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军:党委书记
主持全盘工作。
薛 浩: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所。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刘湘斌: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主管党务工作,处理书记委托的其他工作。主管招商引资工作、经济发展办。
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联系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黎 晖: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会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特色示范小镇创建、修山面业产业园建设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
李伟莉: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主持政协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机关管理、电子商务、全域旅游、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等工作。
刘王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联系中心校、卫生院。
联系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陈新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机关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秀美修山】微信公众号编辑工作。
张耐时: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社会事务办、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协管财税工作。联系农商行修山支行、邮政网点、电信网点、移动网点。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工业经济、工业企业等工作;负责金融、财源建设工作;负责民政、社会救助、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负担监督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龚用之: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主管武装工作。分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市监所、交警中队、交通四中队。
负责全面依法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交通公路顽瘴痼疾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张 昀:副镇长
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相关工作。联系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农电所。
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林业(含林政资源)、水利、移民、经济社会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机械、农电、移民开发、畜牧兽医水产渔政(退捕)、科协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建房资格审查工作。
张雄锋:副镇长
分管综合执法大队、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经济发展办相关工作。
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乡镇执法活动;负责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禁捕、农村违规建房执法活动。
龚 佳: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