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大栗港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大栗港镇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益阳市委、桃江县委关于乡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江县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党政大楼105室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 责 人:贺锡洲
联系电话:0737-8836102
传 真:0737-8836565
电子邮箱:tjxdlg@163.com
二、机构职能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