤费用,完善大栗港社区公路硬化项目资料。四是对所有工程报销、报账资料严格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按规定对项目现场进行查勘,对不符合要求和不实的报账资料,坚决不予通过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4)关于“对自筹资金、奖补资金的监管缺位”问题,如牌形上村在村级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群众自筹资金、村集体奖补资金等均未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镇财政所组织全镇各村(社区)支书、报账员及监委会主任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着重强调镇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社区)自筹资金、奖补资金的监管与财务核算。

3.关于“对民生问题解决不重视、民生领域监管有盲区”的问题

(2)关于“对村(社区)上报享受养老待遇人员死亡情况督促不力,死亡人员多发待遇现象频发”问题,如在 2021年社保回头看专项行动中,需追缴多发待遇35.6万元,仅追回8.7万元,其余26.9万元由财政资金承担,其中黄栗洑村对门村组村民肖某多领待遇101个月共计8255元。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3月14日社会事务综合中心组织各村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严格按照人社局社保所的要求,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台账,明确各村设人社专干职务,各村所有由乡镇提交给县的社保相关资料(死亡月报、手工认证)都必须由支部书记签字盖章上报,形成常态机制。

(3)关于“对敬老院等民生领域监管缺位”问题,一是财务管理混乱。如栗山河敬老院一直未设立对公银行账户,工作经费拨付至院长个人账户,会计出纳分工不明确,2019年以来的会计凭证一直未装订,直至 2023年10月巡察指出后才装订到位。二是财务不公开且违纪违规问题突出。如栗山河敬老院一直未成立院委会,各项开支明细长期未进行公开公示,存在虚增供养人员套取财政补贴等问题。三是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如栗山河敬老院聘用4名工作人员,但未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仅口头约定工资标准,且在政府约定的工资标准外,存在擅自提高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违规发放值班补贴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3年11月27日开通栗山河敬老院对公银行账户,督促敬老院会计及时装订会计凭证。二是督促敬老院成立院委会,各项开支明细长期进行公开公示。三是聘请会计进行财务管理,责令敬老院已将走读供养老人全部清退,敬老院院长及工作人员在5月20日已签订劳务合同,收回违规发放资金53480元。

4.关于“财务把关不严格,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1)关于“会审联签执行不力,财务监管缺位”问题,如2023年1至8月支付的3767.95万元财政资金中,有2828.06万元未经会审联签,占比达75%;五羊坪、红金、筑金坝等3个村存在大额资金使用先支付后会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完善财务制度,明确所有支出都按照财务制度进行会审。二是组织机关干部进行财务制度学习,确保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

(2)关于“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如2020、2021年先后将3.1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8.3万元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经费违规造表发放村(社区)干部个人,在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中列支镇干部劳务费4000元。2020年牌形上村将1.7万元白竹洲电站抬田复垦管理费造表发放给个人。2023年兴坪村村干部私分电信业务工作经费430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完善了财务制度、公车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学习。三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

(3)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较混乱”问题,如11名镇干部超限额报销差旅费1440元,4名镇干部重复报销差旅费1450元。2023年1月超范围报销村干部差旅费280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超额报销、重复报销、超范围报销差旅费全面进行收缴合计2640元。二是镇党委对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的相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完善并落实财务制度,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对违规资金进行收缴,同时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批和管理。四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审批报销机制进行监督。五是严格审批程序,采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确保真实有效,办主任进行审批、分管领导进行把控。

(4)关于“超制度标准报销工作餐”问题,如2020年1月列支的43650元机关春节值班工作餐,2023年1月列支的2021年6333元工作餐,均超过机关制度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超标准报销工作餐费用进行核定,收回超出标准费用17460元。二是完善并落实财务制度,按照相关要求明确工作餐报销标准,并严格按照制度标准完成报销程序;三是加强干部财务制度学习。四是提高管理人员对报销审查的重视程度和审核标准,减少超标违规行为。五是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关于“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把控不严”问题,一是挪用民政资金。民政资金被用于车辆因公损坏赔偿,辅警、民警工作慰问及解决医保纠纷等方面。二是超预算列支外单位工作经费。如2019年10月在重点办列支派出所工作经费3万元,2020年1月列支县公安局工作经费11万元。三是单位承担干职工个人应付费用。截至2023年10月,共计承担干职工、分流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等共计 14.06万元。四是未足额及时收取应收租金。2017至2021年应向承租人收取安宁林场租金40.61万元,实际仅收取3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仍未收取 2022年度租金。五是对县级培训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如德茂园村将承办的就业服务培训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实施,开支各项费用后剩余0.42 万元未入村账。

整改落实情况:①民政资金方面,一是制定了《大栗港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于2023年12月28日组织各村(社区)民政专干专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使用范围和方式,强化专项资金审批,严格落实会审制度,保障专款专用;二是对挪用民政资金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作出书面检讨。②超预算列支外单位工作经费方面,一是完善和细化支出预算,重新制订、编制年度预算清单,杜绝非预算列支经费;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成立财务监管专班,每季度开展一次超预算列支经费专项监督检查;③单位承担干职工个人应付费用方面,一是组织干职工专题学习社会保障福利费用制度,设立各项缴费明白卡,确保应知应缴到位;二是针对无法在整改期内缴清应付费用的,由还款人制订费用还款计划,经镇党委审核后,以收缴、代扣等方式进行收回,并加强对保险费用的管理;④未足额及时收取应收租金方面,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盘活资产,对各类租金及其他资金应收尽收,确保资产不流失;二是依据签订和完善合同明细,对承租方及时收回应缴租金;三是与安宁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完善每年在租金上增加的6%的减免要求;四是按照安宁目前经营情况,对安宁提出减免部分租金的相关事项,在签订相关协议后把所欠租金进行收回。⑤对县级培训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方面,一是查明培训费用不入村账原因,督促剩余费用入村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积极与县直部门对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承办就业服务培训。

(6)关于“村干部多头领取待遇”问题,如2019年德茂园村一名村干部在领取村干部工资的同时,以1800元1月的标准在镇机关领取临时工资,以1200元/年的标准在德茂园敬老院领取务工工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班子人员讨论,对村干部卢小奎领取多头的待遇进行追缴收回合计22800元。二是下一步对村干部的资金发放、工资造表进行严格审批,杜绝违规发放工资;加强对村干部工资待遇管理,并严格把关;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村级干部待遇发放范围和标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欠佳”问题,如五羊坪村两任党总支书记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先后被查处,未及时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建办牵头,镇纪委协助,2024年以来,每季度开展一次“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截至5月已召开两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二是下一步,将继续利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将党建文化和“清廉乡村”相融合,利用上好“警示教育专题党课”等常规动作,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向基层常态化延伸。

(2)关于“指导村(社区)基础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村委公章管理混乱。2021年村(社区)换届后,镇经管站统一制作新公章下发至17个村(社区),但原有旧公章未督促收回或销毁,五羊坪村等7个村(社区)存在新旧公章同时使用等违规问题。二是大栗港社区、筑金坝村存在村级组织挂牌和证明事项开具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村委公章管理混乱方面,一是于2024年2月,对换届选举前的17个村(社区)原旧公章全部收回并进行集中销毁,且已统一制作新公章(已公安备案)发放至各村(社区);二是2024年4月9日组织各村(社区)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村民委员会公章使用和管理工作意见并下发各村(社区)。村级组织挂牌和证明事项开具不规范方面,一是镇党建办联合社会事务办,对照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若干措施》和《桃江县村级组织工作机制牌子指导目录》要求,对全镇各村(社区)开展了1次规范挂牌、证明“回头看”专项治理,确保整治到位;二是对照《桃江县村级组织工作机制牌子指导目录》,对各村(社区)进行了1次业务培训;三是4月30日前,镇党建办、社会事务办到各村对挂牌和开具证明事项效果进行了2次检查。下一步将坚持对印章制发使用管理、村级组织挂牌和证明事项开具事项进行指导监督,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对村(社区)议事监督制度指导缺位”问题,一是议事监督制度流于形式。各村(社区)普遍存在“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牌形上、筑金坝等多个村(社区)存在仅讨论项目是否实施,关于项目具体如何施工、由谁施工、用什么样的材料等关键事项不议,或先施工后上会讨论,或讨论时党员群众到会率低等问题。二是监委会履职未发挥作用。各村(社区)监委会成员虽参与会审联签,但基本未提出过异议,未否决过事项,村(社区)财务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监委会成员还承揽工程,当“包工头”,监督职责形同摆设。如童子山村监委会成员先后承包2021年山塘维修、2022年水渠衬砌和移民工程建设等多个项目。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议事监督制度流于形式问题,一是5月20日前,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各村(社区)村“两委”成员、议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了1次培训,让其熟练掌握具体要求;二是5月底前,镇党建办联合社会事务办对各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工作进行了1次指导,对于未落实“四议两公开”步骤、先实施后上会或党员群众参会率低等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到位。针对监委会履职未发挥作用问题,一是5月底前,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监委会成员召开了1次会议,进行了业务培训,督促严格履职;二是5月20日前,镇纪委对童子山监事会主任夏吉新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5月20日前,镇党建办对各村(社区)监委会的会议资料及公开公示情况进行了1次检查,督促整改规范。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各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党员群众的组织动员,提高参会率,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确保“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2.关于“对党员、干部管‘宽松软’,日常监督有缺位”的问题

(2)关于“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规定执行不严”问题,2019年来共登记报备婚丧喜庆事宜14起,其中5起事宜报备收受非亲戚人员礼金,镇纪委工作人员不清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纪委加强了对巡察后婚丧喜庆事宜的严格督导,对社区党支部书记熊建欧办寿宴的情况进行处理,对其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相关报备制度执行得更严格,对上报的备案表严格进行核实。三是结合村(社区)的力量,倡导移风易俗,利用村上的红白理事会,进一步做好新文明新风尚。

(3)关于“请销假制度落实不严”问题,2名镇干部因病经常入院复查、治疗,只偶尔上班,但未正式办理请假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守“请假必申报、申报必销号”制度,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明确请销假制度要求。二是落实内部督查机制,由镇纪委牵头对请销假情况不定期督查,发出督查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4)关于“保密纪律落实不到位”问题,2021年时任纪委委员因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处分,未引起镇纪委的重视与反思,巡察期间还出现镇纪委将整本案卷提供给社区干部复印的违纪违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保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保密设备已逐步启用,正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接,争取接入内网。

(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如张家村一名党员参与迷信活动,做“道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建办、张家村党总支联合对参与迷信活动的党员张佳阳进行了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立即整改。二是5月30日前,全面对全镇党员信教情况进行了1次摸排,未发现其他信教党员。三是结合6月主题党日,将“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相关学习内容纳入了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党性。四是下一步,将定期对党员信教情况进行摸排,对摸排出有信教传教行为的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其进行教育,视情况采取行动,要求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等组织处置。

3.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与等次评定管理不严格”问题,如筑金坝、刘家村等村(社区)党员受处分后,党支部未按规定扣除当月度党员积分12分,未将当年度的考核等次评定为不合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0日前,镇党建办对照受纪委处分人员名单对各村(社区)党员积分管理情况进行了1次核查,督促各村(社区)落实了扣分,并根据年度党员积分扣分情况要求党支部进行分类帮教。二是对筑金坝、刘家村等村(社区)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教育,并组织进行了1次集中培训,通过培训等形式提升党建专干队伍业务水平。三是下一步,将持续跟进分类帮教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2)关于“安排非党干部从事党建工作”问题,如大栗港、五羊坪、童子山等村(社区)安排非党村干部参加支委会议、党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5日前,镇党建办对各村(社区)党建专干人员配置进行了1次排查,拟发了1期党内通报,对非党村干部参加支委会议、党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的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4月底前,督促村党总支召开了党总支会议研究,已撤换从事党务工作的非党员。三是6月底前,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1次党建业务培训会。四是下一步,要求各村(社区)党建专干更换必须向镇党建办报备,经党建办同意,规范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3)关于“老干支部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如2019至2023年老干党支部党费返还经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起,党费返还至政府账户,再由老干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后依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使用,用于集中开展党员教育工作,2024年下发的2023年度党费返还款尚未使用。二是党委对伍杨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上半年已对本镇党组织党费返还、使用情况组织进行了1次检查并形成了报告。四是组织党建办干部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五是下一步将定期对党费返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照程序规范党费的使用。

(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如刘家村在取消一名预备党员资格时,仅组织委员口头答复不予转正,未履行会议研究及书面程序。非公企业第二联合支部2022年12月14日批准一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委却在2022年10月27日就已经同意其按期转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近两年发展党员档案开展了1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补齐完善了党员档案资料。二是在5月20日前组织对全镇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了1次以发展党员流程为重点的党务工作培训会,促进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娴熟。三是经核实,非公企业第二联合支部党员温靖宇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镇党委审批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为预备期已满一年转正的党员;但是党员志愿书里第11页党委审批时间错写为2022年10月27日,对出现时间填写错误问题的,由镇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约谈。四是下一步,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严肃党员发展工作。

4.关于“编外人员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1)关于“未按程序报备”问题,机关聘用5名分流人员、县直部门聘用5名编外人员在乡镇工作均未按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0日前,根据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桃组〔2023〕36号)文件,已对聘用的5名分流人员、县直部门聘用安排到我镇工作的5名编外人员按程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备。二是组织相关人事政工进行了业务学习。

(2)关于“无依据发放编外人员绩效奖金”问题,2018年至 2022年,在聘用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违规向县直部门聘用的4名编外人员发放年终绩效奖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明确劳动关系各方权利和义务。二是针对编外人员合同中,绩效奖金发放无明文约定情况,与劳务派遣机构进行了协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编外人员约定绩效考核及奖励发放方案;用工单位每年提供考核等次及依据。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上轮巡察指出“2018年审批同意给14人发放 2017年度完成财税任务有功人员奖61334元,实际给17人发放 75000元”的问题,大栗港镇实际收回此项违规资金11250元,截至2023年12月,仍有2416元未收缴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上轮巡察中提出2017年度完成财税任务有功人员奖励2416元未收缴到进行了整改,收回郭文静、薛琪辉2416元。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关于津补贴发放的相关制度。

2)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刘家村31名党员长期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大栗港镇仅对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纪律处理,未对31名党员进行党员积分扣分及评定等次等相应的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20日前,刘家村党总支部按照《大栗港镇党员积分管理十二分制考核办法》对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的31名党员,在当年度党员积分管理中重新予以扣分处理、进行了等次评定,并择期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在党员大会通报后,刘家村两个党支部支部委员正对这31名党员开展分类帮教。二是6月30日前,对全镇其他基层党组织内长期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配合组织工作的党员进行了排查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处理。

(3)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张某2015年7月停薪留职期满,延迟至2019年4月巡察组进驻后才回单位上班,期间从2015年12月至2018年10月由统发中心发放工资”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大栗港镇仅收回张某违规资金2万元。经巡察指出后,2023年12月收回张某违规资金27509元。抽查2023年5至12月考勤记录,张某仅打卡36次,其中5月至8月打卡1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张威已认真悔改,现在已正常上下班并按时打卡。二是考勤制度更加严格,对于长期不打卡的政府干部,由专人进行谈话,对不能说清原因的,扣发相关福利待遇。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强化对干职工的管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2.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1)关于“往来款项核算依然混乱”问题,一是余额不准确。如截至2023年8月账面应付汇泉农业539964.4元,实际应付5000元;账面应付门面处置暂收款276000元,实际应付0元。二是核销程序不规范。如2022年9月对以前年度形成的109笔金额共计219.11万元的应收款核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班子人员讨论,全面清理往来款项,查明原因,由镇党委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往来账的清理及管理,对错误的账及时进行调账处理,保证账务的准确性,同时后续加强对账务的管理,保证账务规范性。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依然不到位”问题,如2021年至2022年先后购买空调、打印机、平板电脑、集装箱、健身器材等均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固定资产清理小组,加强资产管理。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政府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统计。

(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依然不规范”问题,如2019年8月在酒湖线专项资金中补助雅趣民俗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万元。2019年10月在重点办专项资金中列支趣味运动会活动经费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三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管理。

(五)关于统计工作方面的问题

1.关于“对统计工作组织保障不力”的问题

1)关于“2022年大栗港镇党委、政府未对统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3月14日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和各站所中心大队、村(社区)支部书记及统计站人员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统计员。二是今年上半年分别在3月18日和6月4日召开了统计工作专题研究会议,3月18日对全年的统计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6月4日对半年度统计工作做了总结,对下半年统计工作再次进行规划,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迎检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三是3月18日组织学习了关于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工作要求,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的相关知识,6月4日学习了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事后质量抽查的迎检工作的要求,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2.关于“对统计专项检查工作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1)关于“大栗港镇统计工作汇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不深入不具体,没有举例说明;剖析原因不全面不深刻”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3月14日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和各站所中心大队、村(社区)支部书记及统计站人员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大栗港镇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和村(社区)学习。二是2024年2月20日组织各办站所中心大队和各村(社区)的统计员召开了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邀请了县统计局局长、业务骨干来我镇进行统计日常工作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专业培训。三是今年共开展了3次统计工作的宣传活动,一季度入各村(社区)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入户示范登记;二季度入品芥茶业、红岐木业、远洋竹制品等工业企业调研和宣传惠企政策;三季度入海湾加油站、安宁竹谷、兰亭轩餐饮等宣传联网直报统计知识,查看财务资料;入湘籽油业、盛翔科技等工业企业了解产值情况,讲解入规要求和资料准备。

(六)关于县委书记讲话点人点事情况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1)关于“政治学习不深入,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问题,书记提出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制度,严防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强化“学深悟透”,坚持将理论与实际相融,将“第一议题”纳入党政班子会议,已明确“专人专题学习”机制,通过研讨发言进一步提升学习成果,2024年度已进行“第一议题”学习31次。二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中心组学习按年初学习计划有序开展,落实“自学、领学、中心组发言、研讨、小结、通报”六项环节,并同步做好学习存档。三是推动学习成果向下延伸,各村(社区)已完善、修订2024年度学习计划,各联村领导、驻村组长下沉至村(社区),利用村级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采取旁听、督学形式,强化学习成效。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关于“乡村工程项目廉政风险大”问题,书记提出各资金下拨部门要加强使用监管,各乡镇要整章建制,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监管,严防惠农资金使用和村级工程项目中的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大栗港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办法已明确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款项支付、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实施方式,并落实各环节的监管主体,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整改。二是7月30日,镇财政所组织全镇各村(社区)支书、报账员及监委会主任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

(2)关于“乡村两级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依然普遍”问题,书记提出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县纪委监委要深挖彻查几个典型案例,要从严处理,达到警醒、震慑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纪委、财政所牵头,已对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进行全面收回,已收回399500元。二是对违规发放奖励补贴涉及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政务记过1人、谈话提醒1人。三是完善、修订《大栗港镇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全体财政所人员及各办、站、所、中心、大队专题学习,严格资金审批,严控资金使用。

(3)关于“上轮巡察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到位”问题,书记提出乡镇党委要动真碰硬,彻底整改;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进一步落实巡察工作职责规定,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巡察反馈后,于3月18日、5月24日、7月12日、7月15日、9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并于8月20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巡察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已于5月24日召开巡视巡察条例专题学习,同步纳入5月份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三是已制定《中共大栗港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整改任务和问题清单,制定分解表,倒排工期,部署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落实不到位”问题,2020年中心组学习无签到册,以画勾形式代替签到,其中周芬1-3月既未签到,也未在“请假事由”中予以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月开展一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等进行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截至5月已开展5次学习。二是严格实施中心组集中学习签到制度,每月参加学习必签到。三是中心组成员严格按照“自学、领学、发言、研讨、小结、通报”六个环节,进行集体学习研讨,详尽笔记,截至5月已进行5次学习研讨。四是党委中心组成员撰写1篇人居环境调研文章。五是下一步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严格实施中心组集中学习签到制度,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关于“镇党委对村(社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督促不足,各村学习方式单一”问题,乡镇机关办公场地和村委未开设“二十大”精神宣传栏,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中无二十大宣传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驻村领导和驻村组长每月到各村(社区)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指导督促,通过理论宣讲、读书分享会、主题党日等活动丰富了学习方式。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内容纳入了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和年度工作要点。三各村(社区)制定了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学习效果。四是镇机关、各村(社区)设置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栏共18块,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五是下一步镇党委将持续抓好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的学习责任,通过现场旁听、座谈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习情况,抓好督促指导。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1)关于“党委班子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问题,2022年5月25日党政班子(扩大)会议中,传达学习桃江县意识形态考核办法后仅有书记发言,无其他领导班子发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年开展两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截至5月已开展1次。二是已完成《大栗港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部文件)的修改完善,明确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内容。三是下一步按照《大栗港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部文件)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在实践的过程中对现有方案进行评估,及时优化调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2)关于“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2019 年大栗港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高峻峰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2020年周凤、李卫萍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未见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已对李卫萍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大栗港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长期执行。三是下一步按照《大栗港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

3.关于“基层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作用不明显,志愿服务开展不足,活动内容及配图重复使用、多村混用”问题,如牌形上村2023年4月8日科普宣传活动与2021年2月9日一致,红金村2022年1月9日与2023年1月9日科普宣传活动图文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起每月镇宣传委员及宣传专干下村对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形成督查表,已进行6次检查。二是对牌形上村、红金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下一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村(社区)年终考核内容,促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发挥。

(2)关于“‘村村响’广播通响率不高”问题,现场走访时,筑金坝村、五羊坪村、大栗港社区“村村响”广播主机电源未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各村“村村响”喇叭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其中五羊坪、黄栗洑、大栗港社区、栗山河、卢家村、张家村、松木桥、筑金坝8个村主机无法正常运行,剩余9个村共有160个广播能正常播放。二是积极配合县融媒体进行广播提质改造工作,现已完成二批广播提质改造,共计63个点位,其中包括4个音柱、236个喇叭。三是进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及时上报已损坏广播至镇社会事务中心,经核实后,统一上报给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后续的维护管理。

(3)关于“农家书屋利用率不高”问题,红金村、大栗港社区、筑金坝村书籍未按要求分类,大栗港社区农家书屋图书借阅率低,2023年一季度仅借阅4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大栗港镇辖区内的17个村(社区)农家书屋书籍进行了分类、编目和上架。二是完善了农家书屋管理办法。三是常态落实回头看,已每周通过政府工作群和文旅广体专干群进行了农家书屋书籍的分享,要求各村(社区)通过网格群进行了书籍的分享,并开展借阅活动,有助于提高群众的阅读兴趣,从而不断提高农家书屋的利用率。

4)关于“宗教场所管理有缺失,五进五好落实不到位”问题,走访发现德茂园天主教堂未按要求悬挂国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宗教场所五进五好开展情况进行了再次部署,进一步规范宣传栏,对未悬挂国旗的场所限期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并已明确专人维护、管理国旗。二是约谈了相关宗教场所负责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认真组织信教群众学习了《宪法》《国旗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国旗相关知识和礼仪,依法正确使用国旗、规范升旗仪式,全面实现宗教活动场所升国旗制度化、管理规范化。三是组织大栗港社区、德茂园村、红金村、卢家村、牌形上村统战(民宗)专干,以及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召开了1次统战(民宗)业务培训会,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

4.关于“‘三审’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1)关于“镇本级《关于推进大栗港镇“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2两个年度方案雷同;筑金坝村等“村村响”广播稿“三审”记录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扫黄打非”雷同实施方案整改,一是已对宣传专干王擎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制定了“扫黄打非”联合方案,开展了1次联合行动,保障文化市场、校园周边健康有序、和谐安全;三是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三审制”,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的每次将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要求整改到位;关于广播稿“三审”记录不到位整改,一是已督促筑金坝等村将“村村响”广播稿“三审”记录完善整改;二是现阶段广播正在进行提质改造工作,并拥有专门的应急广播平台,广播的播放与审核都在此平台上进行,村级广播播放音频为上级下发;三是对于村上自行制作并播放的音频,严格按照“三审”制度执行,上报至镇社会事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才可播放相应音频。

(八)关于选人用人(含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

1.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关于“执行‘三定’规定不到位”问题,该乡镇“三定”方案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为机关工作机构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工作由不同的镇领导分管,导致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未能有效统一开展工作;根据“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最多设一正两副,该乡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违规配备了一正三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3月已召开班子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了大栗港镇“三定”方案,专题研究班子分工和干部调整,已明确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一名班子分管。二是已于3月15日,在关于印发《大栗港镇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人员到办明细》(大发〔2024〕1号)的通知中明确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仅配备一正两副。

2)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不到位”问题,2019-2023年,该乡镇多名干部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长期未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该现象长期存在且未整改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已组织对全镇所有在职干职工和退休老干开展了1次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回头看,对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全面摸排,并已实行集中保管。二是下一步,将继续进行动态管理,对新进干部、新办证干部进行摸底登记,并对证件实行集中保管。

2.关于“基层党建方面”的问题

1)关于“开展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该乡镇个别党支部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30日前,组织进行了1次全面排查,排查出之前漏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的党支部,并将其纳入2024年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中进行了学习。二是4月起,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一期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的专题研讨,促进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三是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理论学习,落实党建和理论学习指导员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党员学习党的最新理论。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2019-2023年,该乡镇老干党支部党费返还直接支付到个人,未返还至支部;2020年机关一、二支部会议记录本上 4-7月份无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且机关二支部会议记录本存在多处撕页痕迹;2021年机关一、二支部走访调查情况登记表未填写相关意见,且走访调查人未签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起,党费返还至政府账户,再由老干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后依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使用,用于集中开展党员教育工作,2024年下发的2023年度党费返还款尚未使用;二是党委对伍杨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上半年已对本镇党组织党费返还、使用情况组织进行了1次检查并形成了报告;四是组织党建办干部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五是下一步将定期对党费返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按照程序规范党费的使用。六是5月20日前,镇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已对党建办主任、机关二支部会议记录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七是对机关一、二支部会议记录人进行了1次业务指导,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八是6月20日前,支部书记核查了2021年度相关台账,对当时未严格履行程序的机关一、二支部的积极分子或者发展对象,再次进行了1次走访调查;九是4月开始,对现任机关支部委员会成员及党建办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党费返还、使用、会议记录填写、党员发展等党建基础工作。

二、村级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县委巡察反馈大栗港社区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村级组织挂牌和证明事项开具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在社区服务中心大门两侧竖挂居民监督委员会标牌。二是在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36项证明事项中,有16项开具了证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进一步学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严格按上级下设权限和规范制度开具相关证明;二是6月份镇党建办指导居支两委严格按照挂牌制度对便民服务中心所有挂牌进行了清理;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便民服务员杨乐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电网整治不到位,“大栗港社区瞿伟明户门前电网不安全,其本人反映下雨天电线交汇处冒火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居委立即联系电力部门,3月1日鸬鹚渡供电站电工上门进行了维修;二是辖区内电工不定期对电网安全进行了检修;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村干部熊孟忠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按照湖南省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原则上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社区除有1本2023年村级河长巡河记录表外,2020—2022年无任何相关台账资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0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学习湖南省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严格落实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二是社区专干已经完善好相关工作台账;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副支书刘进军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集体经济收入未入账,“社区三斗村组和月亮屋组以每间年租金2000元的价格向桃江六中承租桃马线六间门面,再以市场价格租赁出去,其差价由三斗村组和月亮屋组用于组内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未上交社区进行统一核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集体经济进行了清查;二是5月28日居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成员、三斗村和月亮屋组组长召开了专题会议,经集体研究决定三斗村和月亮屋组组长将从2020年-2023年的租金差价列出开支明细,由镇政府组织城投公司与社区协商从2024年开始将租金差价入村账;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村干部王健强进行了提醒谈话。

5.关于会审制度流于形式,“2020年、2022年,在支付办公楼费用279907元、房屋排查等工资16602.8元时,先支付款项,后进行会审。2023年,多次涂改会审联签单,将实际后置的会审日期涂改成付款日期,掩盖先付款后会审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6月份对会审流程进行清查;二是6月5日居支两委组织理财小组召开了会议,对会审制度进行培训学习;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村干部熊孟忠进行了提醒谈话。

6.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2年2月、3月,凭销售单、领款单等列支办公费76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清查;二是7月4日居委补齐了发票。

7.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2020年1月,社区购买价值1898元吸尘器一台,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清查;二是7月4日居委补齐了发票;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村干部王健强进行了提醒谈话。

8.关于不合规票据列支,“2020年9月,以桃江县水运事务中心采购发票报销米4420元、办公用品7028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清查;二是7月4日居委重新补开了发票;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村干部熊孟忠进行了提醒谈话。

9.关于重复报销费用,“2020年,重复报销电费1500元、环卫工保险费460元;2022年、2023年,重复报销电费2968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将重复报销的费用共计4928元退回了村账;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清查;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村干部熊孟忠进行了提醒谈话。

11.关于集体收入入账不及时,“2023年上半年,电信公司支付社区“开通电子村部业务费用返还款”8000元,经巡察发现并指出后,直至12月26日才缴入村级对公账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6月份对集体收入入账情况进行清查;二是6月5日居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成员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了学习;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村干部熊孟忠进行了提醒谈话。

14.关于非党人员从事党建工作,“一是2021年4月,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分工,明确便民服务员杨乐(非中共党员)完善党建资料;且从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一直由杨乐作党总支会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违反《党支部(党总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应安排专人(必须是中共党员)负责的硬性规定。二是回避制度执行不严。2021年4月25日,党总支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5月24日,党总支会审查发展对象,作为被研究发展对象,杨乐没有执行回避制度,一直参加会议并作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培训学习,对工程项目类报账进行清查;二是6月18日居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议事会成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提供两个项目的使用明细;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村干部王健强进行了提醒谈话。

15.关于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低保户的确定未经居民议事会讨论,只由居支两委班子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学习了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二是6月2日居支两委组织议事会成员召开了会议,对未经居民议事会讨论的低保户重新研究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便民服务员杨乐进行了提醒谈话。

16.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一是2020—2023年党员积分均无基础分,2021年党员积分无12月份考核登记表和年度考核表,2020年度党员积分台账资料缺失。二是2023年1-3月,第三支部、第四支部未开展党员积分考核。三是2023年6月,熊卫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按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规定“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扣12分,而是按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被通报扣2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5月28日召开了社区党总支会议,5月29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对熊卫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社区便民服务员杨乐进行了提醒谈话。

17.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一是等级评定不合理。2020年度,社区第一支部党员49名,评定基本合格党员31名;第四支部党员47名,评定基本合格党员44名,合格党员3名。二是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总支未指定专人定期教育指导、帮助改正提高。三是2022年度第一支部民主评议党员,45名党员中有14名党员组织评定结果为空。四是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综合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群众测评表》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5月28日召开了社区党总支扩大会议,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明确了专人负责台账资料的保管,并安排专柜存放;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便民服务员杨乐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到镇党建办复印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综合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等已备案的资料。

(二)关于县委巡察反馈德茂园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党员公开承诺雷同。何革新等五名党员2022年公开承诺书与2021年内容雷同。二是谈心谈话走过场。杨运才等11名党员2021年谈心谈话未以问答交流形式互相提出意见建议,有两人表述为“家务、生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1日召开了村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了该5人,责令重新提交公开承诺,要求谈心谈话要围绕主题以问答交流形式互相提出意见建议,并在会上组织全体党员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内生活的部分;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支书何革新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德茂园村2020年12月购置价值4480元7.5KW潜水泵一台,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清查;二是6月30日村委对接镇经管站将潜水泵登记到了村集体固定资产;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陈细军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2021年3月,列支何正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垃圾压缩站工资30000元,合同书是在2021年1月2日补签,未在用工开始日前签订合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9日村委与何正才重新签订了合同;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签订的合同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陈细军进行了提醒谈话。

5.关于工作用餐报销不规范,“2020年3月、12月分别列支工作餐费3858元、4790元,均无用餐人员名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5日补齐了工作餐用餐人员的名单;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培训了学习,6月份对账目报销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陈细军进行了提醒谈话。

6.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差距,“德茂园村朱溪河道白色垃圾较多,未及时进行清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9日村支两委组织党员、志愿者等60余人对朱溪河道进行了白色垃圾的清理;二是该溪段配置保洁员定期进行垃圾清理;三是5月10日镇经济发展办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了“万人大清扫”活动;四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曹志伟进行了提醒谈话。

7.关于资料保管不善,“2023年村干部值班登记本遗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2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制定了值班人员排班表,明确熊琛为值班登记本保管人员,要求值班人员每天完善值班登记表;二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卢小奎进行了提醒谈话。

8.关于宣传阵地未发挥实效,“村村响广播系统已损坏达2年,德茂园村村委未及时协调维修,且伪造播出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份村村响广播已上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已更换2个;二是5月12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明确专人对村村响广播进行管理和及时更新播放记录;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便民服务员熊琛进行了提醒谈话。

9.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及时,“一是居民饮水难问题协调处理不及时。德茂园村400多户村民已安装来自安宁水库的自来水,但一直没有供应自来水,村民反应强烈,德茂园村委未及时协调处理。二是农田水利设施无法满足灌溉需求的问题协调处置不够有力。德茂园村桃花江灌渠年久失修,导致德茂园村一千多亩农田无法浇灌,种植水稻减产问题,德茂园村委协调处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于安宁水库自来水厂供不应求,4月29日村委与大栗港集中供水厂进行了对接,表示后期将逐步在德茂园村辖区内铺设管道;二是桃花江灌渠纳入镇级渠道维修项目,将在近期动工;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曹志伟进行了提醒谈话。

10.关于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不到位,“德茂园村斗山湾组村民汪素珍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防火意识淡薄,村委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未全面覆盖,宣传未深入人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利用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车、网格群、微信群等,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二是3月5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对森林防灭火宣传进行了培训,并在各村(社区)开展日常宣传;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曹雪中进行了提醒谈话。

11.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隐患不到位,“一是交通安全隐患处理不到位。茅屋组河岸未安装护栏也未设置警示标志,德茂园村委未及时消除该安全隐患。二是房屋安全排查不到位。茅屋湾组曹章房屋年久未修,破败不堪,已经成为危房,未实施拆除,且未设立任何安全警示牌和警示标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5日将茅屋组河岸及曹章房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二是村委加强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了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何介湘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关于为民服务主动作为不够,“德茂园村广花桥组变压器容量小,电压不稳,无法满足广花桥组、金塘湾组、干村组的村民夏季日常用电,150多户村民用电受到严重影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份村委联系供电所对广花桥组变压器扩容;二是4、5月党员大会上部署了借助“三长制”工作平台对全村范围进行排查,确保村民生活正常用电;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何介湘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关于县委巡察反馈红金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村规民约对村民的教化引领作用发挥不佳,“2023年11月23日,巡察发现卫星街有5处转转麻将;11月28日至29日,村民服务中心对面游志刚36岁生日大操大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8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和5月11日召开党员大会,部署利用屋场会、“三长制”上门等方式宣传村规民约,并上门劝导,禁止赌博活动;二是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对群众举办红白喜事进行登记并上门督促,严禁大操大办;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中英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收益流失。红云片223.11亩山林茶园于1996年至2016年承包给当地村民,原有合同遗失,20年承包款一直未收取。2017年至今,新的承包合同一直未签订。二是资产闲置。轩天坳茶园30亩、瑜家桥片75亩茶于2020年承包合同期满后,一直未对外承包。三是管理缺位。红岩咀自来水厂、瓦屋村自来水厂属集体资产,但一直由个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未纳入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村支两委、议事会成员召开会议,完善了水厂管理制度,并将自来水纳入集体资产,统一管理;二是5月28日村支两委召开会议讨论集体资产处置问题,研究决定对未承包的集体山林完善承包协议,向村民进行公开发包;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黄飘逸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2020年、2022年红金村按照上级要求对全村所有农户房屋进行两次摸排。2023年11月29日,巡察发现部分自建房无人居住,破损非常严重,未见张贴危险标识或围封,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份将破损严重的房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二是5月15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部署安排各片村干部加强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副支书肖致期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于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有差距,“村民服务中心有旗杆没有升挂国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2日按规定悬挂国旗;二是加强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排查,及时更换褪色破损国旗,做到应挂尽挂;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艳清进行了提醒谈话。

5.关于水厂管理缺位,饮用水安全存隐患,“一是红岩咀自来水厂内未安装监控,过滤池未上锁。二是瓦屋村自来水厂管理人员未办理健康证,2019年以来一直未进行水质检测,无消毒、巡查、清洗的相关台账,过滤池未上锁,水厂内未安装监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8日对红岩咀自来水厂安装监控,对过滤池进行上锁,并明确肖万龙为水厂管理员,管理员于2023年11月9日办理了健康证,定期将水质送样检测,管理员定期进行消毒、巡查、清洗,并做好台账;二是5月18日对瓦屋村自来水厂安装监控,并明确肖又坤为管理员,管理员2024年5月22日办理了健康证,管理员定期进行消毒、巡查、清洗,并做好台账;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支书熊正伟进行了提醒谈话。

6.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0年3月,凭销货单列支办公用品费7156元;2021年9月,凭销货单列支办公用品费3258元;2022年3月,凭销货单列支办公用品费5048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对村“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村级列支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村委通知领款人6月3日已补办发票;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黄飘逸进行了提醒谈话。

7.关于会审制度流于形式,“2022年4月1日支付2020年度养老护理员培训费10000元,会审时间为2022年7月2日,付款早于会审92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对村“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村级列支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村委通知领款人6月3日已补办发票;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黄飘逸进行了提醒谈话。

8.关于虚增集体经济收入,“2021年1月28日,红金村将金门种养合作社承包于家桥片村民自留地264亩土地流转费50000元,以村级集体经营收入入账。2021年2月5日,将此笔资金以村级集体经营支出名义退回给金门种养合作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20日联村领导、第一书记、村支两委成员邀请村民、党员等人进行献计献策,为村集体经济研究发展思路;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召开了研究会,各村(社区)均认真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黄飘逸进行了提醒谈话。

10.关于虚记收支,“2021年9月,红金村核算县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安全饮水工程改造款现金收入10万元,同时现金支付刘石清施工队该项改造款10万元。实际此项业务由桃江县水利水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安全饮水工程施工队直接结算,资金未经村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对部分工程项目类账目进行了清查;二是村委于5月26日提供了情况说明:由于村委当时向县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开具发票是年底,无法对公账发放资金,特将10万元转至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账上,再支付给安全饮水工程施工队;此项目资金共计16.8864万元,为了完善项目报账资料,将其10万元收据纳入收支明细;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黄飘逸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积分管理流于形式。2020年、2021年、2022年党员积分无基础分。张平2021年12月因赌博受镇纪委党内警告处分,未按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规定‘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扣12分’予以扣分。二是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其优秀票大部分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第四支部、第五支部肖吉元、田书香、温谷丰、刘祝秋、龚厚元、张友良、熊剑雄、温建文等党员测评无‘优秀’票,却被组织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8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了党性理论学习,促进了党内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并在会议上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重新研究优秀等次评定,按要求明确取消优秀等次名额,并在5月11日的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艳清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黄道仑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档案资料保管不善,“黄道仑村2021年一支部、三支部、总支部会议记录本遗失。2022年总支部会议记录本遗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0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专柜存放档案资料,并明确了专人负责管理;二是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三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四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彭丽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21年,吸收积极分子熊训桃等人时,未按规定分别制作民主推荐表,未分开投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0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对2019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中,有关投票、讨论表决流程进行重点排查;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重点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发展要求;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彭丽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党员积分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党员积分考核汇总表未及时更新。2022年,各支部党员积分管理汇总表只更新到11月,未记录12月积分变动;二是党员个人积分登记表与汇总表不一致。2022年共有熊鹏举等21名党员个人登记表与汇总表积分记录有出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和基层减负文件要求,不再统一部署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4.关于“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力,“2022年‘关于一季度财务清理’议题记录内容与2021年雷同;2021年、2022年缺少二、三、四季度财务监督会议;党务、村务公示栏内纸张脱落,仍有2022年11月的公告,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学习了“四议两公开”相关内容;二是安排了专人对公示栏定期进行更新、清理;三是5月29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完善了雷同、缺少的会议记录;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海宝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一、二支部2021年组织生活会班子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内容雷同、脱离实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5月22日第一、第二支部召开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重新研究制定了班子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三是9月1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彭丽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021年3月列支常月公路朱丝村段拓宽硬化款39865元,其施工协议无签订时间,工程验收表乡镇和镇直相关部门未签署意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6日村委与施工方重新签订了施工协议,完善了工程验收表;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工程项目类报账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庄小华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工作用餐报销不规范,“一是报销程序不规范。2020年12月,无工作用餐审批单及用餐人员明单列支扶贫工作用餐749元;二是超标准列支工作餐费。2021年9月,列支人大换届选举餐费1200元,超额报销440元(就餐人员38人,标准为20元/人/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6日村委与施工方重新签订了施工协议,完善了工程验收表;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工程项目类报账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庄小华进行了谈话提醒。

9.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0年3月,以领条列支五姓堂公路维修款1300元;2020年12月,白条列支办公用品费用69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7月5日按规定补齐了五姓堂公路维修1300元发票和办公用品费用690元的销售单及税票;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庄小华进行了谈话提醒。

10.关于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不力,“九斤塘组村民何英明,2022年下半年将自家0.5亩基本农田私自改成鱼塘,村委未有效制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4年4月,对何英明进行政策宣传,何英明承诺于5月28日前完成水稻种植;二是2023年4月24日成立了大栗港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治理耕地抛荒工作班,制定了《大栗港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召开耕地抛荒和非粮化问题治理会议,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形成了治理清单;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庄小华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村干部坐班值班记录填写不及时,“村干部坐班值班记录本在2023年3月7日之后无值班登记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对党建业务进行了培训学习;二是5月29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强调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及时认真填写坐班值班记录,安排党建专干彭丽进行督促;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熊乐安进行了谈话提醒。

12.关于复耕复产工作不到位,“黄道仑村2023年复耕复产工作任务数46亩,截止目前,完成复耕面积23.56亩,种植面积7.54亩,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4年5月1日对46亩耕地全面完成验收;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动员承包户自行恢复种植;对于农户自己不愿意种植的,村委组织流转给大户种植;对于耕种困难的地块,村委组织修缮渠道等基础设施恢复种植;对于不宜种植水稻的地块指导改种大豆、玉米、红薯等旱粮作物;三是2023年4月24日成立了大栗港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治理耕地抛荒工作专班,制定了《大栗港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召开耕地抛荒和非粮化问题治理会议,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形成了治理清单;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则球进行了谈话提醒。

13.关于宣传阵地未发挥实效,“村村响广播共17组,可以正常使用的只有村委1组,其余都因故障问题无法使用,村委未及时协调处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村响广播播放情况已上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4月10日在重点区域已安装好2组;二是明确了专人对村村响广播进行管理、维护;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贵明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不到位,“2023年11月17日,黄道仑组村民熊志新在自家菜园焚烧秸秆,村委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利用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车、网格群、微信群等,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二是3月24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对森林防灭火宣传进行了培训,并在各村(社区)开展了日常宣传;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贵明进行了谈话提醒。

15.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差距,“黄道仑片与铁锚村片交通交叉处的勾臂箱周边有垃圾堆积较多且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2日村支两委组织黄道仑片与铁锚村片的保洁员对该处进行了清扫;二是4月26日镇经济发展办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万人大清扫”活动;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贵明进行了谈话提醒。

16.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隐患不重视,“黄道仑组原绿茶厂,房屋破败不堪,已经成为危房,未实施拆除,且未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份拆除了原绿茶厂危房;二是村委加强了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了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海宝进行了谈话提醒。

17.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及时,“村自来水管道铺设以来,除黄道仑片区有部分可以正常用水外,铁锚村片与郑家坳片区百余户农户至今仍无法正常供水,村委未及时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于安宁水库自来水厂供不应求,村委与大栗港集中供水厂进行了对接,表示后期将逐步在辖区内进行安装;二是在缺水期,为饮水困难的群众送水上门;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熊乐安进行了谈话提醒。

18.关于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黄道仑片、铁锚村片、郑家坳片安宁灌渠年久失修,渠道渗水和漏水严重,导致渠道无法正常灌溉稻田,通水不畅,影响群众农田灌溉,村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暂时争取1000米的维修指标,暂定2024年动工;二是5月份对全村渠道进行了一次排查,对堵塞区域进行了清理,对能简易修复的进行维修;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贵明进行了谈话提醒。

(五)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栗山河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江北群众出行难,“栗山河村地处资江以北,离桃江县城40多公里,无国道、省道,交通十分闭塞,群众来回县城或镇区,依赖轮渡过河,每到夜晚或遇到冰雪、洪水等恶劣天气因轮渡停运无法渡河。尤其是医疗急救、安全事故、抗洪抢险等特殊时期的交通无法得到保障。因交通闭塞,招商引资困难,地区产业难以发展,严重阻碍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村支两委多次向上级政府反映我村的实际情况,县人大代表在每年的人大会上交提案,请求县委县政府修建栗山河至大栗港大桥;二是大桥修建项目在2024年9月份启动,5月6日该项目正式启动拆迁工作;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张卫国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26亩茶园于1999年3月承包给近20户农户,至今未找到租赁合同,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二是原株木潭村小学于2009年出租给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办敬老院,一直未签订租赁合同,也未收取租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8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进行了商讨,对承包的所有农户上门进行核实,据农户反映茶园基地无竹、木收入,不再愿意租赁,村委于2024年6月收回集体茶园26亩,由村委集体管护;二是村支两委、监督委员会开会讨论找大栗港人民政府商议于2024年6月30日签订好合同并收回十四年的承包款;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詹建国进行了谈话提醒。

4.关于电力整改不力,安全隐患大,“除田家坪片2021年进行电力全面整改外,其余3个片都未进行电力改造,尤其是铁炉村组、芳田村组、王家坝村组共计81户电线线路老化现象特别严重,电压低,老式电杆矮,电线距地近,安全隐患大,多次向电力部门反映,至今还未解决,群众意见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电力部门反映电力线路差、电压低、安全隐患大的情况,电力部门表示将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线路整改;二是村支两委对辖区内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张卫国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有差距,“村民服务中心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栏,有旗杆但未升挂国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4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研究决定请镇级统一制作宣传栏,目前正在制作中;二是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因村委屋顶已全部铺满光伏发电板,将旗杆拆除;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李霞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1年6月付二季度办公费用7027元,其中茶叶、收纳箱等凭领款单、销售单列支729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7月14日村委补开了发票;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詹建国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2020年3月购打印机一台2205元;2021年9月购8寸水泵一个2800元、起动器一个1200元;2022年2月毛羊坪彭家段购水泵一台4850元,均未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30日村委对接镇经管站将打印机1台、水泵2个、起动器1个登记到了村集体固定资产;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詹建国进行了谈话提醒。

9.关于“四议两公开”流于形式,“一是2020-2022年上半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虽有‘四议两公开’记录,但所记录内容均为文件已明确规定的‘安排资金额、计划实施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而对需要讨论的项目怎样实施,怎样确定实施方没有‘四议两公开’。二是2020年4批次上级财政扶贫资金的会议签到表无年月日,且全部为同一签到表复印件。三是大额支出无‘四议两公开’研究记录且报账附件资料不全。2020年6月付67户农户农用地机耕道征地款351274元,2021年3月付保洁员工资43900元,2022年6月付村经济合作社投资前期周转资金10万元,无‘四议两公开’研究记录,且部分存在无协议等报账附件资料不全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桃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会议记录,四议均已通过(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均已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针对问题内容,一定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严格实行;二是5月28日经村支两委、监督委员会开会讨论,对上级财政扶贫资金要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实施,对扶贫专干给予严厉的批评,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再有此列无年月日签到表情况出现;三是经村支两委、监督委员会开会对项目管理专干进行了严厉批评,以后村委五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必须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四议两公开”,并将无“四议两公开”的项目于2024年8月份补齐了“四议两公开”;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詹建国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第二支部开展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评价等次雷同率100%。二是党员大会到会率低。第三支部2022年1、4、5、12月主题党日活动应到党员29人,实到9-12人,参会率33%-40%”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20日村党总支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就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评价等次雷同、参会率低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与分析研究,强调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在会上对第二支部党员39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对党建业务进行了培训学习;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李霞进行了谈话提醒。

(六)关于县委巡察反馈卢家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员卢亚运、卢玉凤和张永忠等三人党员预备期内违规被组织评定为‘合格’等次,党员评优不严肃。2020年度组织评定结果中,一、三支部优秀党员数均超过支部人数三分之一。2021年一支部所评定的12名优秀党员中,9名优秀票数未过半,其中卢壮军优秀票3票、卢建固优秀票1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5月24日村党总支召开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了党性理论学习,促进了党内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并在会议上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重新研究优秀等次评定,按要求明确取消优秀等次名额,并在5月25日的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赛云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2021年,吸收张美苏的预备党员大会和发展对象卢听由的党员群众推优党员大会,参会人员未逐一发表意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了解,党员群众推优党员大会上参会人员有逐一发表意见,是由于会议记录人没有及时记录,导致会议记录不全;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5月24日村党总支组织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党性理论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赛云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不到位,“一是党员积分登记混乱。2021年,卢润生等三名党员个人管理考核月登记表与年度汇总表加分扣分情况不一致。二是积分管理考核资料不全。一支部柳晓娟等三名党员无个人积分管理考核登记表:二支部2021年有5个月度考核汇总表为空白,6个月度考核汇总表加分减分未累计积分;三支部无12月月度考核汇总表,张美苏无个人管理考核登记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和基层减负文件要求,不再统一部署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4.关于党费缴纳不规范,“一是未足额缴纳党费。党员张赛云2021年1月—2月党费应缴纳9.5元/月,实际缴纳5元/月,少交4.5元/月。二是党费收缴台账填写不规范。2020年至2022年,党费收缴台账中村支两委成员、驻村第一书记、离退休老干等有固定资金待遇的,未填写交纳基数和交纳比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日张赛云补缴了2021年1月—2月党费9元;二是镇党建办对全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排查,并要求各村(社区)结合党员大会,重新学习明确党费标准;三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赛云进行了谈话提醒,完善党费收缴台账。

5.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2021年6月,列支1台电脑3280元;2023年2月列支6台7.5kw潜水泵和2台4kw潜水泵合计16440元,均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6日村委对接镇经管站将1台电脑、6台7.5kw潜水泵、2台4kw潜水泵登记到了村集体固定资产;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晓燕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附件不齐,“2021年6月列支七一党员纪念牌5940元,无纪念牌分发领取明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6日补齐了领取明细;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晓燕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超范围列支,“2022年2月,凭完税证明列支税款310元,凭领条列支罗星小学教师节慰问款15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超范围列支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罗星小学提供了慰问教师明细表附入报账支出1500元;三是7月10日将凭完税证明列支税款310元存入了村账;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晓燕进行了谈话提醒。

8.关于集体收入账外核算,“村所属自来水厂,自2011年投入运营开始收取用户水费,但水费一直未入村账核算,由水厂管理员负责,用于水厂日常维护管理,经巡察组指出后村委才进行清理核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日村委提供情况说明:卢家村自来水厂从2011年运营以来至2017年由原卢家村村委管理,2017年原卢家村与原碑机村合并为现卢家村后,由管理员负责维护管理,并对收取的水费清算之后纳入村集体收入,没按财务要求程序办理;2024年1月开始自来水厂的水费收取按实由会计存入村账户;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集体收入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晓燕进行了谈话提醒。

9.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大额取现。2020年一季度累计取现14万元,2021年一季度累计取现28万元,2022年一季度累计取现18.7万元。二是大额现金支付。2022年2月现金支付王家村山塘维修用费32841元,2021年6月现金支付环卫清洁用工工资及车辆补贴28774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7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的学习;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晓燕进行了谈话提醒。

10.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不到位,“2023年10月23日,罗星片潘家组村民卢国荣在稻田中焚烧秸秆,村委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利用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车、网格群、微信群等,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二是3月24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对森林防灭火宣传进行了培训,并在各村(社区)开展了日常宣传;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卢剑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带帽工程专项行动开展不到位,“2023年10月24日上午,在卢家村村委至罗星小学路段时共抽查8辆摩托车,有4名驾驶员未佩戴头盔,同乘人员无1人佩戴头盔,且存在非法安装雨具、超载等违法行为,村委未及时有力的开展带帽工程宣传和整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网格群宣传以及党员大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三长”制工作模式进行了宣传和监督,增强了摩托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组织村干部,组长在全村路段开展了巡查整治行动,对非法安装雨具和超载违法行为,配合交通部门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卢望中进行了谈话提醒。

13.关于乡村振兴防返贫监测协调不到位,“2023年8月调整县级帮扶单位后,覃艳等六户脱贫户无人走访,村委未积极主动对接新调整的县级帮扶单位开展返贫监测走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乡村振兴防返贫监测工作中,对覃艳等六户脱贫户无人走访的问题,支书对专干进行批评,并对覃艳等六户的联系人进行联系,要求联系人按要求按时按实走访到位;二是3月20日镇乡村振兴办下村进行了指导、督促;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王鑫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宣传阵地建设存在短板,“2021年下半年开始,卢家村34组村村响广播无法正常使用,村村响广播系统未发挥实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村响广播已上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目前正在安排维护;二是明确了专人对村村响广播进行管理和及时更新播放记录;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胡成进行了谈话提醒。

15.关于安全隐患排查、处理不到位,“清河桥片卢庆良木材加工厂企业原材料归堆混乱,路边未设置警示标志;Y536乡道卢家村叶子村段公路一急转处已发生多次交通事故,至今仍无任何安全警示设施,存在生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5日村干部卢敏、卢剑上门对工厂进行了劝导,要求规范材料堆放,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对规范区域设立了标识;二是叶子村公路急转弯处进行了清除障碍物,与交通安全部门进行了对接,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设立减速带并完善了安全警示设施;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卢望中进行了谈话提醒。

16.关于为民服务效果不佳,“村内电力存在进屋线垂落屋顶、电线竹竿支撑、移动电信电力三线共杆、电线杆上线路排列凌乱等问题,村委虽多次协调处置,但效果不佳,至今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电力部门进行了连接,关于电路电线问题已经解决;二是村支两委对辖区内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卢敏进行了谈话提醒。

(七)关于县委巡察反馈牌形上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牌形上村养殖户多,部分养殖户畜禽粪便露天堆放,或直接排放到溪巷,臭味浓,九湖片的大湖子、黑湖子污染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年底争取项目资金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现工程建设已完工;二是对养殖户进行了登记摸底,逐一上门开展宣传,要求养殖户对畜禽实行圈养,杜绝散放,建设规范的粪便处理设施,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排放粪便;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彭友良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村民服务中心场地小、条件差、服务难到位,“村民服务中心面积不到200平方米,只3.5间房,按要求应悬挂的9块室内标牌只能三牌合一,形同虚设;功能室欠缺,尤其是服务大厅仅23平方米,场地狭小拥挤,群众办事极为不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8日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报备;二是4月8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经研究决定通过向上级争取资金、乡友会集资等方式筹集村民服务中心重建资金;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胡小祥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秸秆禁烧管控不到位,“巡察期间,九湖片区一处10亩稻田焚烧秸秆,其他片区有个别农户烧火土灰,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利用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车、网格群、微信群等,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二是3月24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对森林防灭火宣传进行了培训,并在各村(社区)开展了日常宣传;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彭友良进行了谈话提醒。

4.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2022年6月,牌形上村按照上级要求对全村所有农户房屋进行了摸排;2023年11月13日,巡察发现部分自建房无人居住,破损非常严重,未见张贴危险标识或围封,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19日将破损严重的房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二是村委加强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了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彭友良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有差距,“村民服务中心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8日经村支两委开会商量决定请镇级统一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目前已制作好,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更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栏;二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胡小祥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巡河记录登记不全,“2023年11月9日查阅巡河记录发现,牌形上村巡河记录只记录到了5月19日,登记不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5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学习了湖南省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严格落实了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二是村级专干负责及时督促完善巡河记录;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胡小祥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0年3月,凭领款单及销货单付高连英水利维修机埠配件款86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5月20日村委补齐了发票;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詹卫和进行了谈话提醒。

8.关于大额支出无明细,“2022年3月,付张慧电商培训费17000元,无培训费用明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5月20日村委补齐了发票;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詹卫和进行了谈话提醒。

9.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2021年3月,购买一台深井水泵价值9635元,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30日村委对接镇经管站将一台深井水泵登记到了村集体固定资产;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毛晓雄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020年9月,牌形上村将应用于渠沟扩建维修的专项扶贫资金6万元用于钻井建设。2020年12月,针对扶贫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进行整改,收回此笔资金6万元;同时将钻井建设项目资料变造为水渠维修改造项目,重新列支此笔扶贫资金6万元以应付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专项扶贫资金6万元用于水渠维修改造项目,5月29日经村支两委、议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更改为钻井建设,以后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制度执行;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毛晓雄进行了谈话提醒。

13.关于村支两委成员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佳,“2022年7月,牌形上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委员彭友良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不正之风,同年11月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对党建业务进行了培训学习;二是5月28日村委组织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和5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胡小祥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党员积分管理流于形式。彭友良受处分未按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规定‘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扣12分’予以扣分。二是流动党员管理不力。2020年以来,全村有31名流动党员没有参加过组织生活会。三是离任村干部数据统计错误。原妇女主任熊姿丰任职时间1989年至1999年,统计数据时将10年误填成1年,镇上为其发放了1年的待遇,后因待遇由县里发放,一直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8日村委组织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和5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批评了彭友良受处分的情况;二是支部建立了“一对一联系”机制台账,对自己负责联系的流动党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保持联系,掌握动态情况;三是重新上交熊姿丰任职时间登记表,由镇上核实发放;四是镇级层面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员流动党员管理联络机制,每月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一对一联系,开展谈心谈话,一年内对全镇流动党员实现全覆盖联系;五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慧进行了谈话提醒。

15.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一是重要事项不研究。2020至2021年50万元厕改项目和2022年155万元污水处理项目,无‘四议两公开’相关研究记录。二是关键环节不研究。2020至2022年上半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虽有‘四议两公开’研究记录,但所记录内容均为文件已明确规定的‘安排资金额、计划实施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而对需要讨论的项目怎样实施,怎样确定实施方没有‘四议两公开’。三是签订合同后再补记录。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项目——牌形上村易家湾组公路硬化,‘四议两公开’记录日期在合同签字之后。四是议事会、监委会形同虚设。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项目——牌形上村易家湾组公路硬化,实施在前,议事会、监委会开会讨论在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二是5月29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议事会成员集中学习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严格落实执行,重要事项由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提议、村支两委干部商议、支部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对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进行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并对会议内容详细规范记录;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胡小祥进行了谈话提醒。

(八)关于县委巡察反馈童子山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资产续租未续签合同。大全片九斗湾、三斗村、五斗村、伍家湾50余亩集体茶园2017年承包期满,原有合同遗失,茶园产权未收回,续包合同一直未签订。二是资产闲置。童子山片望母洲20亩林地2017年村委收回后一直未对外承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8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商议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和资产闲置巡察问题整改清单;二是7月29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决定将大全片九斗湾、三斗村、五斗村、伍家湾50余亩集体茶园以及童子山片望母洲20亩林地全部种植果树,纳入集体经济收入;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贺鹏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电力整改不力,安全隐患大,“除大兴片2019年进行电网全面整改外,其余2个片都未进行改造,仍有少部分电杆还是用原来的2广播电杆,线路老化严重,无法达到220伏正常电压,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用电。多次向电力部门反映,至今还未解决,群众意见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份鸬鹚渡供电所对大全片、童子山片电网进行了整改;二是村支两委对辖区内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第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2020年、2022年童子山村按照上级要求对全村所有农户房屋进行了两次摸排;2023年12月5日,巡察发现部分自建房无人居住,破损非常严重,未见张贴危拍照险标识或围封,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7日将破损严重的房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二是村委加强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了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第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4.关于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有差距,“村民服务中心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村支两委开会商量决定请镇级统一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目前已制作好,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更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栏;二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便民服务员管油梅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0年至2021年,凭领款单、货物签收单及销货单列支办公用品3227元;凭领款单列支房屋确权住宿、伙食、电费、摩托车费45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7月26日村委补齐了发票;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贺鹏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2022年12月,购买抗旱用30KW的水泵一台14800元,启动箱45KW的配电箱一台1860元,水泵一套2880元,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6月30日村委对接镇经管站将水泵一台、配电箱一台、水泵一套登记到了村集体固定资产;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贺鹏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工程量不足,“2022年2月,列支青龙嘴公路硬化项目100940元,竣工验收公路长度360米,现场调查实际长度仅310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项目类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6月15日村委提供了情况说明:经核实报账员做资料时不慎把294米错写为360米,实际青龙嘴公路硬化项目公路长度为294米;三是6月15日支书对报账员、监事会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贺鹏进行了谈话提醒。

10.关于党代表选举不严肃,“2021年5月,全村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中共大栗港镇第七届代表大会代表,44人参加选举,22人未按要求填写选票,为无效票,但未重新组织选举,按有效票计数,选举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6月13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党代表选举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计票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熊舜宏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2020年、2021年、2022年党员积分无基础分,无年度汇总表。2021年党员积分无12月份考核登记表。二是非党人员负责党建工作。2022年4月,村支两委工作人员分工,明确便民服务员管油梅(非中共党员)担任党建专干,负责党建工作;且从2022年4月至今,一直由管油梅负责党总支会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工作。三是回避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7月1日,党总支会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对象、党员大会开展积极分子推优,作为被推荐公示对象,管油梅没有执行回避制度,一直参加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四是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人数99人,实际参加人数34人,参会率34%。其中第一支部应到党员40人,实到11人,参会率27.5%。2020至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没有印制《群众测评表》,用党员民主测评表代替群众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综合汇总表》缺少“群众测评情况”一栏,未将群众评议结果作为党员评议依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建专干管油梅于2023年8月31日成为了预备党员;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6月13日村党总支召开了党员大会,通报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的情况;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熊舜宏进行了谈话提醒。

(九)关于县委巡察反馈五羊坪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项目建设论证不足,“2023年6月6日,村支两委提议,将省文旅厅熊亨瀚烈士陈列馆10万元维修资金用于烈士墓周边及前面广场地坪硬化。该项目未经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未与县文物管理所对接,于8月25日完工。10月,县文物管理所牵头负责的熊亨瀚墓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正式启动。因修缮工程与烈士墓周边地坪硬化项目相冲突,原硬化地面近一半被打坏重修,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二是5月26日村党总支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议,5月27日村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决议;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文辉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2022年五羊坪村按照上级要求对全村自建房进行了摸排。2023年12月13日,巡察发现部分自建房无人居住,破损非常严重,未张贴危险警示标识或围封,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6日将破损严重的房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二是村委加强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了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璩辉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有短板,“由于安宁干渠年久失修,安宁水渠的水无法灌溉尾灌区的部分稻田,农田抛荒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村合力加强对村(社区)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和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各组村民代表的作用,坚持动态排查,及时反馈修复破损的基础设施;二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守良进行了谈话提醒。

4.关于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有差距,“村民服务中心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8日经村支两委开会商量决定请镇级统一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目前已制作好,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更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栏;二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雪飞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会审制度流于形式,“2020年9月29日,付绿洲牧草合作社257700元,会审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2021年8月24日,付疫情防控突击疫苗接种经费6834元,会审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2021年11月17日,付熊孟辉桑家村山塘维修用费26036元,会审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均为先付款、后会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会审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5月20日村支两委组织监委会成员召开了会议,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加强了会审制度的学习;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詹卫红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记账不及时,“2022年9月、12月,付周伏才等卫生费收缴误工工资12300元、2022年四季度保洁员工资9000元,均于2023年7月才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二是5月20日村支两委组织监委会成员召开了会议,对该问题进行通报,加强业务学习,引以为戒,在后续的工作中将不再出现类似记账不及时的问题;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文辉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0年6月,凭销货单列支水排维修建材款1236元。2023年6月,凭销货单列支玉米种、复合肥56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7月12日村委补齐了发票;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詹卫红进行了谈话提醒。

8.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2021年12月,购买价值3780元的台式电脑一台,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6月30日村委对接镇经管站将电脑登记到了村集体固定资产;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文辉进行了谈话提醒。

10.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020年6月,列支岩咀头公路拓宽硬化工程款305000元,发票仅为285061元,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仅召开村支两委、议事会会议,‘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清查;二是5月20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议事会成员召开了会议,研究决定于7月12日补齐了19939元的发票;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詹卫红进行了谈话提醒。

13.关于党代表选举不严肃,“2021年5月,全村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中共大栗港镇第七届代表大会代表,63人参加选举,28人未按要求填写选票,为无效票,但未重新组织选举,按有效票计数,选举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5月25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党代表选举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计票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雪飞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一是2019-2023年党员积分均无基础分,2022年党员积分无12月份考核登记表。二是2023年6月,熊跃仁、杨光两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按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规定‘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扣12分,而是按其他类似情况酌情扣2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5月25日召开了党总支会议和6月30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对熊跃仁、杨光两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雪飞进行了谈话提醒。

15.关于非党人员从事党建工作,“一是2021年3月,村支两委工作人员分工,明确便民服务员熊雪飞(非中共党员)协助党建工作,且从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一直由熊雪飞作党总支会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违反《党支部(党总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应安排专人(必须是中共党员)负责的硬性规定。二是回避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12月7日,党总支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2021年12月9日,总党支会审查发展对象推优;2022年1月19日,总党支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2023年1月20日,总党支会审查转正党员,作为被推荐讨论审查对象,熊雪飞没有执行回避制度,一直参加会议并做会议记录。三是2023年3月下旬至今,由便民服务员熊立琼(非中共党员)做党总支会议、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党总支研究决定由于熊雪飞于2023年1月已成为正式党员,现由熊雪飞负责党建工作;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2日镇纪委对村支书熊甲东进行了谈话提醒。

(十)关于县委巡察反馈先锋桥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有缺位,“2021年度,支部党员中有邓金宝、熊世夫、胡凤庭、李历、石浩等五名党员仅参加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董笑红全年未参加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0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了党性理论学习,促进了党内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并在会议上研究通报批评了此6人,支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5月21日召开了党员大会,通报批评了有关人员,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党内生活、“主题党日”请假制度;三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四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罗小瑛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基础党建工作不扎实,“2022年党总支工作计划与2021年大部分内容雷同,仅将2021年中“十九届六中全会”替换为“十九大报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0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了党性理论学习;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罗小瑛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党员积分管理更新不及时,“2023年,一支部、二支部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汇总表和党务公示栏仅更新9月,未及时更新、公示10月党员积分考核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和基层减负文件要求,不再统一部署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4.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身份不符合规定,“2022年,月形山组、拖木村组村民小组长阙志军、吴遗志担任村务监督员会成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3月9日召开总支会议,按照流程对月形山组与拖木村组的组长进行了改选,现任月形山组组长阙凤军、拖木村组组长吴正华。二是2024年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周建菊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2021年,吸收积极分子周海军和刘顶,吸收发展对象周泰丞和胡胜辉时未按要求分开投票计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0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对2019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中,有关投票、讨论表决流程进行了重点排查;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重点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发展要求;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罗小瑛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2022年3月,列支月形山木鱼山出口水渠维修款20000元,村支两委会议纪要未注明时间,另无工程预算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2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议事会成员召开了会议,补齐了工程预算表;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工程项目类报账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谷丰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工作用餐单填报不规范,“2022年3月,列支村务中心工作用餐,其‘村内工作用餐报销单’上部分无用餐人员名单明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6日完善补齐了村务中心工作用餐报销资料;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村级报账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谷丰进行了谈话提醒。

8.关于附件不齐,“2021年3月付房屋确权带路临时工资1725元,其误工费按150元每人每天的标准支付未在村级财务制度中明确;2021年9月,列支庆‘七一’给党员纪念品铁桶53个1272元,无发放领取签字登记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5日补齐了附件;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村级报账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谷丰进行了谈话提醒。

9.关于议事程序不到位,“2020年9月,未经规定议事程序,仅口头商议购置会议桌、主席台等固定资产1258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9日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学习了村级村民议事会议事程序;二是4月22日重新召开了议事会成员会,对2020年9月购置会议桌、主席台等固定资产12580元进行了议定;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谷丰进行了谈话提醒。

10.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未及时上报死亡人口信息,“毛屋湾组村民王政新于2023年6月1日死亡,但村委9月份才将其死亡信息上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支两委召开会议,对人社专干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培训会议;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罗小瑛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不到位,“螃蟹形组村民熊家和在自家田里焚烧秸秆,防火意识淡薄,村委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未深入人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利用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车、网格群、微信群等,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二是3月24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对森林防灭火宣传进行了培训,并在各村(社区)开展了日常宣传;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强进行了谈话提醒。

12.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隐患不重视,“原皮纸社厂房破败不堪,已成为危房,未实施拆除,且未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示标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0日将破损严重的房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二是村委加强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了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强进行了谈话提醒。

13.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村民朱爱军在先锋桥村溪流旁10米不到的位置养殖生猪100余头,直接将粪水排放至先锋桥村溪流,污染先锋桥村溪流环境。镇村两级未及时沟通上报解决该问题,沟通协调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日县环保局、镇村两级相关人员上门了解情况,该户养殖场内设有沼气池和化粪池,要求将排污口堵住,严禁偷排;二是规范畜禽的养殖,对养殖户进行了登记摸底,逐一上门开展宣传,要求养殖户对畜禽实行圈养,杜绝散放,建设规范的粪便处理设施,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排放粪便;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强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居民饮水难问题协调处理不及时,“先锋桥村300多户村民安装来自安宁水库的自来水,水质不达标,只能生活用水,不能直接饮用,群众反应强烈,先锋桥村村委未及时协调处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于安宁水库自来水厂供不应求,村委与大栗港集中供水厂进行了对接,表示后期将逐步在辖区内进行安装;二是在缺水期,为饮水困难的群众送水上门;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周建菊进行了谈话提醒。

15.关于宣传阵地未发挥实效,“全村村村响广播共10组,可以正常使用的只有5组,其余都因故障无法使用,村委未及时协调处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村响广播已上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已更换了2个,预计在12月份之前装完剩下的5组;二是明确了专人对村村响广播进行管理和及时更新播放记录;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便民服务员罗嘉欣进行了谈话提醒。

16.关于群众出行存在安全隐患,“原308线淡家村组段部分路基垮、排水沟堵塞,路面容易积水,村民出行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9日村委组织设立了警示牌和警戒线;二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请求上级部门对该路段进行维修加固,确保村民出行安全,彻底排除该隐患;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周建菊进行了谈话提醒。

(十一)关于县委巡察反馈兴坪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主题党日开展不严肃,“兴坪村2020年、2022年主题党日台账缺少12月活动签到表和现场照片;2021年六月、七月签到表仅更换日期,签名雷同;2021年一月、二月现场照片雷同;2022年二月、三月现场照片雷同;2022年6月30日开展七一活动,七月未另行开展当月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4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并研究决定将原党建专干丁平平替换成袁彩红;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张立根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兴坪村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台账中,当年一支部流动党员21人,参与了民主评议的党员仅温娇、肖万江等10人,不足半数;且台账中缺少所有二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通知流动党员强调学习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流动党员实行兜底管理的通知》,要求流动党员主动通过适当方式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季度通过电话、微信或书面形式汇报一次以上在外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二是支部建立了“一对一联系”机制台账,对自己负责联系的流动党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保持联系,掌握动态情况;三是镇级层面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员流动党员管理联络机制,每月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一对一联系,开展谈心谈话,一年内对全镇流动党员实现全覆盖联系;四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张立根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支委会议记录缺失,“2020年,兴坪村三个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不同程度缺失,其中一支部只记录到8月14日,二支部只记录到4月28日,三支部只记录到9月15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4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并研究决定将原党建专干丁平平替换成袁彩红;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张立根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2022年度温小年、温志珍等17人谈心谈话记录仅一两句话,内容空洞简单,谈心谈话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4日召开村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2023年12月29日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了该17人,要求谈心谈话要围绕主题以问答交流形式互相提出意见建议,切勿走过场;二是2024年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张立根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2023年11月3日,兴坪村党建专干袁彩红个别谈话时不清楚‘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具体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4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党性理论学习;二是2024年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袁彩红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四议两公开落实有差距,“兴坪村未在村务公示栏及时公示2023年10月份五保与低保待遇发放明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3月26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议事会成员召开了会议,强调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二是2024年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袁彩红进行了谈话提醒。

8.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2022年12月购置价值1320元的三相潜水泵1台,价值2460元的单相潜水泵6台,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已对接镇经管站将三相潜水泵1台、单相潜水泵6台登记到了村集体固定资产;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温训贤进行了谈话提醒。

9.关于超额支付保洁员工资,“兴坪村2022年12月支付高卫国、熊杏秋、肖达民、肖新成下半年工资每人9200元,而2022年2月10日村支两委监委会会议商定的工资为1500元/月/人,半年工资合计为9000元,超额支付保洁员工资2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7月22日将超额支付800元进行了追缴;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温训贤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白条列支,“2020年9月依据销货清单列支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7071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清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白条列支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7月3日已补开发票;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温训贤进行了谈话提醒。

12.关于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不到位,“2023年11月7日,寺村组村民肖顶新在在家菜地里焚烧秸秆,村委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利用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车、网格群、微信群等,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二是3月24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对森林防灭火宣传进行了培训,并在各村(社区)开展了日常宣传;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凯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13.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差距,“石桥湾组村民熊铁成和麦子坪组村民薛德军家门口烟花爆竹等垃圾堆积较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月6日村支两委组织该片保洁员上门进行了劝阻,并清扫干净;二是4月26日镇经济发展办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了“万人大清扫”活动;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刘跃龙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村支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不优,“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共6人,其中60岁2人,59岁1人,55岁1人,50岁以下仅1人,50岁以上人员占83%,后备干部力量培养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4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研究决定按照要求足额配备后备力量,并建立村级后备干部跟踪培养机制;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立根进行了谈话提醒。

15.关于耕地非粮化工作落实不到位,“2021年,野鸭坝组村民温志仁占用基本农田违规搭建190平方米鸭棚,村委未进行有效劝导和制止。巡察指出后,执法大队于2023年11月份对其下达拆除整改通知书,其本人已于2023年11月底自行拆除了违建的鸭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3年11月份对其下达拆除整改通知书,其本人已于2023年11月底自行拆除违建的鸭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承包户自行恢复种植;对于农户自己不愿意种植的,村委组织流转给大户种植;对于耕种困难的地块,村委组织修缮渠道等基础设施恢复种植;对于不宜种植水稻的地块指导改种大豆、玉米、红薯等旱粮作物。下阶段,村委将严抓耕地,不再出现抛荒撂荒问题。三是2023年4月24日成立了大栗港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治理耕地抛荒工作班,制定了《大栗港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耕地抛荒和非粮化问题治理会议,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形成治理清单。四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熊凯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16.关于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双合片小水村组、首溪片渠道年久失修,部分水渠倒塌堵塞,通水不畅,影响群众农田灌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4日村支两委已召开会议,向政府相关部门做申请修复的报告;二是2024年2月份村干部开展调研走访,收集社情民意,根据轻重缓急,有计划组织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张立根进行了谈话提醒。

17.关于为民服务主动作为不够,“一是村民用电满意度不高。官村组电杆倾斜,羊头嘴组和大竹山组夏季用电紧张,电压不稳,210多户村民用电受到严重影响。二是村民饮水保障不到位。因自来水管道铺设年久失修,官村组48户村民无法正常使用自来水,村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支书已多次跟电力部门沟通将羊头嘴和大竹山纳入电力改造计划;二是支书已跟自来水公司沟通重新铺设管道,尽量确保村民正常使用自来水;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张立根进行了谈话提醒。

18.关于宣传阵地未发挥实效,“村村响广播系统自2022年4月已全部损坏,无法进行广播,村委未及时有效协调处置,虚假登记村村响播出记录至2023年11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4月份村村响广播已修复,可正常播放;二是安排专人李爱辉进行广播维护记录登记;三是9月3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李爱辉进行了谈话提醒。

(十二)关于县委巡察反馈张家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议事程序执行不到位,“大屋内组沟渠维修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8日,而村民议事会开会决议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学习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二是3月22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议事会成员召开了会议,强调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春才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违规发放补助,“2022年6月,违规列支村干部生存认证、死亡上报和房屋普查三项工作补助255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补助发放进行了清查;二是7月18日对违规发放的补助共计2550元进行了追缴;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春才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安全隐患排查处置不到位,“村民张监魁房屋下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厂房未拆除、未设立警示标牌,村委未及时研究、处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15日将破损严重的房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二是村委加强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了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小谋进行了谈话提醒。

4.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不到位,“2023年10月19日,张家村老屋内组村民张资平在稻田中焚烧秸秆,村委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利用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车、网格群、微信群等,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二是3月24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对森林防灭火宣传进行了培训,并在各村(社区)开展了日常宣传;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张馨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宣传不深入效果不佳,“2023年10月14日和19日的8:30-10:00,张家村村主干道共17辆摩托车通行,仅6名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头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网格群和党员大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三长”制工作模式进行宣传和监督,增强摩托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组织村干部,组长在全村路段开展了巡查整治行动,对非法安装雨具和超载违法行为,配合交通部门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春才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0年12月,使用白条列支办公用品4461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补齐了发票;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春才进行了谈话提醒。

8.关于登记固定资产,“2020年12月,列支办公桌、铁锹、书柜共计2000元,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30日村委对接镇经管站将办公桌、铁锹、书柜登记到了村集体固定资产;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春才进行了谈话提醒。

9.关于超协议支付保洁员工资,“2022年9月,按8000元/人/年,列支张晏贤、张国安两名保洁员2022年度工资16000元,而协议约定工资为7200元/人/年,超协议约定多支付工资16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村级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6月26日对超协议支付保洁员的工资1600元进行了追缴;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春才进行了谈话提醒。

10.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差距,“张家村村民张会珍家旁烟花炮竹垃圾堆积较多未及时清理,村委外主干道旁露天堆放垃圾一处,勾臂箱旁有焚烧痕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3日村支两委组织该片保洁员上门进行劝阻,并清扫干净;二是4月26日镇经济发展办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了“万人大清扫”活动;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小谋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张集中、熊立梅、曾明等15名党员2020、2021年度月积分考核登记不及时且与年度汇总表不一致,各支部党员积分公示牌未根据党员积分考核登记表及时更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和基层减负文件要求,不再统一部署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12.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一是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不规范。曾琼华、张寅成、杜艳平、张彬四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推荐表不同意票、弃权票未在表格中对应位置打勾,二是预备党员接受程序不合规。2021年接受预备党员张卫军、张胜军票决汇总表中,群众推荐票数分别为12票、9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对2019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中,有关投票、讨论表决流程进行了重点排查;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重点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发展要求;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党建专干杜艳平进行了谈话提醒。

13.关于监委会履行不到位,“一是未按要求开展村级财务监督。2020年,监委会无第四季财务监督会议记录,且未按照要求开展财务监督工作。二是项目建设监督缺位。2020年议事会议2号议题为毛安村公路建设但监督委员会无对应议题的监督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二是3月22日村支两委组织监委会成员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对监委会职责的学习;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贻强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有短板,“一是村级公路建设、维护不及时。船形湾、月形湾仍有1.5公里组级公路未硬化,村级主干道因2022年6月灾后多处受损坍塌,存在安全隐患,至2023年10月,村委仍未有效处置,影响群众出行。二是农电低压网改不到位。全村仍有夏家坳、豆角村、董家排等地农电低压网改未到位。三是农田水利设施维护不到位,刘广村山塘因年久失修,无法满足群众灌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日经村支两委召开会议商量决定,于2021年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村级主干道于2024年2月基本修复,争取在2025年完成对船形湾、月形湾组级公路105公里的硬化。二是村委对接电力部门尽快对夏家坳、豆角村、董家排等地进行电网整改;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春才进行了谈话提醒。

1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党员张佳阳因参与迷信活动‘做道场’多次受到党纪处分,但至今仍继续从事‘做道场’迷信活动,村委未有效劝止,对其教育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日村党总支召开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了党性理论学习,并在会议上通报批评了张佳阳因参与迷信活动“做道场”多次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二是张家村党总支对参与迷信活动的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教育;三是结合6月主题党日,将“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相关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党性;四是9月4日镇纪委对党建专干杜艳平进行了谈话提醒。

(十三)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朱家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后备力量培养不到位,“2023年,三名后备力量培养对象的培养情况均只有一次巡察组与培养对象电话联系。对方不清楚培养具体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5月25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研究决定按照要求足额配备后备力量,并建立村级后备干部跟踪培养机制;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庄莉芬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谢平、邹信、夏菊兰三名非老弱党员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表中个人总结仅一句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5月27日村党总支召开了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党性理论学习,促进党内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并在会议上研究通报批评了此3人,责令重新提交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登记表;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庄莉芬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流动党员台账缺失,“朱家村无2020年、2021年、2022年流动党员管理相关台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通知流动党员强调学习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流动党员实行兜底管理的通知》,要求流动党员主动通过适当方式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季度汇报一次以上在外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二是支部建立了“一对一联系”机制台账,对自己负责联系的流动党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保持联系,掌握动态情况;三是镇级层面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员流动党员管理联络机制,每月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一对一联系,开展谈心谈话,一年内对全镇流动党员实现全覆盖联系;四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庄莉芬进行了谈话提醒。

4.关于财务审核、核算不严谨,“2020年3月,列支路灯工程93140元,合同及销售明细为93140元,但发票金额只有90000元,少开具发票3140元,且镇级记账员未按要求登记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7月19日重新补齐了发票;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邹至龙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0年3月,列支零散基础设施维修工程费用10530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7月19日村委通知领款人补开了发票;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邹至龙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财务附件不齐,“2022年3月,未经集体研究列支红色基地广告费用93860元;2020年3月,列支曹有于、曹运清、雪叶辉三人2019年村委地租款2732元,无租赁协议;2022年12月,列支租车费3260元,无用车明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补齐了租赁协议和用车明细;二是对红色基地广告费用工程,补齐了“四议两公开”流程,召开议事会、监委会进行监督进行商议和监督;三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四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邹至龙进行了谈话提醒。

8.关于四议两公开落实有差距,“村委村务公示栏内无10月份、11月份五保与低保的待遇发放明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学习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二是5月25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议事会成员召开了会议,强调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张莉进行了谈话提醒。

9.关于监委会配置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申报资料中是5人,实际工作监督中有6名监督委员会成员,且其中有一名监委会成员为村民小组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5日村支两委组织监督委员会成员召开了会议,明确监督委员会成员5人,无小组长成员;二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支书曹麦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10.关于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不到位,“陈山庄组村民谢则军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防火意识淡薄,村委森林防灭火政策宣传未深入人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委利用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车、网格群、微信群等,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二是3月24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各村(社区)对森林防灭火宣传进行了培训,并在各村(社区)开展了日常宣传;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支书曹麦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党建专干庄莉芬不清楚‘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具体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二是5月25日村党总支召开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党性理论学习;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庄莉芬进行了谈话提醒。

12.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差距,“月形湾组曹立新家门口烟花鞭炮垃圾堆积过多未及时清理,朱家村朱溪河道白色垃圾较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4月26日镇经济发展办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了“万人大清扫”活动;二是5月10日村支两委组织党员、志愿者等60余人对朱溪河道进行了白色垃圾的清理;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支书曹麦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13.关于为民服务主动作为不够,“朱家村朱溪河道多处垮塌,村民出行有安全隐患,20多户家庭的茶园受到直接影响,村委未积极主动进行处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5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研究决定对全村河道进行一次检查,对受损河道进行修复;二是村支两委对辖区内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支书曹麦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宣传阵地未发挥实效,“朱家村森林防火、防溺水的村村响播出记录登记到了10月份,其中7月之后每月只有一次播出记录,但实际并未通过村村响广播进行宣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25日组织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明确了专人对村村响广播进行播放和及时更新播放记录;二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曹革莲进行了谈话提醒。

15.关于违规悬挂国徽,“朱家村村委大楼前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相关规定悬挂国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2日对违规悬挂国徽立刻拆除;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对党建业务进行了培训学习;三是5月25日村两委成员召开了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四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支书曹麦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16.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隐患不力,“桃树湾组曹雨阶房屋破败不堪,已成为危房,未实施拆除,村委且未设立任何安全警示牌和警示标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12日将破损严重的房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二是村委加强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了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4日镇纪委对村干部邹建成进行了谈话提醒。

(十四)关于县委巡察反馈筑金坝村党总支的问题

1.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资产出租合同遗失。樊家塅65亩村集体茶园2002年承包给19户农户,整份合同书2008年合村时丢失,分户合同一直未签订。二是资产出租未续签合同。牛蹄片30亩桔园承包合同2022年1月20日到期,自来水管理承包合同2022年12月31日到期,至今未签订新合同。原牛蹄村25亩茶园2000年承包给8户村民至2015年到期,至今仍有3户未行合同上交承包款,续签合同一直未签。三是资产闲置。金牛片区400亩集体山林茶园一直未对外承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补签了樊家塅65亩村集体茶园承包合同;二是8月7日续签了牛蹄片30亩桔园承包合同;三是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流程,对外公开承包金牛片区400亩集体山林茶园;四是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做好今后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五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李蓬春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村级组织挂牌和证明事项开具不规范,“一是村民服务中心悬挂有允许悬挂的9块室内标牌以外的标牌。二是在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36项证明事项中,有16项开具了证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月9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进一步学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严格按上级下设权限和规范制度开具相关证明;二是6月份镇党建办指导村支两委严格按照挂牌制度对便民服务中心所有挂牌进行了清理;三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肖贤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2022年6月,筑金坝村按照上级要求对全村所有农户房屋进行了摸排,2023年11月20日,巡察发现部分自建房无人居住,破损非常严重,未见张贴危险标识或围封,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3月5日将破损严重的房屋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二是6月17日村委召开了会议,强调加强日常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安排了专车专人定期开展巡逻;三是镇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各村(社区)积极开展了排查工作;四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肖跃新进行了谈话提醒。

4.关于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有差距,“村民服务中心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栏,有旗杆但未升挂国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设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纪党规学习宣传栏;二是已悬挂国旗,加强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排查,及时更换褪色破损国旗,做到应挂尽挂;三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肖贤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水厂管理不到位,饮用水安全存隐患,“一是村自来水厂水量不足,管网长期失修,断管渗水严重,供水不正常,群众意见大,水费收缴困难。二是设备维护和检修、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消毒清洗和日常巡查等制度不完善,水源塘、沉淀池和取水口等关键部位未安装电子监控,水源地保护不到位,安全隐患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底,争取水利资金4万元,其他资金1万多元,新增水源地一处,增加水量,更换600米管网;二是加强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做好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台账,建立检查和日常巡查日志,对水源地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监控;三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支书彭炳明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会审制度流于形式,“2020年10月28日支付肖坚路灯安装款70000元,会审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付款早于会审55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会审流程进行了清查;二是5月20日村支两委组织理财小组召开了会议,对会审制度进行学习;三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李蓬春进行了谈话提醒。

7.关于大额支出附件不全,“2021年3月,列支刘六林、龚雪新垃圾清运费12800元,无垃圾清运用车明细。2021年3月,列支彭召军路灯尾款17860元,无材料及用工明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2021年龚雪新垃圾清运费12800元无明细的整改措施,当事人提供了车辆运输明细,补齐了资料,完善了报账程序;二是关于彭召军路灯尾欠款17860元,找到了原始挂账依据,写出情况说明,并提供了佐证资料,完善了报账程序;三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大额支出情况进行了清查;四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李蓬春进行了谈话提醒。

8.关于工程款项结算不规范,“2021年3月,仅凭发票及领款单列支山塘维修款23500元,无预算、决算、竣工验收等项目资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施工方提供了相关凭证、资料,并写好情况说明;二是5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6月份对项目类报账情况进行了清查;三是6月13日召开议事会和监督委员会,做好台账资料;四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李蓬春进行了谈话提醒。

9.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一是2022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虽有‘四议两公开’记录,但所记录内容均为文件已明确规定的‘安排资金额、计划实施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而对需要讨论的项目怎样实施,怎样确定实施方没有‘四议两公开’。二是党员大会审议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应到党员146人,实到59人,到会率40%,未达到应到人数三分之二的要求,且只有4人发表意见,无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签到表。三是低保户的确定由村支两委会讨论研究,没有按要求通过村民议事会讨论评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13日在党员大会上作问题整改详细说明,到镇乡村振兴办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确保不再发生业务流程操作性问题;二是对以前已享受了低保的对象,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进行讨论,写好会议记录,做好台账资料;三是对以后的评议对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按照规章实施;四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田青进行了谈话提醒。

10.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一是2022年党员龚毅刚酒驾被交警部门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2020年以来,全村有26名流动党员没有参加过组织生活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11日村党总支部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对龚毅刚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村委通知流动党员强调学习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流动党员实行兜底管理的通知》,要求流动党员主动通过适当方式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季度通过电话、微信或书面形式汇报一次以上在外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三是支部建立了“一对一联系”机制台账,对26名流动党员进行一对一联系,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动态情况;四是镇级层面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员流动党员管理联络机制,每月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一对一联系,开展谈心谈话,一年内对全镇流动党员实现全覆盖联系;五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肖贤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积分管理流于形式,“2020年党员积分无年度汇总表,2021年、2022年党员积分无基础分。龚毅刚酒驾被查处未按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规定‘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扣12分’予以扣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和基层减负文件要求,不再统一部署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12.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到会率低,“2021年3月主题党日活动,应到党员147人,实到65人,到会率44%。4月主题党日活动,第二支部开展发展对象推优,应到49人,实到24人,未达到法定人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据2021年4月14日,三支部会议纪要内容显示,该支部共有49名党员,应到会35人(其中14人已打申请纳入不计算应到会人员的请示,且镇党委已批复),实到会24人,参会人数已过半,符合发展对象推优到会人数要求;二是9月5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肖贤进行了谈话提醒。

1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其优秀票大部分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李长青、占荷兰、李海兵、田雁书等党员测评无‘优秀’票,群众满意度测评无‘满意’票,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11日村党总支召开会议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加强党性理论学习,促进党内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并在会议上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重新研究优秀等次评定,按要求明确取消优秀等次名额,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二是5月21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了党建业务培训会;三是9月6日镇纪委对村干部肖贤进行了谈话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36102;邮政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党政大楼105。

 

 

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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