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内设股室

索 引 号:tjxwsjhj/2020-1312358 发布机构:桃江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2020-12-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的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

(二)人事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的管理。

(四)发展改革股。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公立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的管理,负责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公立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交易活动,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立项争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县无偿献血工作和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承担组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与建议,督促落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五)规划信息股。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的统计管理、统计调查和分析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机关网络平台建设。

(六)法规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七)行政审批股。负责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审批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政务窗口管理工作。

(八)科技教育宣传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股)。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检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妇幼健康股。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服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一)农村卫生服务股。拟订全县农村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村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全县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二)医政医管股。拟订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医疗救援和重要会议、活动的医疗性保障工作。

(十三)中医药管理股。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贯彻执行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

(十四)老龄健康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职业健康股。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七)爱国卫生工作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工会联合会(机关工会)。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工会及机关工会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人民武装部。负责医疗应急连队的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和征兵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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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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