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修山镇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xsz/2021-1320789 发布机构:修山镇 发文日期:2021-01-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修山镇委员会  修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修山镇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统筹我镇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机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修山镇应急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应急委员会组成

第一主任:  

   任:  

常务副主任:   

任:刘湘斌      李伟莉  刘王友  陈新颜  

张耐时  龚用之    

   员:龚治强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党政办主任

姚松淇   党建办主任

龚弘武   经济发展办主任

    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洪俊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易国清   财政财务管理办主任

郭仓保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肖向明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钟跃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天柱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王首顺   农电所所长

徐红安   市监所所长

鄢建平   派出所所长

          符学武   中心校校长

李湘陵   卫生院院长

刘光跃   交警中队队长

钟赛辉   交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由龚治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若发生人员异动,则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镇应急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全镇应急管理政策具体措施,研究解决全镇应急管理的重大问题。

2、定期和适时分析研判全镇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形势,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村(社区)和驻镇各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领域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按程序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各方力量参与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编制全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检查村(社区)、部门单位(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统一规划、调配全镇应急处置资源。

6、督促检查村(社区)及辖区内各有关单位(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中共修山镇委员会    修山镇人民政府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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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修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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