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修山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xsz/2020-1176769 发布机构:修山镇 发文日期:2020-04-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修发〔2020〕27号

 

中共修山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6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修山镇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修山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37项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逐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并将每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四个意识”不强,阵地建设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党委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未坚持常态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专门的学习计划,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十九大精神纳入了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如实记录了会议内容。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先后举办读书班3期,组织镇村干部及广大党员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让理论学习深入持续推进。3.创新学习形式,采取外聘专家教授、内请领导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视频学习等方式,进行政治理论宣讲。另外,采取微信答题有奖竞赛、送学上门、举办流动分会场学习班等方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扩大了学习的覆盖面。4.充分利用每月的主题党日和11月中旬召开的“大走访、大宣传”户主会,由党政班子成员到各村(社区)上党课和到各行政组进行微宣讲,让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传达至“神经末梢”。

(2)关于“学用结合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结合修山农业大镇的定位,镇农办对镇村干部进行涉农内容的培训,今年新发展了油菜种植基地1000亩,助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镇人社中心组织开展2019年扶贫技能(栽培工)培训;全镇组织开展修山镇竹笋两用培育技术培训会。2.将竹产业作为加快富民强镇的主导产业,成立了竹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竹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扎实推进康家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新建笋竹两用林基地100亩,全力打造了以明灯山竹林基地为核心、峡康线和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中心的“一基地两中心”,全镇新建竹林基地600亩,竹产业发展初具雏形。3.制定了《修山镇党委“学习课堂”制度》等四个制度性文件,对蹲点调研做出明确规定。由镇党委书记牵头,对修山面业产业发展现状与前景进行了专题调研,撰写了调研报告。在2018年成立修山面业协会的基础上,计划整合辖区内的11家小型修山面生产企业及手工作坊,在舒塘社区建设修山面产业园,规划区总面积300亩,目前已完成规划和选址。同时,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开辟电子商务等新型的网络销售模式,支持羞美人面业在京东开设了旗舰店。

2.关于党委凝聚力不强,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关于“部分党员组织纪律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镇村干部和广大党员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读书班、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等,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增强镇党委的凝聚力、向心力。2019年9月27日,镇党委书记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合格的共产党员”为题,为镇村干部上了一堂党课,要求广大党员要讲政治、讲作风、讲纪律、讲担当。11月7日,采取视频教学的方式,对全镇广大党员进行了一次全民的党性教育。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大了对违纪违规人员的执纪问责力度,镇纪委对拒不参加“七一”表彰大会的三官桥村党总支书记刘枝南进行了诫勉谈话。3.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召开支部书记座谈会,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在9月份全市的检查中荣获“全市十佳乡镇”。10月,组织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对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梳理,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给镇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11月1日,组织召开了全镇人居环境现场会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并在政府微信公众号连续推出九都、舒塘和花桥港的典型经验,在全镇推广。

3.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019年7-10月,先后四次组织召开全体镇村结对帮扶责任人会议,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对“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进行清零,完善扶贫手册等基础台账资料,并搞好今年脱贫人口的动态调整工作。11月13日、28日,就脱贫攻坚迎市检、省检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要求思想认识务必到位、查漏补缺务必到位、迎检现场务必到位和责任压实务必到位,确保顺利迎接年终大考。2.督促结对帮扶责任人按月进行了走访,9月份,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和专职副书记分别带队,对辖区内在家的贫困户除在外务工的外进行了走访,并对发现的危房改造、医疗保障、结对帮扶责任人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逐一进行整改。3.11月底,由分管领导、协管领导带队,组织扶贫站的工作人员,对各村(社区)的迎检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并列出了问题清单,要求逐一整改,逐一销号,要求所有的结对帮扶责任人在省检前,对照到户档案目录,对照调查问卷,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

(2)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信访安保工作,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线索摸排,确保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线索摸排不留死角,共摸排线索46条,无涉黑涉恶线索。2.在舒塘社区、月明山村开展“枫桥经验”和网格化服务试点工作,建立村民道德档案,引导村民向上向善。3.对扫黑办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其责任心,规范相关资料的报送,并严把线索上报的质量关。

(3)关于“欠款清收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成立了欠款清收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财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2.对欠款的原因进一步进行了分析和厘清。经统计,我镇共有个人欠款18821358.51元,涉及116人,主要欠款原因为工程款未完成审计,暂时无法及时结算调账,该项欠款金额为17523000元,其余欠款为无法收回坏账、个人欠款记账错误等。3.加大了欠款的清收力度,截至2020年3月底处理无法收回的坏账52127.1元,收回个人欠款823195.54元,记账错误调账65000元,收回工程款2180000元,共计3120322.64元。仅有个人欠款193030元,财政往来账406685元,正在进一步清收之中,工程款已经全部进行账务理顺。4.2020年4月24日制定了《修山镇往来款项清收工作方案》。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按照《2019年县委和全县正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镇域实际,制定了学习方案。2.从巡察组入驻以来已严格按照“自学、听课、发言、研讨、小结、通报”六个环节进行学习,没有以简单的传达会议精神代替集体学习研讨,并结合修山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研讨。

(2)关于“宗教工作管控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邀请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畅和对镇村干部进行了宗教政策法规的宣讲,传导了工作压力,提升了他们的思想认识。2.严格落实《宗教事务工作条例》,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场所的管理,组织国规建环所、党建办、综治办、派出所等办站所联合执法,关闭镇内6处未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3.在镇内5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五进五好”活动,并对宗教活动场所实施“四包一”。

5.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问题

(1)关于“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9月份在党政班子会议上重温了“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执行。2.加强了“联审会签”的集体把关作用,重新制定了《修山镇财政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予以执行。3.针对食堂承包方补偿6000元及田志红计生补助款8000元重新提交党政班子成员进行了研究,同意作遗留问题进行处置,并进行了联审会签。

(2)关于“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10月份党政班子会议上重温“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制度并严格按要求落实。

6.关于“党政权责边界不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018年形成的档案,已整理归档。2.10月份派党政办人员刘天柱至县政府办秘书组跟班学习,11月份派党政办人员周星莎至县委办综调室跟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党委、行政等各类会议记录。

7.关于“配合巡察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党委会议记录已按巡察组要求提交并进行了情况说明。2.镇纪委对在进驻动员会上会风不正的三名同志已进行提醒谈话。3.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督查,截至目前共开展督查13次,发放督查通报5期,典型问题通报1例,提醒谈话19人,通报批评7人,对不守规矩的干部“亮像”亮“红灯”。

(二)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组织建设欠高度的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落实等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做好了各项记录。2.加强党政办、党建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严肃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的工作。

(2)关于“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0月24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重温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工作纪律,纯洁了同志关系,规范了党内同志称呼。

2.关于对基层支部指导监督不力的问题

(1)关于“个别支部党员积分管理‘两张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利用9月、10月份的主题党日,组织所有党支部学习了《桃江县党员积分管理十二分制考核办法》,做到党员人人知晓,并将积分管理落到实处。2.镇党委统一为各党支部制作党员积分管理十二分制公示栏,并送至各村(社区)进行悬挂,对党员的加减分情况及时公示。3.10月21日组织全镇1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员召开了第四季度党建工作调度会,加强党员积分管理的业务培训。4.11月18-19日,由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党建办对全镇所有村(社区)落实积分管理进行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关于“个别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在下届换届选举前加强培训,规范选举程序,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要求开展选举工作,平时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管。

3.关于对村干部任职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对九都村原党总支书记赵连生的违纪问题,立案查处,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不再担任九都村党总支书记。2.加强村支“两委”成员的教育管理,将在下次换届选举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严格执行“十二联审”制度。3.镇纪委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和苗头及时查处,2019年共问责31人,其中党纪处分4 人,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等27人,涉及村干部14人。4.实行支部书记调整向县委组织部备案制。

4.关于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各支部书记必须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有效抓好本地本单位的党建工作。2.11月份对所有村(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利用主题党日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4.镇纪委已对党员刘科初、赵金生做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关于作风建设韧劲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偏差的问题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镇全体机关干部重新学习了机关管理条例。2.实行公务接待申请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3.会审中对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按桃财行〔2019〕108号文件执行。

(2)关于“公车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由镇纪委书记龚佳、组织委员陈新颜组织镇纪检监察室、党政办对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对车辆管理调度、司勤人员管理、车辆维修与运行管理、车辆停放和责任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起草了《修山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9年5月13日在班子会议上通过并行文。2.对相关责任人以“一种形态”做出了相应处理。3.今年已明确专人进行公车管理。

2.关于“形式主义”痼疾难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肃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审查领导干部发言材料、会议记录等相关佐证资料,已在2019年12月12日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2019年9-11月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了党员的党性教育,在12月份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上,涉及党员个人的相关材料都由党员本人如实撰写。

3.关于“官僚主义”有所抬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党政班子成员及驻村干部,经常下村走访调研,每个月到所驻村(社区)参加主题党日。2.安排镇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内容,深入村组,开展调研,制定调研方案,结合各自本职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并在11月15日组织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3.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9月23日召开了专题班子会议研究三官桥、康家村等地实施的安全饮水工程,安排农办牵头实地调查,拿出具体方案,11月2日农办制定了《修山镇农村安饮工程改造预算方案》,向上力争项目资金完善我镇的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对关键少数管理教育不严问题

1.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原扶贫站站长汪旭东私开收据但未超过三天的事实,已对其进行诫勉谈话。2019年9月责成汪旭东再次就网络欠款写出情况说明。目前已督促其还清了部分公款,余下的款项正在积极偿还之中。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特别是党总支书记的教育管理,组织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于10月17-19日参加了县委组织部组织的支部书记培训班,参加了镇党委组织的党建、脱贫攻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培训班。

(2)关于“日常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对4月19日8点后仍在吃早餐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对在3月、4月考勤记录中4人下午基本未打卡签退情况进行了谈话提醒。3.加强了机关干部作风督查,共开展督查13次,发放督查通报5期,典型问题通报1例,提醒谈话19人,通报批评7人。

(3)关于“信访办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镇五老工作室,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截至目前共调解纠纷矛盾48起。2.针对花桥港村赵永祥、赵合群巡察期间多次上访问题,通过镇村两级的多次协调,双方的矛盾有所缓解,目前正在积极化解中。3.构建了“开门接访+主动下访+指尖信访”的多元信访模式。除了每日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在镇信访接待室、安排一名村干部在村民服务中心开门接访外,还要求镇村干部主动下访,并积极发挥微信公众号指尖信访的作用。

2.关于财政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1)关于“收据使用不合规,书面数和实际收款额不一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8月舒牛公路拆迁款收据书面数800万元,实收款500万元,记账500万元,财政所重新翻阅原始凭证发现,差额300万元实际在2017年7月27#记账凭证收1100万元中预付,该预付款300万元实为2017年8月1#凭证中500万元所对应的800万元,查明原因是县重点办跨月拨付资金,导致会计记账错误。

(2)关于“经费拨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重新规范了机关财务制度,在机关财务制度第三大条第五小点中明确了款项拨付审批程序。2.针对2017年、2018年使用一般缴款书拨付运管所办公经费已复印相关凭证资料。3.今后凡支付镇直部门的工作经费,一律凭正规财务收据方予以拨付至其主管单位账户。

(3)关于“会审程序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8年公车购置款无会审联签情况,已重新进行会审联签,并进一步规范了财务会审程序。

(4)关于“原始凭证要件不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7年发放森林防火工作奖金,无分配方案和具体领款人员签字附件情况,已及时补齐了分配方案和发放表。

(5)关于“发票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财政所翻阅原始凭证核实,在2016年11月32#凭证记账支付党报党刊费62070.6元已调整个人往来。

(6)关于“镇重点办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在巡察期间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交至县巡察办。

(7)关于“政府采购手续不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7年支付洒水车购买款无采购记录问题,镇财政所已将该笔固定资产报请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采取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

(8)关于“固定资产登记不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在巡察过程中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已交至县巡察办。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问题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重新制定并完善了相关财务审批手续,切实加强对现金的管理,2020年4月24日制定了《修山镇2020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针对个人借支无审批情况,已找到相关人员补齐签字和审批手续。3.按照上级承包工程项目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承建,严防村(社区)干部廉政风险。

(2)关于“部分支出项目不真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清洁工程劳务费多支付部分2940元、党报党刊名义报销的其他费用5040元、敬老院接待费和杂志款2210元已交廉政账户。2.加强了对修山敬老院资金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敬老院财务制度,明确了敬老院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步骤和拨付程序。

(3)关于“资金拨付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了修山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镇财政所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能。2.对财政所副所长龚春初已取消2018年嘉奖,已降低工资等级,已开除党籍,拟撤销副所长职务。

(4)关于“个人应缴款征缴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018年失业保险金18023.72元其中个人部分5407.12元已在2020年一季度乡镇工作补贴中计提。2.根据卫健局6月5日会议精神,五年来乡镇责任追究罚金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我镇2013到2017年应责任追缴罚金合计143312元。五年为计划生育责任罚金镇干部46人,应缴罚金71656元;其中在职干部22人,应缴罚金28911元;已调离本乡镇干部19人,退休干部3人,应缴罚金3850元;村干部28人,应缴罚金71656元,其中在职15人,应缴罚金40568元;退职村干部13人,应缴罚金31088元。我镇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县先进,按桃江县委2012年8号文件精神,应奖励计生驻地、挂村干部的奖励未按文件精神执行奖励,也未追缴责任罚金,其中2013年到2015年应当发奖励合计346500元,而罚金只有143312元。其中镇干部奖多罚少,财政奖346500元,而追缴罚金只有71656元。执行起来财政要倒贴274844元。已离职村干部和死亡村干部大都年满60周岁以上,劳动能力弱,缺乏经济来源,且当时村干部待遇差,报县卫健局批准后由镇财政垫付,现镇干部根据《桃办发〔2012〕8号》《桃办发〔2015〕6号》《桃办发〔2015〕10号》文件要求奖励和惩罚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修山镇党委、政府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充分利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镇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8562218;邮政信箱: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修山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939526907@qq.com。

 

 

中共修山镇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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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修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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