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栗港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加强对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刑法执行制度改革,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成立大栗港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 俊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主任:肖 雪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丁 葵 派出所所长
王 琴 法庭庭长
刘 彪 司法所所长
委 员:王跃中 中心校校长
胡介福 财政所所长
郭宗海 社会事务办主任
吴小明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静霞 妇联主席
何 为 团委书记
贺锡洲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杨 晖 派出所民警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具体承办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刘彪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镇党委、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大栗港镇委员会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