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江县迎宾路168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 责 人:曾华
联系电话:0737-8218181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四)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六)负责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