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大栗港镇刘家村、松木桥村、黄栗洑村等3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大栗港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大栗港镇刘家村党总支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措施
1. 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如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共77份,其中8份个人总结完全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15日召开村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在4月16日党员大会上通报批评该8人,目前该8人已重新提交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2)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3)5月17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
2. 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有死角,如2022年12月13日,巡察人员在安宁水库周边许家仑组,发现成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于竹林,污染面积近200平方米。现场未设置垃圾箱,未落实垃圾清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3月23日村支两委组织召开屋场会,宣传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党员、志愿者、群众等70余人进行全面清扫;(2)4月17日召开村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配置了保洁员定期上门清理垃圾,并利用挖机、人工进行了全面的清理;(3)4月20日镇经济发展办制定了《大栗港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从4月21日-7月19日在各村(社区)已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4)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3. 关于“村集体林场租金收缴不到位,如村小林场以每年700元租金,租赁给村民经营,租赁期至2019年12月止,承租户自2008年起未交纳租金,共计拖欠租金11年,金额77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022年11月23日村支两委、议事会召开了专题会议,经核查已收取租金5318元,经村支两委、议事会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对剩余2382元给与减免,村委已收回林场承包权;(2)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月11日-5月5日对各村(社区)集体资产进行了清查;(3)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
4. 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位于石乌龟组的原杉木寺小学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712平方米,由于疏于维护、管理,部分房屋垮塌,资产逐步灭失。同时该学校已成危房,村委未设置安全隐患标示、落实防护措施,未及时制止周边部分农户随意进出,并存放物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17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明确了负责此集体资产管理日常巡查的人员;(2)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月11日-5月5日对各村(社区)集体资产进行了清查;(3)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4)5月16日对原杉木寺小学张贴了警示标语和防护围栏,清查了屋内闲杂物品;(5)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组织各村(社区)于5月份对房屋开展了排查工作,6月12日镇应急委制定了《大栗港镇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工作方案》。
5. 关于“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如村委未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在安宁水库非法垂钓、捕捞的现象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1月28日制定了《大栗港镇禁捕工作实施方案》,3月1日制定了《大栗港镇禁捕工作专班方案》《大栗港镇非法捕捞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1-6月份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各村(社区)开展了打击非法垂钓和捕捞的巡查和立案;(3)4-5月份,组织开展现场讲解、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禁止非法垂钓和捕捞的宣传;(4)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6. 关于“村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21年8月石乌龟组公路硬化项目无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决议程序。监委会成员对2021向日湾路基建设、2022年向日湾公路扩宽项目的施工、用工、用量、金额、验收均不知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11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会议,制定了村级监督委员会清查工作方案,对各村(社区)进行了清查;(2)5月18日村委组织村监督委员会、议事会成员进行了培训,以后将严格履职,不再出现类似情况;(3)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
7. 关于“账外收支,如2020年12月,收取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培训班招生宣传费3000元未入村账,直接账外支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0日村委已将3000元宣传费补记入村账;(2)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账外收支进行了清查;(3)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
8. 关于“未据实结算工程款,如2021年8月从石乌龟组公路硬化工程中虚造5000元工程款,支付给三户村民用于非此项目建设内容的支路建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工程项目类情况进行了清查;(2)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3)5月10日村委对该三户村民用于非此项目建设内容的支路建设提供了情况说明,补充了石乌龟组公路硬化工程预决算表、竣工验收表。
9. 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如2021年7月至今,党总支会议由非党人员负责做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15日召开村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明确了党总支会议记录人、第一支部会议记录人和第二支部会议记录人;(2)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3)5月17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
10. 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不严谨,如该村党员积分管理未严格按照“大栗港镇党员积分管理十二分制考核办法”执行,如村辅警2022年10月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受到大栗港镇纪委党内警告处分,应扣12分,实际扣6分。2022年,党内有31人无正当理由缺席党内组织生活,每次应扣2分,实际每次扣1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15日召开村党总支会议和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大栗港镇党员积分管理十二分制考核办法》;(2)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3)5月17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
(二)关于大栗港镇松木桥村党总支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措施
1. 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如2021年松木桥村有流动党员25人,其中22名流动党员未及时与党组织联系、未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2022年有3名党员未及时与党组织联系、未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2)5月10日召开了会议,研究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组织学习了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流动党员实行兜底管理的通知》,建立完善了“一对一联系”机制台账,并要求流动党员主动通过适当方式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季度汇报一次以上在外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情况;(3)5月17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4)5月18日村总支书对3名流动党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流动党员提交了思想汇报,参与了困难党员捐款、冬春训、党的二十大学习。
2. 关于“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如2021年4月至今,该村党总支会议记录均由该村非党便民服务员负责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2)5月10日召开了会议,明确党总支会议记录人、第一支部会议记录人、第二支部会议记录人和第三支部会议记录人;(3)5月17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
3. 关于“‘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力,如2021年8月,松木桥村290户厕所改造工程未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直接与施工方签订合同组织施工;2022年5月,熊家坳窝里至水库尾公路硬化工程虚构“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和照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了清查;(2)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3)5月10-13日召开了关于厕所改造工程、熊家坳窝里至水库尾公路硬化工程的四个会议,进行了公示,完成了“四议两公开”。
4. 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未按要求实行回避制度,如2021年、2022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有4人均为该村组长,违反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的通知》中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11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会议,制定了村级监督委员会清查工作方案,对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清查;(2)5月13日村支两委组织召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会议,产生了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5. 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如经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未参与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与验收环节;2021年、2022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会议中,未研究讨论具体的项目内容、施工时间、组织程序、施工监管,发言多为赞颂村委为民办事,没有研究部署实质性监督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11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培训会议,制定了村级监督委员会清查工作方案,对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了清查;(2)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6. 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隐患不重视,如经巡察组实地查看,发现松木桥村有7处闲置厂棚、废弃房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但现场未张贴警示标志,未设置安全设施,且该村目前暂无拆除、整改计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10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确定了相关人员负责松木桥村日常隐患排查,已对此7处闲置厂棚、废弃房屋的周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防护围栏,禁止闲杂人等进出;(2)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3)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组织各村(社区)于4-5月份对房屋开展了排查工作,6月12日镇应急委制定了《大栗港镇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工作方案》。
7. 关于“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未深入人心,如2022年12月14日,巡察组实地查看,发现太平坳组村民在稻田中焚烧秸秆,浓烟翻滚,过火面积约3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1月28、29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召开森林防火推进会和调度会,3月27日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5月17日全镇召开了森林防火部署会;(2)各村(社区)利用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车、网格群、微信群等,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了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3)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8. 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谋划不够,如村集体经济薄弱,无任何集体资产资源,近三年集体经济基本为零。谈话了解,目前该村因地理环境所限、村干部缺乏创新精神、存在畏难情绪等原因,尚未思考和探索出一条与实际相适应的发展之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8日召开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会议,制定了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5月22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召开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分析会,各村(社区)制定了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3)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9. 关于“超范围列支,如2020年9月,违规依据完税证明列支税款202.97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超范围列支情况进行了清查;(2)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3)5月10日已将违规列支的202.97元存入村账户。
10. 关于“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如2021年6月,列支办公电脑一台3518元,未登记村集体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固定资产情况进行了清查;(2)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3)6月25日已将办公电脑登记到村集体固定资产,完善了账务处理。
11. 关于“白条列支,如2022年3月,依据领款单列支山塘维修工程款27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022年11月2日已补开发票;(2)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白条列支情况进行了清查;(3)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
12. 关于“工程项目结算不规范,如2020年3月,依据竣工验收单全额列支三叉港桥梁修建项目结算款60000元,而2021年3月,又新增支付该项目工程款170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工程项目结算情况进行了清查;(2)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3)已补签项目增补合同,并完善了后续结算工程相关资料。
(三)关于大栗港镇黄栗洑村党总支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措施
1. 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如根据党员发展程序要求,在新党员发展大会上参加会议的全体党员须逐一发表意见。2022年5月,第四支部发展对象推优会议中参会党员15人均未发表意见。2022年7月,第一支部预备党员转嵋橹胁位岬吃�16人,11人未发表意见。2022年7月,第四支部预备党员转正会议中参会党员16人,11人未发表意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2)5月17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3)村党支部根据党员发展程序要求已补充了相关会议记录。
2. 关于“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如一是党组织工作计划流于形式。2020年、2021年、2022年党总支工作计划内容基本雷同。二是组织生活会剖析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21年、2022年组织生活会村党总书记个人问题清单雷同,剖析的问题未在当年度整改销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月9日召开村党总支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了2023年村党总支党建工作计划;村党总支书记个人问题清单已整改到位;(2)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3)5月17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
3. 关于“整建提质重点工作有短板,如一是滞留缅北涉嫌电诈人员劝返工作不到位,2022年12月止,该村仍有滞留缅北人员1名,劝返工作未取得实际效果。二是未成年人关心爱护不到位,该村《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10份受委托监护人签字由村干部代签,未切实上门确认签字;对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关心关注不够,村妇女主任对2021年3月受侵害的一名未成年人当前情况不熟悉,未把其纳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联系服务体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5日派出所、司法、政法、村委等多部门前往滞留缅北涉嫌电诈人员家庭了解其活动轨迹,积极做思想工作,宣传了“五种重点情形”,派出所采取各种技术手段无法与其本人取得联系,其家人也无法与他取得联系,目前一直处于失联状态;(2)3月5日村委制定了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台账,及时将2021年3月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纳入进来,并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3)3月17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党建专干召开整建提质工作会,制定了大栗港镇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工作方案,对各村(社区)开展了整建提质工作清查;(4)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
4. 关于“党费收缴未足额,如2022年1-12月,5名村干部每月应交纳党费12元,实交纳党费11元,共计少交纳党费6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3月1日已足额补收了5名村干部的党费,共计60元;(2)3月24日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建专干召开党费交纳业务培训会;(3)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
5. 关于“村级后备力量选配不足,如2022年1月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培养村级后备力量的工作提示》,要求建立村级后备干部跟踪培养机制,在2022年3月底前每村(社区)确定3名以上村级后备力量,主职后备干部1人,副职后备干部2人。至2022年12月,该村实有后备干部2人,主职1人,副职1人,未达到文件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1月16日黄栗洑村党总支召开会议,按照要求足额配备了后备力量,已选定3名村级后备力量,主职1人、副职2人。(2)4月28日镇纪委对村党建专干进行了谈话提醒。(3)5月5日镇党建办制定了《大栗港镇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机制》。
6. 关于“‘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如2020年9月实施的黄栗洑村级公路扩建项目,2021年7月实施的李家坪组公路硬化项目,2021年9月实施的G536路面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未召开议事会、监委会会议,未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商议和监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了清查;(2)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3)村委组织议事会、监督委员会已对上述工程补齐了“四议两公开”流程。
7. 关于“集体资产管护不到位,如2009年1月该村花园楼骨干山塘承包给村民经营,2019年12月承包合同到期后至今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3日村支两委召开了会议,研究花园楼骨干山塘承包收回事宜,补齐了承包合同书,因正值夏季需要灌溉时期,不建议山塘放水收鱼,承包人承诺于2023年11月前将鱼全部打捞完毕,山塘归还给村委管理;(2)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月11日-5月5日对各村(社区)集体资产管护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清查;(3)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8. 关于“对群众关切的问题推动解决不力,如根据《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村卫生室入驻村民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益卫办发〔2020〕32号)要求“示范型村的行政卫生室在2020年底前要全部入驻村民服务平台”。但黄栗洑村卫生室长期空置,未开门接诊。乡村医生平日在位于该村与马迹塘社区交界处的自办诊所上班,村民就医不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5月18日在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村Я轿墓餐酱傧拢逦郎乙讶胱ご逦S怠�(2)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联合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卫生室进行全面梳理,下村实时查看村卫生室接诊运营情况,切实帮助解决村卫生室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村卫生室健康持续规范运营,更好地服务群众;(3)4月28日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9. 关于“党员干部榜样示范作用发挥不优,如2022年4月,辅警因醉酒驾驶驾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刑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022年9月22日镇臀诖逦倏饲辶ㄌ饨沧攵砸陨细好姘讣诨嵘�通报并深刻汲取经验教训,避免出现类似违反党纪党规的情况发生。
10. 关于“报账审核把关不严,如2022年1月,列支的游家村公路扩建工程项目,使用2020年11月已报账的花园楼村级公路建设项目的合同以及施工的前、中、后照片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村委已补齐游家村公路扩建工程项目资料和施工合同及施工前、中、后照片;(2)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报账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进行了清查;(3)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
11. 关于“白条列支,如2021年3月,依据领款单列支清洁工程款30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村委于3月14日、16日要求领款人按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补齐了3张正式发票3000元(分别为1080元、1740元、180元);(2)3月27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4-5月对各村(社区)白条列支情况进行了清查;(3)4月28日镇纪委对村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8836102;邮政信箱: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791609605@qq.com。
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