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桃江县审计局对桃江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桃江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2367.4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2.49万元,省级资金164.20万元,市级及以下资金1760.8万元;实际使用2367.49万元,其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233.85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532.99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1211.15万元,其他支出389.50万元。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桃江县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32.42万元,支出132.42万元,结余0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6.2993万件(其中已折价207.08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6.2993万件(其中已折价207.08万元),结余0万件(其中已折价207.08万元)。
(三)专项再贷款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桃江县两家地方银行共投放专项贷款600万元;桃江县进入地方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4家,其中有2家取得了专项贷款。
二、审计评价意见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桃江县人民政府迅速行动起来,建立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置了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等11个工作组。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审计时止,桃江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2367.49万元,收到捐赠资金132.42万元,接受捐赠物资折价207.08万元。目前桃江县共确诊新冠肺炎病例3人,已全部康复出院。在新冠肺炎专项审计过程中仍发现了一些问题,应进一步加以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专项资金方面存在用大额现金购买物、无正式发票采购物资、捐赠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等问题。
2.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方面存在纳入重点保障名单企业未能贷款,影响政策支持力度、政策落实不到位,要求企业贷款时提供担保,增加企业贷款难度等问题。
县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处罚和整改意见,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在审计过程中,通过边审边整改的方式,至审时止,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