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发〔2023〕13 号
关于印发《浮邱山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部门,机关各办(站、所、中心、大队):
中共浮邱山乡委员会 浮邱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根据《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通知要求,经乡党委、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为促进全乡村容村貌全面提质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浮邱山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军 党委书记
刘矿安 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莫宏华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卜剑波 党委副书记
第一副组长:胡凤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 组 长:周 凤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龚卫锋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刘 可 党委委员、副乡长
刘科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温德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温晶晶 党委委员、副乡长
曹向兵 副乡长
袁立华 副乡长
谌 宇 副乡长
肖灿文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彭思华 党政办主任
杨加华 纪委副书记
王 熙 经济发展办主任
熊湘明 社会事务办主任
文 亮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符桂生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王永强 财政所所长
刘 洪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马少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罗福明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云飞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周红艳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易嘉敏 乡村振兴办主任
兰 霞 人居环境整治办主任
刘 旭 派出所所长
彭 涛 司法所所长
段毅君 供电所所长
贺 军 市监所所长
钟 敏 中心校校长
王 闯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人居环境整治办,由胡凤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兰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目标
从4月21日至7月29日,在全乡开展为期100天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重点整治垃圾乱扔、杂物乱放、污水乱排、摊点乱摆、广告乱贴、电线乱拉、房屋乱建等“七乱”突出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制度机制,全域构建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三美联创”升级版,力争走在全县前列,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整治“垃圾乱扔”。针对各村“路边、屋边、田边、水边、山边”等“五边”存在的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乱丢乱扔、乱烧乱埋现象,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探索就地就近无害化处理模式,建立常态化运行的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对应的分管领导为牵头领导,下同。责任单位:人居环境整治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各村)
(二)整治“杂物乱放”。针对各村公路沿线公共区域、农户房前屋后存在的竹木、柴火、泥砖、砂石、农具、杂物等,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站(废品收购点)乱堆乱放现象,抓好破旧零乱篱笆整理,创建“四好农村路”“最美农村路”,推动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三美联创”。(责任单位:人居环境办、经济发展办、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各村)
(三)整治“污水乱排”。针对河湖溪港沿线、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存在的生活污水乱排问题,以及畜禽粪污乱排问题,依法查处违法排放案件,因地制宜开展综合治理,探索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振兴办、各村)
(四)整治“摊点乱摆”。针对集镇、中心村等存在的乱摆摊点、乱搭铺棚等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依法取缔违规摊点,依法拆除违建铺棚,落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建立健全集镇市场、交通、卫生秩序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人居环境整治办、市监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各村)
(五)整治“广告乱贴”。针对省、县、乡、村公路沿线广告招牌乱设乱立、墙体线杆乱贴乱画、标志标牌乱设、横幅标语乱拉乱挂等问题,全面清理破旧广告,彻底清除“牛皮癣”广告,依法查处违法广告,严格执行桃江县乡村广告发布管理监督规范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监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各村)
(六)整治“电线乱拉”。针对各村电力线、广电线、通信线“三线”乱牵、线杆乱立、废弃杆线无人管理等问题,开展“三线”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统筹优化乡村杆线布局,探索多线共杆共建共管模式,鼓励推行线缆入地改造。(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供电所、各村)
(七)整治“房屋乱建”。针对各村违法违规建设房屋建筑行为,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私搭乱建,依法清除影响公共安全和村容村貌的农村危旧房、废弃房、废弃圈舍等残垣断壁,积极探索利用有开发价值的旧农房、旧学校、旧村部等闲置房。(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心校、各村)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2天):4月21日-5月12日
1. 制定实施方案。各村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施工图、时间表、责任人,制定问题清单、整治清单、责任清单,要根据实际要求扩大整治内容,统一整治标准,分清轻重缓急。各办、乡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单项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加强职责范围内相关任务的业务指导与协调推进,协助各村完成“七乱”问题整治任务。
2. 开展排查摸底。各村要积极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辖区内“七乱”问题详细底数,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建立简单明了的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3. 组织动员部署。5月中上旬召开全乡“百日攻坚”行动专题动员会议。5月30日前各村要结合专题屋场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层层部署、广泛动员,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百日攻坚”行动,营造“村庄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各村联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到村指导,督促工作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68天):5月13日-7月19日
1. 稳打稳扎,梯次推进。围绕“五边”区域,分三个时间段推进集中整治行动,5月13日-5月22日共10天,集中整治省公路沿线;5月23日-6月11日共20天,集中整治县、乡公路沿线;6月12日-7月19日共38天,集中整治村、组公路沿线。
2. 综合施策,全域推进。紧盯“七乱”问题,结合各村实际,扎实推进“五个一”举措:一是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宣传,群众知晓率达100%;二是实施一轮全方位清扫整理,农户参与率达100%;三是推进一批实效性整治举措,问题销号率达100%;四是创建一套长效化制度机制,有效运行率达100%;五是开展一次群众认可度调查,群众满意率达100%。
3. 典型引领,示范推进。结合“三美联创”,选择工作力度大、实施进度快、创新举措实、制度机制活、实际成效好、亮点经验多的村,分阶段召开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现场交流,互学互鉴、比学赶超,建成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三)整章建制阶段(10天):7月20日-7月29日
各村要对标“百日攻坚”行动目标要求,系统梳理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短板问题,全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确保常态长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统筹领导全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由乡人居办具体组织实施,机关各办(站、所、中心、大队)要全力配合乡人居办开展工作。各村联村班子成员和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动员,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发挥河长、湖长、田长、路长、林长的作用,确保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市、县主流媒体平台优势,结合村广播、微信、短视频等宣传方式,及时发现、深入挖掘在“百日攻坚”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在“百日攻坚”行动中探索的好点子、好办法、好经验,以“身边样板”引领“身边人”。各村要加大在上级媒体的上稿力度,力争在上级媒体推出更多有分量的“浮邱山经验”,同时要加大问题曝光力度。
(三)加强调研督导。根据“百日攻坚”行动时间安排,乡人居办牵头组织,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定期调研与不定期督导,将被检单位“五个一”举措的“五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计分依据,及时发现问题、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搞好推介。
(四)加强考核监督。制定《全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考核办法》和《全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评分细则》,根据调研督导情况,分别对被检村进行考核排名,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双月考评、季度点评与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附件:1. 全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考核办法
2. 全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评分细则
附件1
全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乡直部门。
二、考核内容
农村垃圾乱扔、杂物乱放、污水乱排、摊点乱摆、广告乱贴、电线乱拉、房屋乱建等“七乱”问题整治情况。
三、考核人员
乡人居办牵头组织“百日攻坚”行动考核评比,联合乡纪委、并从各村抽调部分人员,组成督导考核组。
四、考核方式
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四轮考核。乡纪委全程监督。
第一轮
1.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国、省公路沿线及周边区域所涉村“七乱”问题整治情况;村组织宣传发动、问题整改台账建立等情况。
2. 抽查单位:相关村;每个村随机抽查2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随机抽查10户农户开展问卷调查。
第二轮
1.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县、乡公路沿线及周边区域所涉村(社区)“七乱”问题整治情况。在考核中随机发现国、省公路沿线存在的“七乱”问题,对所属村扣分。
2.抽查单位:相关村;每个村随机抽查2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随机抽查10户农户开展问卷调查。
第三轮
1.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村、组公路沿线及周边区域所涉村“七乱”问题整治情况。在考核中发现国、省、县、乡公路沿线存在的“七乱”问题,对所属村扣分。
2.抽查单位:各村全覆盖;每个村随机抽查2个村民小组;每个村随机抽查10户农户开展问卷调查。
第四轮
1.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工作整章建制、经验总结、典型推介等情况;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2.抽查单位:各村全覆盖;随机抽查部分农户。
五、结果运用
1. 对每轮督导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反馈,举一反三、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发放督办函或批评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纳入年度考核扣分。
2. 在省、市、县平时组织的赴基层调研检查活动中,发现并反馈存在“七乱”突出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纳入年度考核扣分。
3. 每轮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加分、扣分,并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系统评先评优、相关示范创建指标安排挂钩。
附件2
全乡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评分细则
序 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1 |
整治“垃圾乱扔”问题(20分) |
1.每发现1处厨余垃圾、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未清理的扣0.2分 |
2 |
整治“杂物乱放”问题(20分) |
2.每发现1处竹木、柴火、泥砖、农具、杂物等乱摆乱放,破旧篱笆未整理的扣0.2分 |
3 |
整治“污水乱排”问题(10分) |
3.每发现1户农户污水乱排的扣0.2分 4.每发现1处黑臭水体的扣0.5分 5.每发现1户农户厕所粪污直排的扣0.2分 |
4 |
整治“摊点乱摆”问题(10分) |
6.每发现1处乱摆摊点的扣0.2分 7.每发现1处乱搭铺棚的扣0.2分 8.每发现1处车辆乱停乱靠的扣0.2分 |
5 |
整治“广告乱贴”问题(10分) |
9.每发现1处牛皮癣未清理的扣0.1分 10.每发现1处废旧灯箱、破损广告牌未拆除的扣0.1分 11.每发现1处横幅标语乱拉乱挂的扣0.1分 |
6 |
整治“电线乱拉”问题(10分) |
12.每发现1处电力线、广电线、通信线乱接乱拉的扣0.2分 13.每发现1处线杆倾斜、废弃杆线未清理的扣0.2分 |
7 |
整治“房屋乱建”问题(10分) |
14.每发现1处残垣断壁未清理的扣0.5分 15.每发现1处违建房未拆除的扣0.5分 |
8 |
落实“五个一”举措 (10分) |
16.群众知晓率100%,发现1户不知晓的扣0.1分 17.农户参与率100%,发现1户未参与的扣0.1分 18.问题销号率100%,发现1个问题未整改的扣0.2分 19.机制运行率100%,发现1项制度未运行的扣0.2分 20.群众满意率100%,发现1户群众不满意的扣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