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自2019年4月对桃江县教育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履行全县教育管理工作职责。县教育局机关是县财政一级全额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等16个股室,机关编制人数16人,实际在职人数11人,借调系统内人员97人,离退休人员48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初,经县财政批复的局机关计划预算收入518.86万元,2019年度实际实现预算收入1344.81万元,为计划数的259.2%,净增825.95万元。
2019年初,经县财政批复的局机关计划预算支出518.86万元, 2019年度实际完成预算支出1485.33万元,为计划数的286.3%,净增966.47万元。
当年实际预算收支相抵亏损140.52万元,至2019年底累计预算结转结余487.48万元。
(三) “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9年度,账面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4.7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9.3%。
(2)公务接待费用情况
2019年度,账面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共计16.71万元,是实际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比上年下降9.1%。
(3)2019年度未发生出国(境)经费。
二、审计评价
审计表明,县教育局机关2019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也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准确,重大项目和工作落实不太到位,未按规定返回财政拨款收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在编制2019年度机关预算时,未将2018年底财政补助结转资金编入2019年年初预算,
(二)收回有关人员13个月奖励工资未及时退回国库。
(三)在劳务费和咨询费中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列支不属教育局机关开支的下属学校田径场设计费、环评费。
(四)列支发放优秀老师一次性奖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购置财务软件及升级费用,未按规定列为无形资产。
(六)其他问题
1. 重点项目和工作落实未全部到位。
2. 机关借调人员现象比较严重,造成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缺口较大。
县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处罚和整改意见,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县教育局已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