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2024年)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股、新闻宣传和教育训练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要文稿、收发文、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等工作,承担各类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科技和信息化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察、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
(四)人事股(党建办)。负责机关和二级机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规划财务股。编制全县应急管理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六)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股。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信访工作。
(七)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全县消防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消防地方性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实施,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八)防汛抗旱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政策,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十一)救灾和物资保障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