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大栗港镇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1-08-16 发布 2020-08-16 实施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发布
为有效应对大栗港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破坏,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制订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关于<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益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栗港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或有毒物质泄漏、坍塌等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必须秉承“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并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负责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企业履行本单位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通过各种信息平台提供的有效信息,依靠应急救援专家的知识和经验,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现场处置能力以及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素质。
(6)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本预案的上一级垂直预案为《大栗港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下一级的垂直预案为我镇危化及烟花爆竹行业企事业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
大栗港镇境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为加油站,燃气供公司,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工艺,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柴油、天然气、氧气(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氢气、乙炔、丙烷。
大栗港镇境内烟花爆竹企业均为烟花爆竹批发,不涉及烟花爆竹生产,主要危险化学品为C、D级烟花和C级爆竹。
(1)火灾。加油机火灾、加油车辆起火、油罐区火灾、油罐车卸车火灾、站房火灾、电气火灾、城区天然气官网火灾等。
(2)容器爆炸。气站、天然气公司内储罐、气化器、管道、氮气瓶因材质原因、焊接质量、腐蚀、超装超压、高温、强烈振动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使容器、管道强度下降或产生裂纹等,将可能引起容器、管道系统的物理爆炸。压力容器、管道的物理爆炸还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的化学性的气相爆炸(二次爆炸)。
(3)其他爆炸。油品爆炸事故。如果油品物料、天然气发生泄漏,处置不当,油品蒸汽、天然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4)物料泄漏事故。加油机跑油、卸油时跑冒油等。泄漏事故如果处置不当,极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5)中毒和窒息。油品及油蒸气具有一定的毒性,作业人员进入油品蒸气积聚的场所(如油罐区检查井、油罐清罐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如果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易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天然气大量泄漏也会导致窒息。
(6)触电。工作人员有意、无意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包括正常不带电,而发生事故时可能带电的配电装置与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工作人员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和跨步电压等,均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7)车辆伤害。加油坪内车辆进出频繁,液化天然气槽车作为供气气源运输工具在站内行驶出入,如果司机注意力不集中导致操作失误、车辆本身有安全性能缺陷(刹车失灵等)、操作人员站立位置不当、站内道路安全标志不全、道路损失或遇到恶劣气候条件等,都有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8)机械伤害。机械伤害主要是指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直接与人体接触所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如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或防护存在缺陷,且无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作业人员机械伤害。该储配站的消防水泵、输送泵等皮带传动装置或联轴器未设防护罩,检修、操作人员靠近转动部位操作,作业人员的衣服、肢体容易被传动装置卷入。
(9)物体打击。更换罩棚内照明灯、检测及检修棚顶、防雷装置时,若无安全防护措施,工具等物品从空中掉下伤人。
(10)高处坠落。更换罩棚内照明灯、检修罩棚顶、屋顶防雷装置和油罐通气管口阻火器、呼吸阀时,作业人员不小心踏空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火灾、爆炸。因吸烟、取暖、窗外飞火等明火;太阳直射烘烤,导致库房内温度过高;产品质量不合格,使用了违禁原料,吸湿受潮发生分解,或过于敏感;遭受雷击;仓库电气线路老化、接触不好引起打火,照明灯具、开关不防爆等产生的电气火花;人在作业中产生静电引起的静电火花:烟花爆竹与其他货物混贮混放;从业人员违规穿铁钉鞋与地面摩擦,产生火花;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生撞击、坠落、摩擦、拖拉、抛掷等均有可能引起的燃烧爆炸。仓库的烟花爆竹码垛过高,堆垛过大,垛距过小,安全通道狭窄,作业时堆垛坍塌、剧烈的撞击和重压造成爆花爆竹燃烧爆炸。烟花爆竹在储存过程中受潮或被水淋湿,导致其中的药剂发热,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库房堆积太满,通风不良,积热严重,造成高温引燃烟花爆竹。
(2)中毒窒息。烟花爆竹产品发生火灾爆炸时会产生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有毒气体,吸入这些气体会危害身体健康,严重时会造成中毒窒息死亡。
(3)触电。储存库区使用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当这些设备、线路设计、安装不合理,绝缘损坏,防护设施缺失,人员违章操作,可能发生触电伤害,包括电击、电伤事故。
(4)物体打击。烟花爆竹堆垛过高、堆放方式不符合标准,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倒塌造成物体打击。
(5)车辆伤害。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车辆在进、出库区及倒车、转向时,因车速过快、转弯过急, 照明不足、视线不清,无鸣笛警示、无转向指示、司机疲劳、瞭望不够,装车物件摆放不稳,载重量偏移,导致车辆运行侧翻、前倾或撞人,造成车辆伤害。
(6)机械伤害。机械伤害主要是指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直接与人体接触所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如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或防护存在缺陷,且无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作业人员机械伤害。该储配站的消防水泵、输送泵等皮带传动装置或联轴器未设防护罩,检修、操作人员靠近转动部位操作,作业人员的衣服、肢体容易被传动装置卷入。
(7)高处坠落。屋顶、水塔等高处作业未系统安全带,失足从高处坠落。
根据危化及烟花爆竹企业应急预案报备情况统计,镇境内危化及烟花爆竹企业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成立大栗港镇应急管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管理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当本镇发生一般及以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时,领导、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王 锋 党委书记
总 指 挥:孔国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何 浩 副镇长
副 总 指 挥:何 虎 党委副书记
李卫萍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周 凤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邓光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秦 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龚 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蔡 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金花 副镇长
成 员:詹范文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肖珞瑒 党政办主任
盛 萍 党建办主任
杨江华 经济发展办主任
郭宗海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 勇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胡介福 财政所所长
彭有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卢喜安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万里飞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勤径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 狮 司法所所长
丁 葵 派出所所长
王跃中 镇中心校校长
邓跃红 马迹塘交警中队队长
刘光跃 三堂街交警中队队长
杨大运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 冰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队长
汪 慧 鸬鹚渡供电所所长
张 明 马迹塘供电所所长
胡建平 鲊埠供电所所长
王守顺 三堂街供电所所长
刘 萍 中心卫生院院长
何 平 大栗港电信分局局长
肖 雪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职责:在应急办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做好一般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及镇有关部门做好一般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应急办报送相关信息;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应急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有关部门在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1)应急管理指挥部:落实镇危化和烟花爆竹应急管理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烟花爆竹应急处置整体工作;负责建立危化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队伍档案;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抢救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
(2)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防范、人员疏散;负责制定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抢救方案;负责组织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处置;负责搜救现场失踪人员。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实行事故区域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无阻。根据救援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现场救援。
(3)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应急管理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负责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的储备和调运。
(4)社会事务办: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抢救方案,提出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措施;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运力,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群众的运送;负责倒罐罐车、拖运车辆及相关设备、器材的储备和调运;根据应急救援需要,保障所辖公路安全畅通。镇民政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参与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职工群众思想安抚工作;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和应急处置通讯畅通。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县内工贸行业事故的应急储备物资收储及日常管理。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协助公安部门撤离和疏散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协助做好事故发生现场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6)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涉及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7)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源监测;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环境污染的监测情况,划定环境污染范围;提供环境危害控制方案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处置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遗留物;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对人体、水源、空气、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危害,组织对大气、水体、土壤的污染予以治理。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所引发的水资源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实况资料,为县危化应急管理指挥部做出科学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8)财政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中应由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支付工作。
(9)供电所:负责制定事故现场的供电和用电保障方案,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用电安全。
在应急办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做好一般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及镇有关部门做好一般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应急办报送相关信息;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应急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事故的应急工作;
(2)必须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和队伍,负责相关应急抢救设备、器材的储备和调运;
(3)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4)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全力组织和实施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大栗港镇政府会同各有关部门,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1)在应急管理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有关部门和派出所、消防、交警、医疗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应急联动,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2)大栗港镇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必须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企业应急预案,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本预案应当与上级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联动,当依靠大栗港镇政府应急救援力量难以有效控制或无法控制事态发展时,由应急管理指挥部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请求紧急支援。
(4)应急管理指挥部要加强与周边市、镇在应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方面的联络,通过制定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合应急方案或措施,逐步实现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方面的信息快速互递,建立整体应对互助机制。
镇应急办在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报给应急管理指挥部,指挥部相关人员立即到岗,确保通信畅通;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组织准备好应急抢险队伍、设备、器材及物资,赶赴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蔓延,迅速疏散单位人员及周边群众,做好警戒工作。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政府、应急办。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并经核实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向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应急办报告。
(3)镇应急管理指挥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研判事故的应急响应级别,依据预案中对各种应急级别的要求,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当确定安全生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益阳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事故信息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或险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抢险救援情况;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各职能部门、乡镇站所、监测点是监测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主要力量,要依托自身建立的监测系统,实施常规监测,并按相关规定上报监测结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急办负责接收、处理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发生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各乡镇及职能部门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镇应急办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先口头报告,然后在2小时内再补报书面信息;不属于突发事件,但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较大的特殊情况,都必须及时上报。报告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领导到位情况、现场采取措施及下一步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请求帮助等,并视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续报。
5.1.1响应级别划分
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1)特别重大(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Ⅲ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节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发生一般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镇人民政府启动IV级应急响应并负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或超出镇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由县人民政府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在桃江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或超过桃江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由市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或超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由省人民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在省人民政府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程序:信息报告→初步判断→先期处置→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指挥与协调→抢险救援→扩大应急→信息沟通→临时恢复→应急救援行动结束→调查评估。
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企业相关负责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现场抢救组,开展紧急疏散、紧急区域划定、人员搜救等先期处置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派出所、应急救援队等力量进行应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避灾线路,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查明事故类型和发生地点、范围,同时查明被困人员数量和位置,组织营救。
(2)根据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具体类型,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应急处置要点,迅速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3)尽快抢修,使原有生产系统尽可能恢复功能,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有利条件。
(4)关闭或者限制使用事故场所或受影响区域,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6)迅速调集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及食物、饮水,尽可能向被困人员提供生存必需保障。
(7)保护事故现场,对所有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等)贴上标签,注明时间、地点、管理者,尽可能进行现场摄影及绘图等。
镇应急管理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警戒隔离区域,抢救、撤离遇险人员,制定现场处置措施(工艺控制、工程抢险、防范次生衍生事故)。调集有关资源、下达应急疏散指令。并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主要了解下列内容:遇险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情况;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数量、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周边建筑、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材、队伍等应急力量情况;有关装置、设备、设施损毁情况。
5.3.2.1警戒隔离
(1)根据现场危险化学品自身及燃烧产物的毒害性、扩散趋势、火焰辐射热和爆炸、泄漏所涉及到的范围等相关内容对危险区域进行评估,确定警戒隔离区。
(2)在警戒隔离区边界设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负责警戒。
(3)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
(4)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根据事故发展、应急处置和动态监测情况,适当调整警戒隔离区。
5.3.2.2人员防护与救护
(一)应急救援人员防护。
(1)调集所需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针对不同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现场救援。
(2)控制、记录进入现场救援人员的数量。
(3)现场安全监测人员若遇直接危及应急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救援队伍负责人和现场指挥部,救援队伍负责人、现场指挥部应当迅速做出撤离决定。
(二)遇险人员救护。
(1)救援人员应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现场,将遇险受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
(2)将警戒隔离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撤离要选择正确方向和路线。
(3)对救出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登记后,交专业医疗卫生机构处置。
(三)公众安全防护。
(1)总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部疏散人员的请求,决定并发布疏散指令。
(2)应选择安全的疏散路线,严禁横穿危险区。
(3)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性,指导疏散人员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采取简易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
5.3.2.3现场处置
(一)火灾爆炸事故处置。
(1)扑灭现场明火应坚持先控制后扑灭的原则。依据危险化学品性质、火灾大小采用冷却、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破拆、封堵、排烟等方法进行控制与灭火。
(2)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选用正确的灭火剂。禁止用水、泡沫等含水灭火剂扑救遇湿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火灾;禁用直流水冲击扑灭粉末状、易沸溅危险化学品火灾;禁用砂土盖压扑灭爆炸品火灾;宜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扑灭腐蚀品火灾,避免腐蚀品溅出。
(3)有关生产部门监控装置工艺变化情况,做好应急状态下生产方案的调整和相关装置的生产平衡,优先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水、电、汽、交通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
(4)根据现场情况和预案要求,及时决定有关设备、装置、单元或系统紧急停车,避免事故扩大。
(二)泄漏事故处置。
(1)控制泄漏源
①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单位应根据生产和事故情况,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采取停车、局部打循环、改走副线或降压堵漏等措施。
②在其他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泄漏,应根据事故情况,采取转料、套装、堵漏等控制措施。
(2)控制泄漏物
①泄漏物控制应与泄漏源控制同时进行。
②对气体泄漏物可采取喷雾状水、释放惰性气体、加入中和剂等措施,降低泄漏物的浓度或燃爆危害。喷水稀释时,应筑堤收容产生的废水,防止水体污染。
③对液体泄漏物可采取容器盛装、吸附、筑堤、挖坑、泵吸等措施进行收集、阻挡或转移。若液体具有挥发及可燃性,可用适当的泡沫覆盖泄漏液体。
(三)中毒窒息事故处置。
(1)立即将染毒者转移至上风向或侧上风向空气无污染区域,并进行紧急救治。
(2)经现场紧急救治,伤势严重者立即送医院观察治疗。
(四)扑救烟花爆竹火灾的基本方法
烟花爆竹储存都有专门的储存仓库。发生爆炸火灾时,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方法:
(1)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发生。
(2)不能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
(3)如果有疏散可能,人身安全确有可靠保障,应迅速组织力量及时疏散着火区域周围的爆炸物品,使着火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
(4)扑救烟花爆竹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5)灭火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尽量利用现场的地形地貌作为掩蔽体或尽量采用卧姿等低姿势喷射,消防车辆不要停靠离爆炸物品太近的火源。
(6)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现场指挥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确有发生再次爆炸征兆和危险时,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
(7)灭火人员看到或听到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五)其他处置要求。
(1)现场指挥人员发现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应迅速发出紧急撤离信号。
(2)若因火灾爆炸引发泄漏中毒事故,或因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应统筹考虑,优先采取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防止灾害扩大的救援措施。
(3)维护现场救援秩序,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车辆碰撞、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5.3.2.4现场监测
(1)对可燃、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浓度、扩散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2)测定风向、风力、气温等气象数据。
(3)确认装置、设施、建(构)筑物已经受到的破坏或潜在的威胁。
(4)监测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5)现场指挥部和总指挥部根据现场动态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救援行动方案。
5.3.2.5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对所有染毒人员及工具、装备进行洗消。
5.3.2.6现场清理
(1)彻底清除事故现场各处残留的有毒有害气体。
(2)对泄漏液体、固体应统一收集处理。
(3)对污染地面进行彻底清洗,确保不留残液。
(4)对事故现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和总指挥部。
(5)洗消污水应集中净化处理,严禁直接外排。
(6)若空气、水源、土壤出现污染,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因突发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其他专项应急管理指挥部、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急管理办应及时报告镇应急管理指挥部。
如果预计事故将要波及周边城市或地区的,应以县政府的名义,协调周边城市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当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镇自身控制能力,需要上级相关应急力量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镇委、镇政府报请市委、县政府,县委、市委政府或省委政府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故处置。
突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镇应急管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应急管理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
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由现场指挥部分配任务。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发挥主要作用。
被困人员、受伤人员全部救出;险情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因素也已经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因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经相关部门治理后,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经专家分析会商,现场监测评估确定无危害和风险后,由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指令,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撤离现场。
镇社会事务办应当迅速设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继续做好相关受难人员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民政部门会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由应急管理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清理或由事故单位自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要对现场及波及到的其他场所的污染物进行处理,一般污染物采取收集、清理或转移等方法进行处理。
应急管理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企业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重建工作。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应由引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的,由责任单位赔偿;依法由政府承担的,由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提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恢复重建工作捐赠资金和物资。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经常性的募捐活动。侨务联合会应当加强与广大华侨、侨胞的联系,帮助有赈灾意愿的华侨、侨胞实现其意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灾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情况;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和督促有关保险公司赶赴现场提供定损理赔等保险服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在应急工作中因工伤亡人员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导致突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应急管理指挥部应当对应急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工作评估总结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抢险队伍主要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部门(单位)下属专业抢险队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各应急抢险队伍应按照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和演练,常备不懈。各成员部门下属的专业抢险队伍由其部门主管领导调遣。
事故单位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资金,事故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大栗港镇政府协调解决。
大栗港镇政府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由财政所予以保障。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镇危化和烟花爆竹应急管理指挥部确定的工作项目以及用于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日常运作和保障,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修订等。财政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资金使用。
大栗港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应急演习和应急救援工作等所需的经费,由应急局报请镇财政所列入年度预算。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和储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所需经费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列入生产成本。
有关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和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负责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物资的配备、储备和调运,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并做好维护工作,所需经费由镇财政所解决。
应急响应时所需的装备及物资的采购、储备、调用、管理,应遵循“服务大局、服从调用”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必要时,镇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装备及物资。
由卫生院负责应急处置中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准备好交通运输工具,负责抢险装备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群众的运送工作;卫健局负责伤员运送;交警大队负责道路疏通、管制,为应急救援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保障。
由派出所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社会事务办应确保应急救援中的通讯通畅,如果中断,立即组织维修并提供应急通信设备、设施,应急管理指挥部应收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的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企业附近安全地带应预先设置紧急避险场所。
大栗港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应急局收集各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对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处理;有关部门应对各自负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帐,建立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信息支持。
供电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水电的供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镇党政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及避险、自救互救知识进行宣传,定期组织企业职工、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
镇党政办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主管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指挥部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一年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演练。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指挥部负责制定与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但当遇见以下情形时,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政 委:王 锋 党委书记
总 指 挥:孔国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何 浩 副镇长
副 总 指 挥:何 虎 党委副书记
李卫萍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周 凤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邓光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秦 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龚 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蔡 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金花 副镇长
成 员: 詹范文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肖珞瑒 党政办主任
盛 萍 党建办主任
杨江华 经济发展办主任
郭宗海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 勇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胡介福 财政所所长
彭有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卢喜安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万里飞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勤径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 狮 司法所所长
丁 葵 派出所所长
王跃中 镇中心校校长
邓跃红 马迹塘交警中队队长
刘光跃 三堂街交警中队队长
杨大运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 冰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队长
汪 慧 鸬鹚渡供电所所长
张 明 马迹塘供电所所长
胡建平 鲊埠供电所所长
王守顺 三堂街供电所所长
刘 萍 中心卫生院院长
何 平 大栗港电信分局局长
肖 雪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镇有关部门在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1)应急管理指挥部:落实镇危化和烟花爆竹应急管理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烟花爆竹应急处置整体工作;负责建立危化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队伍档案;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抢救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
(2)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防范、人员疏散;负责制定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抢救方案;负责组织消防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处置;负责搜救现场失踪人员。
交警部门负责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实行事故区域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无阻。根据救援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现场救援。
(3)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应急管理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负责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的储备和调运。
(4)社会事务办: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抢救方案,提出对事故现场的处置措施;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运力,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群众的运送;负责倒罐罐车、拖运车辆及相关设备、器材的储备和调运;根据应急救援需要,保障所辖公路安全畅通。镇民政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参与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职工群众思想安抚工作;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和应急处置通讯畅通。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县内工贸行业事故的应急储备物资收储及日常管理。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协助公安部门撤离和疏散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人员;协助做好事故发生现场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6)市监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涉及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7)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源监测;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环境污染的监测情况,划定环境污染范围;提供环境危害控制方案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处置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遗留物;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对人体、水源、空气、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危害,组织对大气、水体、土壤的污染予以治理。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所引发的水资源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实况资料,为县危化应急管理指挥部做出科学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8)财政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中应由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支付工作。
(9)供电所:负责制定事故现场的供电和用电保障方案,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用电安全。
F4.1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进,应注意安全防护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涉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涉及区人员的撤离。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二)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三)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或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二、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消防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首先应扑灭处围被火源此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三)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四)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五)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 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六)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七)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八)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九)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十)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四、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敝开,一般都是常压。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一)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三)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m2)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要用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 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四)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五)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速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六)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的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或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F5.2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及事故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 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涉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 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涉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涉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涉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涉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的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附件二 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F5.3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一)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持现场秩序;
(二)查明危险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疏散撤离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一切火源、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次生衍生事故;
(三)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同时对事故进行清理,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条件;
(四)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
(五)迅速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及食物、饮水,尽可能向受灾人员提供生存必须保障;
(六)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突发、迅速、冲击波强,以爆炸燃烧为主,易产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点,密切监控事态发展,排除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的险情。
F5.4现场紧急处置措施
烟花爆竹事故常见类型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针对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的特点,其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一)迅速组织撤出事故区域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二)探明着火、爆炸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起火、爆炸原因;
(三)迅速切断着火爆炸区电源;
(四)设置警示线,封锁危险区域;
(五)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扩散蔓延;
(六)确定重点防护目标(原料库、成品仓库等),防止出现爆炸事故;
(七)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八)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九)确定救援方案;
(十)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风向的变化,防止风流逆转,出现中毒窒息事故。
F5.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事故影响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事故影响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重型防化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