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桥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索 引 号:gqz/2021-1402625 发布机构:高桥镇 发文日期:2021-06-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四有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保护各种积极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高桥镇
审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