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修山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征缴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xsz/2023-1799269 发布机构:修山镇 发文日期:2023-07-2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22

                      

修山镇人民政府

印发《修山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征缴考核办法》的通知

 

村(社区)直有关部门

修山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考核办法》已经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山镇人民政府   

2023 6 27 日 

 

 

修山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考核办法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加快推进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湖南省全面实施全面参保计划工作方案》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桃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考核办法》桃政办函〔2021〕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坚持“政府主导、村社区主责、部门配合、优化服务”的原则,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征缴,积极推行线上线下自主缴费,确保我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年度考核任务数以县税务、人社部门摸底的有参保意愿的人数为依据,要求各乡镇在去年实际完成数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5%,量化分解,在202312月31日前完成全年参保缴费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薛  浩

副组长:雷家骅

  :  毅、刘天柱、刘      春。

领导小组下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办公室,由刘天柱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考核对象及内容:考核对象为各村(社区)。考核内容包括宣传培训、日常工作和参保征缴等3个方面(详见附件2)。

五、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一)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小组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验资料,走访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逐项量化打分。

(二)考核结果及运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纳入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得分纳入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同时,根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确定村(社区)工作经费,按照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间内的完成情况并依照考核评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给予适当奖励。

1.村(社区)工作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85%-95%及以上的按参保人数给予2元/人的征缴工作经费,缴费率为75%-85%(不含85%)的为1.5元/人,缴费率在75%以下的无征缴工作经费。全镇整体完成县目标任务,按县下拨资金实际发放至至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申报按20元/人标准发放至经办人员。

2.奖项设置。村(社区)12月31日前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完成全年度工作。纳入镇对村进行考核,对任务完成质量高的单位给予奖励,设一等奖单位1个,奖励5000元;二等奖单位2个,奖励3000元;三等奖单位3个,奖励2000元,其中奖金的50%可以奖励到相关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可参照制定具体的考核奖励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参保缴费工作小组,负责各自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本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完成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培训。村(社区)通过广播、显示屏、宣传栏、短信、微信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目的意义,避免因工作失误或政策解释不到位引发的信访、群访事件。同时,督促缴费经办人及缴费人搞好业务培训,严明纪律,规范流程。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湘税社保App缴费,经办人要遵循简明、直观、易行、好操作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申报、缴费流程,切实提高申报征缴工作效率,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缴费服务。

(三)严明工作纪律。对经办工作中不作为少交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在征缴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引起社会舆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严格督查问责。政府镇纪委强化督察督办工作力度,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的缴费相关工作开展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同时,要结合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务实、作风漂浮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1.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数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修山镇党政办公室                       2023 6 27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任务数

(单位:人)

村(社区)名称

任务数

 

1200

 

882

花桥港

1316

 

974

康家村

1186

莲盆嘴

1208

麻竹垸

1246

三官桥

1618

舒塘社区

855

修山社区

1548

月明山

1651

邹家湾社区

135

 

13819

 


附件2

2023修山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扣分

得分

 

 

1

 

 

 

 

宣传培训

 

 

10

1、广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养老保险宣传(5分)。未开展宣传的不得分。

2、积极组织经办人员业务培训(5分),培训工作未布置、未落实的不得分。

 

 

 

 

         

 

 

 

 

 

 

2

 

 

 

 

 

 

 

 

 

日常工作

 

 

 

 

 

 

 

 

 

45

1、每村有固定的协管员(2分)。未明确固定协管员的不得分。

2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整改率达到100%10分),每低1%0.5分。

3、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异动台账(3分)。没有建立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的扣1分。

4、规范社保卡台账管理,妥善保管历年社保卡发放、交接台账(3分),没有建立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完整的扣1分。

5、督促领待人员及时处理社保卡异常状态,确保待遇及时发放(5分),未及时完成1人扣0.5分。

6、按时完成领待人员首次待遇资格认证,并按月报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拟领取养老金人员信息核对信息表》(5分),未及时完成首次待遇资格认证每人次扣0.1分,未按月报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拟领取养老金人员信息核对信息表》每次扣0.5分。

7、正常领待人员待遇资格认证率达到98%5分),每低1%0.5分。

8、按时上报领待人员生存状态异动情况,及时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办理待遇终止,完成率达到100%10分),每造成多领冒领1人扣0.5分,待遇终止完成率每低1%0.5分。

9、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业务报表和其他资料(2分),报送不及时每次扣0.2分。

 

 

 

 

 

 

 

3

 

 

 

 

 

参保缴费

 

 

 

 

 

45

1、督促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参保,并做好参保人员首次参保登记,要求资料齐全、信息准确(15分)。发现一次不到位情形的扣0.5分。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度自主缴费率(银行柜台缴费和手机缴费)不低于95%记满分(10分)。自主缴费率每低1%1分。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度参保率达95%且缴费率不低于85%记满分(10分)。参保率每低1%1分,缴费率每低1%1分。

4、未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数的,每下降0.5%1分(10分)。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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