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桃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5月20日至6月30日,对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高桥镇地处桃江县西南部,距县城15公里,1995年底撤区并乡由原来的高桥镇和石井头乡合并而成,在2005年的乡镇区划调整中属于保留乡镇,2018年撤乡并镇由高桥乡更名高桥镇。全镇总人口32337人,国土面积96平方公里,现辖10个行政村。
2020年底止机关在编人员87人,其中:在职74人,分流13人。退役安置无编人员1个。退休60人。内设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等12个办公室。现任镇党委书记文有洪,副书记龚电明(主持政府工作),财政所长蔡田。
(二)财政预算计划及执行情况
1.计划情况
2020年5月,年初预算计划全年总收入2180.82万元,总支出2180.82万元。
2.执行情况
2020年度,高桥镇人民政府实际年终决算总收入2577.21万元,总支出2531.8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3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预算计划安排公务接待费165600元。全年实际列支公务接待费140579元;2020年度预算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当年实际列支30777元。均未超预算。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高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加强了对“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的监督管理,重大经济活动集体研究,会审联签较为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年经费略有节余。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1、往来科目列收列支
2、支出费用超预算
3、违规列支赞助费40000元
4、违规列支服装费7658元
5、未按规定购买保险
6、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43000元
县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处罚和整改意见,并提出了审计建议,高桥镇人民政府已进行了整改。
桃江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