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监党字〔2021〕7号
关于陶扬等同志职务任免及陈镇科等同志
任职转正的通知
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
陶扬同志任县局鲊埠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詹庆霖同志任县局办公室副主任;
肖健锟同志任县局经济检查股副股长;
杨永新同志任桃江县计量检定所副所长;
刘莉同志任县局特殊食品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熊艳红同志任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李旭华同志任县局灰山港监管所副所长;
李钢同志任县局高桥监管所副所长;
何颖同志任县局浮邱山监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莫智勇同志任县局修山监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岳同志任县局鸬鹚渡监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文端阳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
夏祝扬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
丁胜泉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
郭运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卜辉虹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益菲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夏星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邓邱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健锟同志鲊埠监管所所长职务;
免去陶扬同志马迹塘监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肖兆尼同志鸬鹚渡监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刘益民同志三堂街监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刘军同志经济检查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孙琳同志信用监督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詹庆霖同志高桥监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杨永新同志经济检查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唐泽民同志大栗港监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李旭华同志松木塘监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李钢同志灰山港监管所副所长职务。
陈镇科等同志职务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察并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予以转正:
陈镇科同志任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文莉同志任县局信息中心主任;
周智同志任县局沾溪监管所所长;
丁兵飞同志任县局鸬鹚渡监管所所长;
丁伟胜同志任县局牛田监管所所长;
邓娜同志任县局松木塘监管所所长;
余岭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主任;
徐高红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
曾欢雪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
刘毅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
尹锋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
范博琳同志任县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彩虹同志任县局党建办副主任;
刘莉同志任县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副股长;
谢兴同志任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副股长;
刘奇明同志任县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副股长;
刘超胜同志任县局三堂街监管所副所长;
高峰同志任县局牛田监管所副所长;
胡竹葱同志任县局灰山港监管所副所长;
王兴同志任县局武潭监管所副所长。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