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桃江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
桃江县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说明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桃江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桃江县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的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五部分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说明
一、主要职责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灾害者进行应急救援;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组织)与遗体捐献工作;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和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区之间以及国(境)外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事业发展部)工作职责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综合调研、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政工、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3.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
4.负责与上级红十字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联络工作;
5.负责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做好会员发展,指导开展红十字社区服务;
6.负责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志愿服务者招募培训及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管理及会员证、理事证书等制作管理;
7.负责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管理,查纠滥用红十字标志违法行为;
8.负责红十字会理事会日常工作;
9.负责机关财务与资产的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
10.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赈济服务救护培训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抓好救灾备灾和其他救援项目的引进、实施、监督和管理;
2.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募捐,做好物资的接收、运输、验收、保管、分发和报表工作;
3.负责社会救助来访接待;
4.负责国际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世界献血者日、博爱送万家等活动的开展,做好艾滋病防控宣传工作;
5.负责推动无偿献血,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捐献工作;
6.负责天使阳光基金、小天使基金审核和申报工作;
7.负责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现场救护培训教育等工作;
8.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双创等中心工作;
9.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关工会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2.负责开展困难职工慰问和住院探望;
3.负责收集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维护干职工正当权益;
4.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
5.负责机关妇女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
6.完成县总工会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编制情况
桃江县红十字会为一级预算单位。编办核定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桃江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附件)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入80.94万元。
预算收入8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 0 万元。预算收入较去年增加1.54万元,主要基本工资增加。
(二)预算支出80.94万元。
预算支出80.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4万元。预算支出较去年预算支出79.4万元增加1.54万元,主要基本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0.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4万元,占100%。具体安排如下:
1. 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3.94万元,占比66.64%。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6.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5万元。基本支出项目较去年增加2.04万元,较去年增长2.57%,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
2.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7万元,占比33.36%。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三救工作12万元;三献工作5万元;红十字青少年工作3万元;志愿服务工作7万元。项目支出与去年较少0.5万元。主要是财政调减项目支出至基本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7.35万元,较 2020年增加1.32万元,较去年增长21.89 %。主要是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的增加。其中公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1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较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桃江县红十字会一般性支出预算7.35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1.0万元;电费0.3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主要是师资及志愿者座谈会;培训费0.5万元,主要是红十字志愿者业务培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关注最易受损群体,突出“人道传播、生命救护”核心职能,稳健推进“三救”“三献”“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等核心业务工作,持续提升人道服务效能,促进我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