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山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索 引 号:xsz/2022-1626018 发布机构:修山镇 发文日期:2022-07-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修山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修山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益阳市委、桃江县委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修山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修山镇修山社区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人:阳婷        

联系电话:0737-8562218

     真:0737-8562219

电子邮箱:939526907@qq.com

二、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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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修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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