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元节期间严禁在森林防火区祭祀用火的通告

索 引 号:tjxyjglj/2020-1300836 发布机构:桃江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0-08-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由于近期连续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加之中元节(俗称“七月半”)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加强野外祭祀用火管理,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森防指办公室研究决定,中元节期间(8月28日-9月3日)严禁在森林防火区祭祀用火,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今年8月28日至9月3日为中元节森林防火关键期。在此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区内祭祀用火,包括上坟烧纸烧衣、燃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坟头草、上坟时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祭扫。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重点单位必要时在重点防火区域的主要进山路口和坟墓集中区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点和火种收缴箱,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收缴火种和祭祀物品,特别是烟花爆竹,要盯紧看牢,切实做到严防死守。

三、积极倡导绿色中元,文明追思。通过献花、赋诗、祭文、植树、种草、网上远程祭扫等文明环保的祭祀仪式表达哀思,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四、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森林火灾请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相关部门。

联系电话:桃江县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桃江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8218119

桃江县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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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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