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财建〔2017〕237号)精神,原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下达了《关于清退我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桃安监发〔2017〕13号),凡自2004年以来在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尚未退还的企业,请于2020年5月1日前,凭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办理清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本金)手续,逾期不办理清退手续的,我局将按照要求将所有余款上缴国库。
联 系 人:陈敏(13875388977)吴国强(19973769114)
联系电话:0737-8218908
咨询地址:桃江县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股三楼306室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西路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