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办文办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系统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规范、精细、高效运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办文办会制度。
第一条 公章管理。政府公章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党委公章由党建办负责管理,其他公章由各部门安排专人管理,要求详细登记公章使用情况;党委、政府公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在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归还;一般性工作须分管领导签字或表态,重大事项必须由书记或镇长签字或表态,方可盖章,并由公章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依纪依法给予严厉惩处。
第二条 发文管理。以党委、政府名义制定的各类文件,先由各部门拟稿,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党政办校稿,制定发文稿纸,再由部门工作人员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发文;党委文件由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镇长签发。
第三条 收文管理。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各类文件的签收,对所有接收公文做到专门登记,严格规范落实文件的登记、呈送、落实、储存各个环节、各个程序,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档、不掉链、不拖延;所有收文及时送交党政领导等相关人员阅示、批办后进行存档。
第四条 档案管理。档案由党政办统一管理,明确一名兼职档案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按每季度收集资料,并及时整理归档;各部门安排专人每季度将要存档的资料进行整理,年终党政办对档案材料进行汇总收集,并将档案收集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档案资料实行借阅制度,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借阅档案的,经档案管理员审批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归还。
第五条 会务管理。会务工作包括起草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场布置、会议签到、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每次会议前需确保会议通知到位,座位表、座位牌、水摆放到位,签到表、会标、屏幕,话筒准备到位;会中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服务;会后做好收尾工作,整理回收座位牌、签到表,关闭电子设备、电源,关闭门窗,做好卫生清扫。
第六条 会议记录管理。会议记录本的规格、式样应相对固定并标注页码,不得使用活页或私人记录本进行记录;会议记录应指定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业务水平高的专门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会议议程、会议讨论和决定事项、记录人等内容;会议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字迹要求规范、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第七条 会议纪律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单位或个人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报请会议组织领导同意,并向党政办进行报备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要切实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须关闭手机或将其设置为振动、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不得随意交头接耳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迟到或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