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与人员情况:我局是桃江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13个内设股室,15个林业站,1个木材检查站,1个国有林场, 1个国有苗圃(机构改革前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末,共有干职工515人,在职295人(其中行政和参公20人、全额事业118人、差额事业155人、自收自支2人),退休人员220人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林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和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5)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6)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指导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业务工作。
(7)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基层林业队伍建设。
(8)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2019年度重点工作为
(1)产业建设迈上新台阶。2019年,我县实现林业总产值143亿元,其中竹产业产值实现102.85亿元。“一园五区”建设加速推进;实现春笋产量6500万斤,新建笋用林10000亩;新建竹林道253公里;德促项目正式落地,为我县竹产业引进资金6000余万元,折合850万欧元。
(2)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完成春季人工造林2.5万亩,其中重点工程造林5000亩;完成封山育林2.3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组织全面防治黄脊竹蝗6.8万亩,成灾率远低于4‰的控制标准;全面完成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除治任务,共清除枯死木1.76万株;严格落实了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加强湿地保护,湿地破坏岸线图斑全部修复整改到位,新设置了界桩界碑50多块。
(3)各项工作协同发展。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抓住意识形态主动权,干部教育全覆盖;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帮扶工作队员严格落实扶贫工作要求,大栗港镇黄栗洑村和兴坪村的扶贫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全面到位,相应职能已顺利划转,顺利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平稳实现人员转隶;认真完成了依法行政、环保督察、河长制、扫黑除恶、创文创卫、平安建设、人事管理、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4)配合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征占用林地可研编制、审批及申报工作。
(5)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其他中心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
2019年度收入预算2156.18万元(含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县苗圃和国有板溪林场)。全年收支决算3385.3万元,因我局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是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决算收支(560.48万元)通过本局统一核算,因此评价资金为282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23万元,项目支出897.59万元。
(三)绩效总目标
1、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财务基础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2、完成县级项目任务:全面完成我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防止疫情扩散,保护好既有森林资源;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对笋竹基地培育、竹产业市场建设和产业升级转型等实体进行奖补,推动我县竹资源培育与利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度年初基本支出预算总额1456.23万元,另追加经费471万元,实际支出1927.23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42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3.74万元。
与预算中对比,人员工资福利、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分别增加8.9%、243.33%和212.86%。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6.45万元为人员调资增加103.19万元,人员调进调出工资补差13.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4.38万元为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经费284万元,其他2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增加50.17万主要为为重点项目奖励等。
2019年度三公经费共计支出23.19万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3万元,比年初预算的“三公经费”略有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4.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减少1.7万,我局较好地执行了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通过制度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总的来说,我局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关于财务收支的各项纪律,使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度项目支出897.5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43.5万元,主要为非税执收成本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机关运行类支出预算;本年追加项目预算754.09万元,分别非税执收成本返还59.82万,竹产业发展奖励20万元,2018年度竹文化节项目补付20元,松材线虫除治项目180万元,竹产业发展项目支出474.27万元。本次评价的项目为松材线虫除治项目和竹产业发展项目共计654.27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松材线虫除治项目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松材线虫疫情防控要求而安排的专项,主要用于疫情摸底及枯死木处理。
竹产业发展项目为落实“竹八条”政策对全县笋竹两用林基础建设、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奖补资金。
上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履行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程序,严格遵守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竣工验收手续完备,严格执行了支出审批规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保障了单位履行日常行政管理职能
1.以竹产业发展为主导,林业产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9年,我县实现林业总产值143亿元,比2018年122亿元增长17.21%,其中竹产业产值实现102.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19%,“百亿竹产业”的目标在2019年如期实现。
2.以资源保护和培育为依托,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
桃江县林地面积稳定在197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4.15%,森林资源蓄积量达到567.5万立方米,通过管培结合,全县森林资源总量逐步增长,森林质量稳步提升,为桃江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生态助力。
资源培育进一步加强。组织完成人工造林2.5万亩,其中重点工程造林5000亩;完成封山育林2.3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退化林修复3万亩;组织全民义务植树160万株,均如实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发动群众改造竹林,完成1万亩的笋竹两用林建设计划。组织繁育出圃各类用材林苗木2000万株、珍贵绿化苗木1300万株。全年共到位林业专项资金4900万元。
资源保护全覆盖。一是加强病虫害防治。组织全面防治黄脊竹蝗6.8万亩,成灾面积1200亩,成灾率为0.6‰,远低于4‰的控制标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行动7次,立案查处案件11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查获放生野生动物活体358只、销毁制品650斤;依法办理审核野生动物经营、驯养许可证156宗。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通过全面加强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扑火队伍建设、值班调度等方面工作,严格落实了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火险数量同比下降34%,当日扑灭率100%。三是加强林地保护。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林业调查力度,强化采伐限额管理,严控森林资源消耗,立案查处涉林违法案件60多起,其中刑事处罚1人。严格林地审批程序,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40宗,审批面积90.49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2340万元。四是加强湿地保护。发放湿地宣传资料5万余份,对湿地生态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绿盾2018”行动查出的18处破坏湿地岸线图斑全部修复整改到位,经市政府现场督查核实销号。新设置界桩界碑50多块,湿地保育区增值放流鱼苗500万尾。五是加强林权保护。理顺山林纠纷调处机制,全年共办理山林纠纷调处案件75起,共回复信访问题69个,均做到了及时调处,按时回复。局法制股共参加行政诉讼8起,胜诉8起,有力的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
3.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履责到位,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机构改革全面到位。
(二)项目建设效果显著
1.松材线虫除治取得阶段胜利。全面完成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除治任务,共清除枯死木1.76万株,销毁零散松疫木460立方米,设置松褐天牛诱捕器270套,预防面积9000亩。
2.竹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全面落实“竹八条”政策,对竹产业链各环节实施奖补,大大提高了各产业主体的积极性,产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发展势头良好。
“一园五区”建设加速推进。国家桃江楠竹产业示范园核心区新完成三通一平面积25公顷,新引进竹精深加工企业1家。湖南桃花江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经完工,三期建设如期开展;桃江风河智慧竹业有限公司二期正在建设中;马武竹笋加工集中区新引进的惊石农业实现当年投产并加工鲜笋1200万斤,目前正在开展二期工程建设。大栗港竹制品加工集中区已有企业进驻,鸬鹚渡竹制品加工集中区和石牛江梦思席加工集中区已完成选址规划。
竹笋产业来势兴旺,传统竹业产销两旺。全年实现春笋产量6500万斤,全县新建笋用林10000亩;培育笋用林10500亩;新建竹林道253公里;桃江竹笋产品市场覆盖率不断提高。实现笋产值5亿多元。传统竹产品产值稳步增长,全年竹凉席总销售额达到18亿元,竹胶合板实现46.5亿元销售额。传统竹产品的出口实现新突破,春龙竹艺实现出口500万美元,远洋竹业实现出口400万美元。
竹材企业做优做强,项目兴企效果显著。湖南桃花江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竹材产品成功打入了雄安新区等大型市场,竹材出口创汇超过1000万美元。德促项目正式落地,为我县竹产业引进资金6000余万元,折合850万欧元。省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6个项目为冰梦家居等6家企业落实项目资金500多万元。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我们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局计财股牵头,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单位责任;第二阶段开展自评: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第三阶段为定性终评,并出具评价报告:我局计财股联合相关股室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预算安排不足,特别是公用经费严重不足。项目支出严重滞后,对已经明确了的项目,依然采取事后请示追加形式。我单位的竹产业专项2019年安排的是2018年度的支出内容;松材线虫项目2019年度支出尚欠182万元未结清,造成了工作被动。
六、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加大竹产业扶持力度,促进“竹八条”落地。 《关于支持竹产业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是县委、县政府在综合考虑全县竹产业发展现状与发展方向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调研认证并多方征求意见后出台的产业政策,务必要加强协调,加大资金归集力度,为竹产业发展提供强劲保障。
(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四)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认真展开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桃江县林业局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
桃江县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2020年4月20日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年初预算 支出计划 |
收入来源 |
实际支出 |
结转结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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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情况 |
项目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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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基本支出 |
项 目 支 出 |
小 |
上年结 转结 余 |
上级财政 |
县级财政 |
其 |
小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支 出 |
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三公经费 支出 |
项目 名称 |
小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支出 |
资本性支出 |
其 |
三公经费 支出 |
小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1599.73 |
1456.23 |
143.5 |
1927.23 |
|
|
1927.23 |
|
1927.23 |
1424.02 |
429.47 |
7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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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9 |
松材线虫除治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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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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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产业发展 |
47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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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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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般公务事务管理) |
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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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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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人 :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2
桃江县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评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0年4月20日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说明 |
分值 |
自评得分 |
审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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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 目标 (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5分) |
部门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
1、是否设立年度绩效目标,目标是否明确;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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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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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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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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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明确性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1、指标设置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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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标值的设置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要求;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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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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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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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 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以实际享受部门工会待遇的人数为准)与编制数的比率,反映部门人员成本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大于1的视情况扣分。 |
3 |
3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3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反映部门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大于0的计0分,等于0的计3分,小于0的计4分。 |
3 |
3 |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反映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总额)×100%。80%及以上计满分,60%及以上计3分,40%及以上计2分,40%以下的计1分。 |
4 |
1 |
|
||
过程 (40分) |
预算 |
预算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按比例计分。 |
2 |
2 |
|
预算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因落实国家政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预算数)×100%。无调整的计满分,有调整的视情扣分。 |
4 |
3 |
|
||
支付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反映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支付进度同步的计满分,不同步的视情扣分。 |
2 |
2 |
|
||
结 转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率过大的视情扣分。 |
1 |
1 |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
2 |
1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反映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
2 |
2 |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执行较好的计满分,执行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1 |
|
||
投资评审执行率 (1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与应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的比率。 |
投资评审执行率=实际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应执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100%;按执行比率计分。 |
1 |
1 |
|
||
过程 (40分) |
预算 管理 |
制度管理 |
部门为加强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反映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或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
2 |
2 |
|
2、相关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1 |
1 |
|
||||
3、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1 |
1 |
|
||||
4、制度执行机构是否健全; |
1 |
1 |
|
||||
5、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机制运行是否有效。 |
1 |
1 |
|
||||
资金管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2 |
2 |
|
||
2、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
1 |
1 |
|
||||
3、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
1 |
1 |
|
||||
4、资金拨付是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
1 |
1 |
|
||||
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1 |
1 |
|
||||
绩效管理 (4分) |
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贯彻绩效理念采取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努力程度。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绩效管理制度; |
1 |
1 |
|
||
2、是否有绩效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
1 |
1 |
|
||||
3、绩效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
1 |
1 |
|
||||
4、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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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1 |
1 |
|
||
2、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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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是否有健全完整的管理制度,反映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 |
1 |
1 |
|
2. 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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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
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1、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法合规,保存是否完整,是否账实相符; |
1 |
1 |
|
||
2、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统与账务系统是否按时对账,两账相符; |
1 |
1 |
|
||||
3、资产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利用;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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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处置是否规范,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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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较好的计满分,利用不好的视情扣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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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职责 履行 (20分) |
实际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实际完成率=(年度或规划期内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5 |
|
完成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5 |
|
||
质量 达标率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
5 |
5 |
|
||
产出 |
职责 履行 (20分)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比率。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按比例计分。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5 |
|
效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进行评价评分。 |
5 |
5 |
|
社会效益 (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5 |
|
|||
生态效益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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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完成工作或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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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95 |
|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